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0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金朝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供应链管理,
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核定目录经营),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机电设备、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贵金属、矿产品(除专控)、医疗器械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动人员(不含海员),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济
技术咨询等。
2023年,
国泰君安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2023年,
国泰君安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