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工程保障任务的
兵种。由
工兵、
舟桥、建筑、伪装、工程维护、野战给水等专业部(分)队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程兵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5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工兵
领导机关在北京成立,各
军区随即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工兵领导机构。1951年2月,经总参谋部批准,统一了全军工兵部队序列和编制。1954年6月,全军工兵团区分为工兵、舟桥、建筑三种专业部队。1955年8月11日,工兵改称工程兵。10月15日,工程兵重新规定工兵团、舟桥团、建筑团的番号和序列,并将部分工程兵部队划归大军区建制。1956年2月,军委军事建筑部划归
工兵建制。1958年1月,工程兵开始建立专门的科研设计机构。1961年5月,工程兵组建建筑师。1967年以后,工程兵精简建筑部队,发展工兵、
舟桥和伪装部队,组建工程维护和给水部队。197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担负国防
工业工程和
民用机场、公路等修建任务的工程兵建筑部队移交给
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将部分建筑团改编为舟桥团。1982年8月18日,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央军委工程兵
领导机关改编为总参谋部工程兵部,各
军区工程兵机关改编为军区司令部工程兵部。陈士、
谭善和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司令员。黄志勇、谭甫仁、
李真、王六生先后任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