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界
上海浦东钓鱼执法事件当事司机
孙中界,出生于1991年1月,河南商丘柘城县胡襄镇后卢村人,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司机,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当事人。
2009年10月14日晚上7点半左右,孙中界驾驶公司的金杯面包车前往南汇航头附近接人。车辆行驶至闸航路时,一名20多岁讲普通话的男子突然拦车求助。孙中界还没来得及回应,男子就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车开了不过三四分钟,男子便称到达目的地,要求停车。孙中界靠边停车后,男子自顾自掏钱要往车上放,钱还没放下,几名男子就冲过来,抢走车钥匙,强行踩住刹车,阻止车辆启动,接着把孙中界拽进他们车里,逼他在一张单子上签字。事发突然,孙中界没看清单子内容就签了字。随后,这些人递给他一张单子,告知他周五早上8点半到沪南公路一个部门处理此事。回家后,孙中界一气之下,把自己的左小指剁了。
2009年10月16日,上海市两家都市报报道此事后经网络转载引发热议,第二天,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应:“10·14”涉嫌非法营运一事(指孙中界黑车事件)不存在“倒钩”问题。4天后,在上海市领导的干预下,上海浦东新区第二次成立了调查组,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2009年10月26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承认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并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人物经历
孙中界,出生于1991年1月,商丘市柘城县胡襄镇后卢村人。2009年10月11日,18岁的孙中界从柘城县老家坐了十几个小时的汽车,来到上海市,他的目的地,是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那里,哥哥孙中记为他谋取了一份司机的工作。2009年10月14日晚上7点半左右,孙中界驾驶着公司的金杯面包车去南汇航头附近接人,当车辆行驶在闸航路上时,一名20多岁说普通话的男子突然拦下了他的车请他帮忙,还没等他开口答应,男子就拉开车门跳上了副驾驶座,车子开了才三四分钟,这名男子就称自己到了,要求停车,孙中界将车靠边停下以后,男子就自己掏出一些钱来要放到车上,钱还没放到车上,就有几名男子向他冲过来抢孙中界的钥匙,然后强行踩刹车,不让启动,并将孙中界拉进他们的车里,要求在一个单子上签字,孙中界在没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就签下来了。此后,这些人给了他一张单子,告诉他星期五早上8点半到沪南公路一个部门处理。回家后,孙中界一气之下,把自己的左小指剁了。10月16日,上海市两家都市报报道此事后经网络转载引发热议,第二天,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应:“10·14”涉嫌非法营运一事(指孙中界黑车事件)不存在“倒钩”问题。4天后,在上海市领导的干预下,上海浦东新区第二次成立了调查组,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2009年10月26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承认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并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10月31日,应浦东新区执法局的邀请,孙中界和哥哥到原南汇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理了车辆退还手续,拿回了被扣押17天的车。2010年4月7日上午,遭遇钓鱼执法、断指洗冤的孙中界,在哥哥及其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依法判令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他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2万多元。
相关事件
事件背景
“倒钩执法”此类事情已经多次发生,上海市白领张军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原来那名路人是执法大队的“钩子”,专门诱人入瓮的。 “钓鱼式”执法也称诱惑式执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理论上分析,是指享有行政调查权的公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了获取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的证据,而使用引诱的手段,使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行政违法活动的行为。
事件经过
2009年10月14日傍晚,上班第二天的孙中界送完工友,把车开到附近的鲁汇加油站加油,接到公司电话,要去附近的航头镇接人。当时大约7点多钟。孙中界的车由西向东行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原属南汇区)上时,一名20多岁说普通话的男子突然拦下了他的车请他帮忙,还没等他开口答应,男子就拉开车门跳上了副驾驶座。当车快要开到罗宾大桥,孙中界金杯车左边突然有一辆面包车靠了过来,逼得孙中界不得不停车。突然,坐在车上的黑衣人,从裤子口袋掏出一张10块钱往车上一扔,孙中界还没来得及说“不要钱”,那人右手已伸过来拔车钥匙、左脚猛踩刹车。这时,孙中界看见车前过来一辆面包车,车上冲下好几个人,不由分说打开孙中界的车门。他们自称是执法大队的,说孙中界黑车营运拉客。孙中界赶紧解释,说刚才上车的男子可以作证,可上车男子已不见踪影。几个人把孙中界从车里拽出,将他的衣服裤子都撕破了,还拿走了驾驶证和行车证。孙中界被推上面包车,驶进附近一个胡同,胡同里还停着一辆车。他们又把孙中界推到车上,上面有几名穿制服的男子,孙中界掏出手机报警,手机却被他们没收。执法人员在车上对孙中界进行讯问。一名男子拿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说孙中界开黑车,非法营运。孙中界说是对方主动上车,自己并没向对方要钱,纯粹是为了做好事。可执法人员坚持说他是非法营运,还让孙中界在通知书上签字。孙中界看到有“该车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业务”字样后,拒绝签字。此后,因为拒绝签字,孙中界被要求不能离开。此时,他再次提出要报警,但对方拒绝归还手机。双方僵持了大约1小时,孙中界要上厕所,但对方仍坚持必须签字才能走人,万般无奈之下,孙中界只好签字。随后,对方归还手机,孙中界被放行,但车被扣留了。
