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体
佛教术语之一
“戒体”指经由作礼乞戒等仪式所引发的内心持戒功能。也就是指受戒后所产生的防非止恶的力量;它是佛教所谓的一种拘束内心且持续存在的神秘效力。
基本简介
菩萨戒义疏
拘束内心且持续存在的神密效力智顗《菩萨戒义疏》卷上曰︰“初戒体者,不起而已,起即性无作假色。经论互说诤论有无。
一云都无无作,色心假合共成众生。善恶本由心起,不应别有。顽善顽恶,皆是指心。誓不为恶即名受戒。璎珞经云︰一切圣凡戒尽以心为体,心无尽故戒亦无尽。或言教为戒体,或云真谛为戒体,或言愿为戒体,无别无作。若因中别有顽善共为佛因,佛地亦别有此善共为佛果。当知,心为因果更无别法。
二云大小乘经论尽有无作,皆是实法。然此二释旧所诤论,言无于理极会在文难惬,言有于理难安在文极便。”
由此可知,陈隋以前已有关于戒体有无的诤论;而智顗则承认戒体的存在,并以其为假色。
四分律行事钞
道宣的《四分律行事钞》卷中之一说别解脱戒以义推要,唯有二种,作及无作二戒,若单立作,则作休谢往时不能防非。又不可常作,故须无作,长时防非。若单立无作,则起无所从,即不可孤发,要赖作生。二法相藉不得立一。如萨婆多云,若有淳重心,则身口无教(即无作),初一念色有身口。教(即作)及无教。第二念中唯有无教而无其教。涅盘云,戒有二种,一者作戒,二者无作戒。是人唯具作戒不具无作,是故名为戒不具足。即如上论,以无淳重之心,不作奉行之意而不发戒。此亦承认无作之实有,即谓若无无作则不能长时防止身口之非。
按,“无作”是新译所谓的“无表”,其由作礼乞戒等表业而发得,随流乱不乱、有心无心四位,以及善恶无记三性,只要不舍戒,纵使起异缘心,在小乘是尽形寿随逐而无所失,在大乘戒则是尽未来际随逐而无所失。然关于此无作之体,诸说不同,说一切有部以其性为大种所造,摄于法处,为无见无对之实色。如《俱舍论》卷一云︰“无表虽以色业为性如有表业,而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无表。”卷十三云︰“毗婆沙师说有实物名无表色,是我所宗。”《成实论》同样说无作实存,但以其为非色非心之不相应行所摄。因此可知无作是非心而实存;又,色是恼坏相,无作中此相不可得,故非色性。道宣亦依此论主张非色非心说。
四分律行事钞》卷中云︰“非色者非尘大所成。以五义来证︰(一)色有形段方所,(二)色有十四、二十种别,(三)色可恼坏,(四)色是质碍,(五)色是五识所得。无作俱无此义,故知非色。言非心者,体非缘虑,故名非心。亦有五证︰(一)心是虑知,(二)心有明暗,(三)心通三性,(四)心有广略,(五)心是报法。无作亦不具此,故以第三聚非色非心为体。”但此非色非心说的解释也有诸多说法,根据《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之一所述,《增辉记》主说非色非心是种子之义,即立种子为体;有人则谓非色非心即是细色,同彼有宗;而称非色非尘大所成等,即简粗色心而唯取细色之意;又有人说非色非心是以思种为体。又,经部及唯识家则遮无表色将之假立于“思”之上。
《俱舍论》卷十三举经部之说,谓二表(身语的表业)殊胜思故,起思差别名为无表。
《俱舍论光记》卷十三说若依经部,思种名戒。
成唯识论》卷一云(大正31·4c)︰“表既实无,无表宁实。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理亦无违。谓此或依发胜身语,善恶思种增长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立,故是假有。”
大乘法苑义林章
此外,《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说别解脱律仪及处中一分之无表,以善思种子上有防身语恶戒功能,及发身语善戒功能为体,其不律仪及处中一分之无表,以不善思种子上,有发身语不善功能,遮身语善戒功能为体。此上无表虽善恶不同,但皆依思种不同之功能而立。静虑之无表,以法尔一切上二界十七地中之有漏定俱现行思上,有防欲界恶戒功能为体;无漏律仪,以法尔一切上地所有无漏道俱现行思上,能断欲界诸犯戒非功能为体。又说无表是无所表示,故其体非色,但亦从所防所发假名为色。
由此可知,唯识家认为别解脱之无表是于思之种子上所假立的,定道之无表是于思之现行上所假立的;又认为无表虽为非色,但从所防所发而假名为色。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
