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街商会
北京金融街商会
为了搭建驻区机构与政府、驻区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更好地向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的支持下,2003年10月,由各大金融机构和知名企业共同运作发起成立了北京金融街商会。目前商会的二百余家会员单位分别来自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电力等不同行业。
详细介绍
商会的主要:一是落实市区两级政府金融产业优惠政策;二是充分整合区域资源,为会员单位提供务实服务;三是策划组织系列交流活动,扩大金融街海内外的影响力;四是搭建驻区机构与政府、驻区机构之间的交流沟通平台,发挥商会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促进各会员间的交流合作。
商会自成立以来,先后成功的参与组织了中国迄今为止最高规格的国际金融论坛——2004北京国际金融论坛、外国大使走进金融街、首都金融文化节暨金融博览会、京港金融合作论坛、东亚金融合作论坛、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北京圆桌会、中国银行业100强排行榜发布会、系列金融街论坛等大型活动,在国内外金融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商会为金融机构提供多种务实服务,还组织金融街区域乒乓球比赛、摄影比赛、网球比赛、围棋比赛、篮球比赛、英语演讲大赛等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进了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丰富了区域从业人员文化生活。商会从2008年开始,成功举办了多次金融街控股青年联谊活动,为驻区单身青年提供沟通交往平台,已有不少青年男女从这里开始,成为了朋友和伴侣。此活动也成为最受金融街控股区域机构欢迎的品牌活动之一。
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定名为:北京金融街商会
英文译名:BEIJING FINANCIAL STREET CHAMBER OF COMMERCE
缩写:BFSCC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100140)
第二条 北京金融街商会是由中国结算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河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保险集团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央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华夏基金有限公司、中华棉花有限公司、长江电力、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运作发起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商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架构金融街控股区域大型业户企/事业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相关行业及团体全方位信息交流融通、联谊的平台,建立互惠互利的金融街大区域的商务服务模式,整合利用社会和金融街区域各类资源,提供全面服务,达到“共创金融街区域品牌,共建金融街区域环境,共享金融街区域资源”之目的,为促进本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做出贡献。
第四条 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西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及区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商会的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为商会会员提供资讯服务。
3.根据商会会员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和研讨活动。
4.为商会会员提供形象推广服务。
5.协调商会会员与相关产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加强内外信息的交流与合作。
6.举办区域有关的展览会、展示会、博览会。
7.组织编写商会会刊。
8.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9.管理顾问咨讯服务。
会费吸收办法
一、会费收取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规定,由理事会决定;
会费收取,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会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会员单位:3000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费采取年度收取的办法;
外籍会员的会费标准:可参照国际惯例确定。
二、赞助吸取办法
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和资助是筹集经费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发挥、调动社会资源从事社会公共事业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
商会吸取捐助、资助时,不得违背本商会的宗旨,不得超出本商会的业务范围。
接受捐赠、资助活动要规范有序的开地,避免乱拉资金、无序竞争等混乱现象。
接受捐赠、资助不得附加任何法律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道德风尚,以确保商会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受损害。
接受捐赠要反应捐赠人、资助人的意愿和要求,不得违背其意愿挪作他用。
三、上述资金严格执行《商会财务管理办法》,接受社会、会员大会的监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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