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振铎 教授。男,1933年8月出生,辽宁盘山人。中共党员。1948年3月参加工作,1954年考入
吉林大学(后更名为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58年毕业留校执教至今。曾任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职于
吉林大学法学院。兼任中国诉讼法研究会名誉理事,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检察官协会特约常务理事、
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绩:几十年来在高等学校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曾给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讲授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证据学、律师、公证、仲裁制度。指导10余名研究生,并给应用型研究生授课。在教学中注重教书育人,并取得一定成绩,总结出一些经验,曾被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此,《吉林高校工作研究》、《吉林大学校刊》曾详细介绍其事迹。曾参加国家教委、司法部组织的统编教材《刑事诉讼法教程》、《
刑事诉讼法学》的编写工作。另有编著的《刑事诉讼法概论》、《侦查监督教程》等书。发表的论文有《关于我国的辩护制度》、《论审判公开制度》、《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几个主要问题》、《刑事证据性质》、《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重大原则及其适用》等多篇。代表作有《刑事诉讼法学》(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