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回转支承、机械设备、锻压设备;销售金属制品、建材;技术咨询服务;劳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市场开发管理、商铺租赁;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房产信息中介,装饰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0月20日,曾有“饰品第一股”之称的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圆成(*ST新光,002147)公告了投资者诉讼的最新进展:迄今公司累计收到3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公司的诉讼材料,诉讼额97.29万元,其中5起已判决合计金额4.47万元。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介绍,近期,由他代理的原告张某诉新光圆成索赔9529元一案收到一审判决,管辖法院浙江金华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335.50元。根据一审判决,凡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间买入新光圆成,并在2018年10月30日晚仍持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加微jitisuson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加入后续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