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郡是中国
隋朝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其辖区大致涵盖了现在的
唐河县和湖北省
枣阳市一带。该郡在隋朝大业三年(607年)时由昌州改置,户籍登记有四万二千八百四十七户。舂陵郡下辖六县,分别为枣阳县、舂陵县、清潭县、湖阳县、上马县和
蔡阳。唐朝
武德三年(620年)时,舂陵郡被复置为
昌州。
舂陵郡在隋朝时期属于
扬州市的管辖。根据《隋书-地理志》的记载,该郡下辖的六个县分别是枣阳、舂陵、清潭、湖阳、上马和蔡阳。其中,
湖阳镇大致位于今河南省唐河县湖阳镇一带,上马县则位于今河南省唐河县。
舂陵郡的地理范围约为5000平方千米,其辖境包括现今湖北省
枣阳市以及
唐河县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