《四分律删补随机磨疏济缘记》卷十六认为依圆教所说,系以种子为戒体,其文云︰“戒是警意之缘也。欲了妄情须知妄业,故作法受还熏妄心,于本藏识成善种子,此戒体也。”此亦为种子戒体说,但与唯识家所立仍稍有不同。又,智顗以无作为假色,乃依据《杂阿毗昙心论》卷一之说,但二者意义不同。智认为戒是藉修德之因缘而发,故随从所发以之为假色,然其性本具,所谓由具而起,常与具相即,故名性无作之假色。
然智顗《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二云︰“大乘教门中,说戒从心起,即以善心为戒体。”
摩诃止观》卷四(上)云︰“小乘明义,无作戒即是第三聚。大乘中,法鼓经但明色心无第三聚,心无尽故戒亦无尽。”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四之一云︰“大乘中虽以心性而为戒体,若发无作,亦依身口作戒而发,虽依身口,体必在心。”此即以心性为戒体。如是,天台一家虽分色、心戒体之说,但其中应以色法戒体为定准。
此外,真言密教以本有之净菩提心为佛性三摩耶戒之戒体,乃与上述《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所说相同。凡秉圣法而发得无作之戒体,于念念刹那运运倍增而防非止恶,终将生未来之善果,此名为“戒肥”;若犯戒而未至舍戒者,其势用衰损,故称之“戒羸”。
参考资料
大乘义章》卷十;《四分律行事钞》卷上之一;《授菩萨戒仪》;《芝园遗编》卷上;《释氏要览》卷上;《菩萨戒经疏注》卷二;《梵网经玄义》;《一心金刚戒体秘决》;《一心金刚戒体决》;《戒体即身成佛义》;《天台菩萨戒义疏见闻》卷三、卷四;《天台菩萨戒义记补接钞》卷中(上);《菩萨戒会疏集注》卷二;《天台戒体诀》;《天台戒体明灯章》。
文献记载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附录:【戒体】《 佛学大词典 》戒之体性。旧译无作,新译无表。指行者受戒后,于身所生防非止恶之功能。亦即对于戒法之信念与奉持戒法之意志。戒体虽由作礼乞戒等作用而生起,但发得之后,即不假造作,恒常相续,故称无作;其外相不显著,故称无表。据智顗之菩萨戒义疏卷上载,陈隋以前即有戒体有无之诤论,智顗认其为有,视之为假色。
佛学大词典
【戒体三种】《 佛学大词典 》防非止恶之功能(即戒体,又译无作、无表),其性通于大小乘,古来有三种异说,即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
(一)色法:说一切有部认为戒体乃依四大而生之无见无对之实色,摄于色蕴之中,称无表业或无表色。如俱舍论卷十三所载:“毗婆沙师说有实物,名无表色,是我所宗。”
(二)心法:经部、唯识宗之主张。谓受戒时有发动思之心所,由此心所之种子相续而生防非止恶之功能,故戒体虽依受戒时之表色而生,附以色名,然实为心法。如成唯识论卷一所载:“表既实无,无表宁实,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理亦无违。谓此或依发胜身语善恶思种增长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语恶行思立,故是假有。”盖大乘唯识宗主张无表虽非色,但由其所防与所发,假名为色。又就别解脱戒而言,谓无表以思心所种子上之功能为体;若就道共戒与定共戒而言,则以现行之思为体。
(三)非色非心法:成实论之主张。谓戒体无形质,故非色;无缘虑,故非心。如成实论卷七无作品所载:“若人在不善、无记心,若无心,亦名持戒。
无作法非心,今为是色,为是心不相应行。
色是恼坏相,是无作中恼坏相不可得故,非色性。”道宣亦主此说,系于四分律之当分,依准成实宗之所立,立非色非心之戒体。但道宣于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三复举出南山圆宗之戒体说,即视四分律分通于大乘,而以藏识(真妄和合之现识)中熏习之善种子为戒体,此“种子戒体说”实为道宣之正义。
此外,天台宗智顗大师于菩萨戒义疏卷上谓戒体为假色,但据其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二、摩诃止观卷四上所载,则以心性为戒体。天台一家虽有色心戒体二说,但仍以色法戒体为定准。密教亦主张戒体为心法,以本有之净菩提心为佛性三摩耶戒之戒体。[俱舍论卷一、俱舍论光记卷十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卷中一、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一、大乘义章卷十、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末、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卷四之一、授菩萨戒仪、释氏要览卷上、梵网经玄义]
