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谦(1888-?)字公撝,
新会区人。早年赴美国留学,入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毕业回国,应清廷学部考试,授
举人。历任驻美国公使馆名誉
参赞,驻美留学生监督处秘书长,中国赴美教育调查团秘书长,东方储蓄银行经理。1925年任直隶省长公署顾问。1927年在财政部参事上任事,兼
中原地区实业公司总经理。1929年任
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董事;同年8月,任驻
旧金山总领事。1931年3月,任驻
纽约总领事。1932年11月,任驻
智利代办使事。1933年5月,任驻智利全权公使。1941年免驻智利全权公使职。1942年10月,任
国民政府外交部美洲司司长。1943年9月,任驻
葡萄牙公使。1946年11月免驻葡萄牙公使,任驻荷兰国全权大使。1948年8月,任湖南湘乡地方法院推事兼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