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儿童会于1926年成立,是香港最具历史的非牟利慈善机构之一。现致力与社会各界携手向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照顾、教育、发展及支援服务。该会现有27个服务单位,当中包括5间婴儿园及17间幼儿学校、1间课余托管中心、1间
信息技术教育中心,为初生至12岁的儿童提供教育及照顾服务;亦有专为孤儿、弃婴及有家庭问题的儿童,提供24小时住院服务的“童
乐居控股有限公司”;此外为回应单亲家庭、新来港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的需求,该会的儿童及家庭服务中心为有需要家庭提供一系列支援及预防服务;此服务中心亦为少数族裔家庭提供服务,致力协助他们融入社会及推动种族共融。
上世纪初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个贫困及生活艰苦的地方,很多小孩
营养不良。当时香港尚未有救济组织为贫困儿童及家庭解困,于是在1926年,香港保护儿童会便开始协助儿童及其家庭,而服务香港政府的高级官员律政司署的夏泽理律师便是其中的一位创办人。该会创办健康中心,母亲携带婴儿到健康中心磅重、喂食及洗澡,并领取免费奶粉及橙汁和学习一般的保健常识。由于服务需求递增,香港保护儿童会遂于1929年正式注册成立,并由
周寿臣爵士担任主席一职。而筹款委员则成立于1934年。其后,该会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占领
香港特别行政区期间曾一度停止服务,直至1946年再次重组。在50年代新婴幼儿中心成立,而受训职员为在职母亲提供日托婴幼儿服务的观念日渐普遍。
现时,该会辖下共有27个服务单位分布港九新界,为初生至12岁儿童提供服务,更是全港第二大全日制的幼儿服务机构。该会服务范畴包括日托婴儿服务、幼儿教育服务、儿童住院服务、儿童及家庭服务、儿童及家庭服务计划、课余托管服务及
信息技术教育服务等。
该会属下各幼儿学校提供全日制幼儿教育服务,部分学校更新增半日制服务,目的是培养幼儿的整体发展,并对家庭提供幼儿照顾的支援服务。该会课程发展小组以“儿童发展论”为本,主要教学元素包括: “艺术融入语文”、“创意培育”、专题研习”、“生命教育”、“两文三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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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8年9月1日开始投入服务,致力为初生至12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以儿童为本的亲职教育服务。透过及早预防和专业的服务,协助家庭发挥潜藏的能力,巩固家庭关系及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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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的“童
乐居控股有限公司”为0﹣3岁的婴幼儿提供24小时托管服务。这些儿童分别为弃婴、孤儿、经法庭转介,或来自有问题的家庭。按法例规定,当幼儿满3岁便须离开“童乐居”,由其他慈善机构或其家人照顾。童乐居由2004年6月起亦提供“紧急住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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