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ST奥马(002668.SZ)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向东先生提交的辞职函,刘向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刘向东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2021年11月30日,ST奥马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11月2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ST奥马公司总经理刘向东存在违规问题: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披义务;2020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刘向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