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书律是
秦朝的,是关于传送文书的法律规定,据史书记载,
中原地区古代最早的文书是公元前2000年前帝舜时期史官所记的《
虞书》,现存最早的
古文字学是清末开始在河南安阳出土的甲骨刻辞 。
秦汉帝国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邮驿系统,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高效运转。以前没有专门的文种名称,统称为书,通常用文书载体的名称来区别它们的重要程度 。
春秋战国时期文书开始有了按使用目的加上的笼统称谓:刑法典称刑书;结盟文书称为
侯马盟书或载书;君王发布命令的文书称为命书;上级官员告诫
属下的文书称为语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