【无作戒】《 佛学大词典 》无作,又作无教、无表。戒体有作戒、无作戒两种。作戒,谓受戒时如法动作之身、口、意三业,即可见闻之业体;无作戒,谓依此时作戒之缘而生于身中不可见闻之业体。此业体初发之缘,虽由身口意之动作(即作戒),而一旦生起,则不假身口意之造作,而恒常相续,故称为无作。作戒于身口意动作止息之时亦随之而灭,无作戒则一生之中恒常相续,具有防非止恶之功能,故称为无作戒体。此戒体对外境外缘而言,可防非止恶,如十戒、二百五十戒等。故特就能防之体,立此无作戒之名;就所防之外境外缘,则判别为二百五十等相。为发此无作戒,故行作戒。
【无表色】《 佛学大词典 》梵语avijn~apti-ru^pa。又作无表业、无作色、假色。或单称无表、无作、无教。为“表色”、“表业”之对称。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即于身中恒转相续,具有防非止恶或与之相反的障妨善德之功能,而又为不可见,且无障碍性之色法。此为小乘说一切有部之宗义,即认为无表色系以身业与口业为缘,生于吾人身内的一种无形色法;以其具有防非或妨善之功能,故以之为受戒之体;然因不显于外,故称无表;又以其乃身内之地、水、火、风等四大所生,故谓之色;然虽属色法,却不如其他色法之具有可见性、物质性、障碍性等。入阿毗达磨论卷上:“无表色者,谓能自表诸心心所转变差别,故名为表;与彼同类而不能表,故名无表。”
又说一切有部以无表色皆由四大种所造,故为实色,含摄于十一种色之中。俱舍宗之看法类似,认为无表色系由四大种所造,以色业为性,故名为色;然非由“极微”所成,无见无对,故与五根五境等之色法相异。成实家则以之为非色非心,摄于不相应行蕴。经量部及大乘唯识家不认其为实有,于强胜之思的心所所发善恶表业而薰成之种子上假立。又菩萨璎珞本业经等以心法为戒体,故不别立无表色。
其他古来异说甚多。
据俱舍论卷十三、卷十四载,无表色之类别有三:
与善心等起之无表色,称为律仪,能遮灭恶戒之相续;
与不善心等起之无表色,称为不律仪,能遮灭善戒之相续;
又非此二者,称为非律仪非不律仪。
(一)律仪又可分为三种:
(1)别解脱律仪,为欲界之戒,即由作礼乞戒之身表业、语表业所得之无表业,共有比丘、比丘尼、正学、勤策、勤策女、近事、近事女、近住等八种律仪。各以尽形寿或一日一夜为要期,随僧伽等受得五戒、猪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因受戒之初刹那,表色、无表色各别弃舍诸恶,故称别解脱,又称根本业道;第二念以后,唯有无表色相似相续,故特称为别解脱律仪或后起。俱舍论卷十四:“谓受戒时,初表、无表,别别弃舍种种恶,故依初别舍义,立别解脱名,即于尔时所作究竟,依业畅义,立业道名;从第二念乃至未舍,不名别解脱,名别解律仪;不名业道,名为后起。”
(2)静虑律仪,为色界之戒,乃由静虑地之心所得之无表色。
(3)无漏律仪,即所谓之无漏戒,亦即已得“无漏”之圣者所成就之无表色。上记三种律仪中,静虑律仪与无漏律仪皆与心共生灭,故为随心转之戒。
(二)不律仪,又称恶律仪,即生于不律仪之家,依其家法,行杀生等恶法时所生起之无表色;或生于余家,为求活命,发杀生业等之誓心所生起之无表色。此种恶律仪具有妨善止善之作用。
(三)非律仪非不律仪,又称处中,即非如律仪受“五、八、十、具”等戒,亦非如不律仪以活命为要期而生恶戒,但由用或重行等而得之无表色,其体不生善或不善者。[大毗婆沙论卷一四○、俱舍论卷一、顺正理论卷二、成实论卷八“九业品”、品类足论卷一、大乘义章卷七]
各派学说
说一切有部主张,戒体是一种无表色的色法,由身业与口业所形成。
注释
《大毗婆沙论》卷140:“问:何故戒体唯色?答:遮恶色故,又是身语业性故,身语二业色为体故。问:何故意业非戒?答:不能亲遮恶戒故。”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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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基本简介
菩萨戒义疏
四分律行事钞
大乘法苑义林章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
参考资料
文献记载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佛学大词典
各派学说
注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