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颁发的证件,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需要持有的证件,一般和入台证一起查验,又称往来台湾通行证等。
1996年8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启用5年期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可持此证往来台湾。大陆居民持港澳通行证前往台湾成为了历史。2016年
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当时通行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停止原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2019年4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全国通办”。
该证按照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类型。按照签注种类分为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探亲、定居等多种类型。办理该证时申请人向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符合申请条件即可签发证件。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历史沿革
背景
1949年后,由于各种因素,两岸同胞互不往来。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举行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揭开了两岸关系发展新的历史篇章。1987年10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1988年10月,台湾方面传来了消息,经过两岸人民和民间组织的不懈努力,台湾当局迫于民众呼声,通过了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的方案,同年11月2日台湾红十字会正式受理探亲登记。同意允许部分在大陆的人回台湾奔丧和探亲。
1988年11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启用往来港澳通行证作为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11月14日,台湾“入出境管理局”首批核发4位大陆同胞赴台奔丧、探病的“入台旅行证”。当时台湾“入出境管理局”发给大陆申请人的是获准通知书和“入台旅行证”影印本,大陆申请人持“入台旅行证”影印本到
香港特别行政区,向台湾设在香港的“中华旅行社”提出返港签证和保证两个月内离台的具结书,才能获得“入台旅行证”的正本,并持正本赴台。第一号“入台旅行证”的颁发,标志着从此大陆和台湾两岸之间打开了长达38年之久的人间藩篱,两岸关系从人员往来发展到文化交流、经贸投资、移居生活等。
诞生与发展
1996年8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启用5年期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往来台湾。大陆居民持港澳通行证前往台湾成为了历史。2003年公安部出台方便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的便利措施。一是进一步简化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的手续。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申请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入台许可”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二是放宽签发多次出入境签注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公安机关最长可为其签发3年有效多次往来台湾签注;三是大陆居民在台湾期间取得台湾居民身份证件的,可自愿选择放弃大陆居民身份;四是取消大陆居民凭有效签注返回大陆限制。
近况
2016年
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
指纹信息。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
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停止原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7月1日起,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费用降低。2019年4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国家移民管理局在3月26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可以实现三个“都能办”: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且无须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都可在异地申办。据悉,这次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全国通办”的实施有效减轻了群众办事办证负担,据估算,仅交通费一项第一年度即可为群众节省200亿元以上。
证件样式
本式
参考资料
卡式
参考资料
办理流程
前提条件
适用对象
适用于大陆居民。
管理法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要求条件
一般性条件: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禁止性要求: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办证期限
(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后,符合签发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前往台湾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二)按照
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三)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参考资料
所需材料
(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
居民身份证号码原件。
(二)申请签注材料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
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
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参考资料
具体流程
本人申请
(一)申请人向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
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签发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现场领取,或者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
他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二)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
(四)执行两岸直航
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
(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
(六)大陆
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
参考资料
换发与补发
(一)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
1、申请条件。(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3)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2、申请材料。除提交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
1、申请条件。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
2、申请材料。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规定的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
收费标准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
2、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参考资料
签注种类
参考资料
注意事项
照片注意事项
(1)1年内拍摄;
(2)照片尺寸:2寸(3.5cmx4.5cm),脸部需占据整张照片的70%-80%(脸部长度在3.2cm~3.6cm);
(3)需白色背景拍摄,相纸冲印;
(4)对焦需清晰且鲜明,自然显现出皮肤的色调,有合适的亮度及对比;
(5)五官需清晰可见,不可被头发遮盖,且脸型两侧、两耳轮廓及眉毛需清楚呈现,表情自然、双唇紧闭,相片不修改;
(6)不能用合成、翻拍、自行电脑打印的照片;
(7)光源需均匀且不能有影子或闪光反射在脸部,不能有
红眼;
(8)提供2张照片,2张照片需保持一致;(照片必须2寸白底电子档的就可以了或者原件扫描)
(9)照片背面请不要注明姓名,正面必须无污渍;
(10)不可佩戴有色眼镜。
参考资料
盖章注意事项
个人旅游前往台湾地区自参加旅游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申请表》送至当地公安局审核。除下列人员外,均不需单位或派出所盖章:
1、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及部、省属单位的副厅(局)以上离(退)休人员。
2、部、省事业单位处级以上的干部。
3、新世纪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
科技人员,以及部、省属单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技教育人员。
4、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及重要岗位的人员。
5、承担、参与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商业、安全等秘密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以及离开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内的人员。
6、市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代表。
7、其他有必要列入报备管理的人员。
其他地区办理仍需要单位和派出所盖章。单位意见栏按要求由负责人签署意见,注明“同意自费旅游”字样,要求在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盖公章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参考资料
其他注意事项
1. 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如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4.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发生往来台湾通行证过期、遗失、损毁、被盗抢等情形导致无有效出入境证件返回大陆的,以及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可通过两岸民间机构、台湾地区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原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向
国家移民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拟入境的具体时间、所乘坐交通工具班次及入境口岸。经核实后,国家移民管理局通知拟入境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一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并通知拟入境口岸的边防检查机关协调有关航空(船舶)公司允许搭乘返回。
参考资料
最新政策
鉴于两岸关系变化,自2019年8月1日,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参考资料
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4-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