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言,名谅,字复言,
陇西县(今属
甘肃省)人。
唐朝政治家、小说家、诗人。他在
李诵时期,由
王叔文推荐为谏官,
元和时期,任彭城令。历任
苏州市刺史、
汝州市刺史、泗州刺史等职。太和四年(830年)游巴蜀,与沈田谈天,又与
白居易友善,有诗倡和。
开成五年(840年)应举时,投省卷于
李景让,被斥“事非经济、动涉虚妄”。著有《
续玄怪录》五卷,有名篇《
杜子春》《定婚店》《辛公平上仙记》等。李复言的生平存在争议,一说李复言与
李谅实为两人。
卞孝萱说李谅即李复言,是贞元十六年(800年)
进士,有《杭越寄和诗集》,官至岭南节度使。李复言的传奇小说结集为《续玄怪录》,传本残损。《太平广记》仅收34篇。他的文笔工丽,描写能勾勒人情世态,情节亦有巧思,跌宕起伏,已注意到了塑造人物性格的重要性。与
元稹、
白居易为友,多有酬唱诗作。
李复言在贞元十六年(800年)举进士。早年参加
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革新集团,任
度支盐铁巡官,拾遗等职。
李纯即位后,革新派遭到贬,李复言也出任地方官,历任泗州、寿州、
苏州市、
汝州市刺史,又一度任祠部
员外郎。考功郎中。
唐文宗时,改任
大理白族自治州卿、
京兆尹。不久,又出任桂管观察使。大和七年(833年),卒于岭南节度使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