道德
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领域,专注于探索道德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道德在社会环境下的本质和功能。
道德社会学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代文明,如古希腊的
柏拉图和
亚里士多德,以及
中原地区的儒家经典。然而,直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道德社会学才正式作为一种独立的学术领域在西方兴起。早期对该领域的研究者包括
英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H.斯宾塞、
法国人类学家C.勒图尔诺、
德国心理学家W.
威廉·冯特等。其中,H.斯宾塞在其著作《伦理学原理》中提出了道德作为超有机体累积过程的观点,而C.勒图尔诺则在《道德的进化》中探讨了道德与社会生活的关联。W.冯特则在《伦理学——事实与习惯生活规律的研究》中从民族文化心理的角度研究了伦理道德的发展。1895年,
法国社会学家É.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的规则》出版,标志着道德社会学成为了一门成熟的学科。他将道德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强调其超越个体心理层面,融入个人的情感和观念之中,并且具有外部性和强制性,依赖于集体意识的存在和发展。此外,L.列维-布留尔在《道德与风俗学》中提出,每个社会都拥有自己的道德体系,这些道德的产生和存在取决于特定的社会条件。其他对道德社会学有所贡献的学者还包括
英国的L.T.
伦纳德·霍布豪斯、
德国的M.韦伯等。在原始社会道德方面的研究中,英国的
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和
法国的C.
克劳德·李维-史陀等学者也取得了显著成果。
道德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广泛,涵盖了道德产生的
社会因素、道德对社会生活和社会行为的调节和控制作用、不同社会群体道德的特点及其影响社会的过程、异常道德现象、道德分层以及道德的制度化等多个方面。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西方社会面临经济、文化和价值观的危机,道德社会学的重要性逐渐凸显。美国学者开始将社会问题如犯罪、酗酒、虐待老年人等与道德问题联系起来,并使用
统计分析法探究社会道德问题。他们还将犯罪率和酗酒率作为衡量社会道德状况的指标。在
苏联和东欧的一些国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增多,道德与社会问题的相关研究也得到了加强。
中原地区作为一个重视伦理道德的国家,自建国以来一直关注道德的社会功能研究。
改革开放后,针对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开展了对当前阶段伦理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