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政策
2021年6月,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简介
《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保险机构及中国银保监会负责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
《准则》共11章117条,包括总则、党的领导、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利益相关者与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附则。《准则》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强化了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重点包括: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等相关规则;强调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选任、职责及履职保障,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表决等要求;规范监事选任履职及监事会、高管层的设置和运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与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