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成立于1998年12月12日,负责领导和管理
辽宁省、
吉林省和
黑龙江省三省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工作。
(5)负责管理
辽宁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办公室;(2)法律事务处;(3)货币信贷管理处;(4)金融稳定处;(5)调查统计处;(6)会计财务处;(7)支付结算处;(8)科技处;(9)货币金银处;(10)国库处;(11)内审处;(12)人事处;(13)金融研究处;(14)征信管理处;(15)反洗钱处;(16)国际收支处;(17)经常项目管理处;(18)资本项目管理处;(19)外汇检查处;(20)
事后监督中心;(21)保卫处;(22)离退休干部处;(23)宣传部;(24)工会办公室;(25)团委;(26)
纪检监察一处;(27)纪检监察二处;(28)机关党委办公室;(29)后勤服务中心;(30)钞票处理中心;(31)清算中心;(32)守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