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益乡
重庆市石柱县下辖乡
三益乡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家族自治县东北部,距离石柱县城32公里,是典型的中低山区。全乡总面积28.86平方千米,其中林地面积22800亩,耕地面积5205亩。三益乡地貌由东偏北向西偏南高低走向,境内最高峰为三堆山,海拔1450米。三益乡下辖4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大堡村青树组。截至2018年末,三益乡户籍人口为5753人。三益乡的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玉米、大豆、番薯阳芋,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兔和家禽为主。2018年,三益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个。
行政区属
乡镇概况
三益乡位于石柱县腹心 地带,距石柱县城32公里,是典型的中低山区。全乡幅员面积23.8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22800亩,耕地面积5205亩(田3905亩,土1450亩)。全乡地貌呈由东偏北向西偏南高低走向,从南到北被四大河流横向切割成“三山四壑”。全乡海拔从820到1450米,境内最高峰为三堆山1450米。三(益)悦(来)公路由北向南贯通寨上村、大堡村,三(益)桥(头)公路由西南向东北沿新田村、寨上村、大堡村分界线直通三益场镇。全乡村道公路共有10条,形成了三益乡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全乡公路里程达到42公里。
全乡辖寨上村、大堡村、新田村、中堆村四个行政村,十个片区。22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2173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近几年来劳务经济收入也成为三益乡的又一经济增长点。
社会发展
境内有小(二)型水利枢纽——茶园沟水库及茶园沟大堰,蓄水库容14万立方米,可控灌耕地面积 5000多亩。
建立基层农村党支部4个,政府机关和小学党支部各1个。现有三益小学、三益中心卫生院、兽医站、信用社三益代办点、邮政局三益代办点等乡级部门。
成立了辣椒专业合作社及协会、长毛兔专业合作社及协会两大产业经济合作组织,组建了农村公路养护协会,重组并规范了计划生育协会。全乡的主要产业为以辣椒产业为主的经济作物种植业、以长毛兔为主的畜牧养殖业和外出务工收入。
特色农业
三益乡辣椒生产历史悠久,地产朝天红尖椒、七姊妹、王中王、牛角椒以鲜红、肉厚、味辣、籽少、油气充足闻名。1965年曾出口伊斯兰教卡,但因量少和市场波动,长期未得到发展。1999年,中共三益乡委员会乡 政府提出把历史上形成的三益辣椒种植优势转化为农业支柱的构想得到县区领导和群众的支持,经过种植对比,筛选出适合三益种植的品种。2000年发动群众种植辣椒1008亩,产鲜椒950吨,创产值228万元,农民人均创收427.3元,2001年,乘势而上,于8月3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了“三益牌”商标,2003年,三益乡成立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个辣椒生产合作社联合社,下有4个专业社,形成了“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成为三益乡新的经济增长点。
经济建设
长毛兔产业发展历史悠久,自70年代起步发展以来,规模逐渐扩大。现已圈存长毛兔40000余只,其中500只大户1个,300只大户4个,200只大户10个,100只大户96个。仅此项产业可使人均增收450元以上。
劳务经济收入也成为三益乡的又一经济增长点。三益乡是山区农业乡,总人口5668人,其中农业人口5550人,到2007年,外出务工人数1863人,劳务收入1000多万元,为家乡挣回发展资金480多万元以上,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为家乡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代码
~201寨上村 ~202大堡村 ~203新田村 ~204中堆村
沿革
明属丰都县南宾里,1942年划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1946年析置三益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97年,面积23.7平方千米,人口0.5万,乡政府驻三益场,辖寨上、大堡、新田、中堆、4个行政村。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职能职责:
1.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
2.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提供服务,辅助决策。
3.负责乡党委、政府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修改、制发。
4.负责上级下发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阅、管理以及乡党委、政府各种文件资料打印、分发、传递、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5.办好信息,对本级和上级领导的批示进行督促查办。
6.管理用好印章,做好会议记录,搞好会议服务,接待好公务来客,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为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取道桥梁和纽带作用。
7.搞好户口管理、人口普查、人大、宣传、及后勤事务等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乡内工业、企业、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信息传递等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全乡的交通发展工作,负责扶贫、经济和信息、商贸、供销、个体私营经济、“双建”工程建设、工业、通讯、质监工作。
2.引导、指导农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的增收。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的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统计档案、统计信息网络。
4.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参与全乡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上报各种表册、材料。
3.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出生率,管理好辖区内的流动人口。
4.落实“奖、优、免、补”政策的兑现。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计划外生育费的收支、上缴、保管使用工作以及计生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使用工作。
6.加强对各村计生宣传员的领导、管理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检查,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
7.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努力拓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新路子,认真履行向社会服务的承诺。
8.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保证优抚资金按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按时、按量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9、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石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06-21
目录
概述
行政区属
乡镇概况
社会发展
特色农业
经济建设
代码
沿革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