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溎年(1821-1891),字树君,
大城县刘固献人。1860年(清咸丰十年)考取
进士,被任命为
庶吉士。1862年(
同治元年)担任翰林院
编修,1865年(同治四年)担任会试同考官。1866年(同治五年)四月升任侍讲,1869年(同治八年)正月转任侍读,同年九月初七被任命为广东惠州府
知府。
惠州地方民风强悍,刘溎年任职3年,没有发生过一起殴斗、抢劫案。任上,重修了《惠州府志》。十一年(1872年)五月奉调潮州府代理府事。他创立义塾数十所,让当地百姓读书,接受教育,使民风得到净化。十二年(1873年) 又代理
广州府知府。刘溎年处理政务,不以胁迫为能,在惠州、
潮州市两处均作诗劝勉百姓,当地百姓喜吟咏其诗,并把他的诗铭刻在石头上。著有《三十二兰亭室诗》、《约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