将近晚上9点,孙中界等被放下车,直到那时候,孙中界才看到自己所签的两张单子,分别是扣车凭证和调查通知书,至于所签名的第三张单子他却始终没有看到。孙中界打电话回公司,要车子来接。9点一刻左右,孙中界回到了出租屋。回出租屋后,哥哥孙中记怪他没经验,孙中界觉得委屈,情绪激动下冲进厨房,拿菜刀砍向左手小指,导致“左小指肌腱断裂,伤及肌肉、骨头和神经系统”。第二天孙中记去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表示拒绝受理。2009年10月16日,上海市两家都市报报道此事后经网络转载引发热议,第二天,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应:“10·14”涉嫌非法营运一事(指孙中界黑车事件)不存在“倒钩”问题。4天后,在上海市领导的干预下,上海浦东新区第二次成立了调查组,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
事件争议
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说,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还他一个清白。面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说法,孙中界坚决否认。作为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孙中界所驾驶的浙ADS595金杯汽车面包车尽管驾驶证上是个人的名字,但其实际用途是每天接送厂里的工人到各个地方工作,车辆在每天使用完毕后,必须开到厂里停放,根本没有闲置时间允许他做“黑车”生意。
在一份由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管理登记表上,清楚地记着每一天车辆使用的地点。公司负责人表示,车辆的管理有着严格规定,司机不允许擅自开车外出,车辆的出发地和目的地都必须登记。这辆被扣的车是3年前购买的,目前行驶里程为10多万公里,这些行驶的里程全是公司日常营运所积累的,绝对没有做“黑车”生意。2009年10月15日下午4时30分许,记者来到调查处理通知书上所写的处理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758号,门上挂着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门牌。门卫室的工作人员询问过负责接待采访的有关部门后告诉记者,领导都出去开会了,无法接受采访,让记者明天再来。
调查回应
 2009年10月17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上海市政府承诺“对采取非正常执法手段取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随后,浦东新区责成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进行调查,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参与核查工作。10月20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报告,称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10月20日,调查报告“老子查儿子”且没有回应任何质疑,引发各界强烈批评,人民日报两度发表评论,中国中央电视台节目明确提出质疑,更重要的是上海市高层也不满该调查报告,重压之下,浦东新区当天重启新调查,这一次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10月25日,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14日晚孙中界在上海闸航路上搭载的男子陈雄杰并非普通乘客,在当天整治非法营运的行动前,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名负责人就将执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 “钩头”蒋国辉告知“钩子”陈雄杰。10月26日,浦东新区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关于“10.14”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上海市委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姜樑通报了浦东新区关于“孙中界事件”的处理意见。他说,现已查明,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此事件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该案的执法程序,并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姜樑表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此前的调查简单草率,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为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浦东新区政府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同时,依法整治非法客运行为,加快公交网络、出租行业建设和发展,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
事件结果
当事人孙中界在得知消息后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对结果“非常满意”。  据了解,孙中界的左小指手术顺利,已于2009年10月18日出院,医院主治医生认为其今后可以基本康复。10月31日,应浦东新区执法局的邀请,孙中界和哥哥到原南汇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理了车辆退还手续,拿回了被扣押17天的车。车开回公司时,工友们围着车辆兴奋高喊,还放鞭炮庆祝。
事件后续
2010年4月7日,孙中界告诉记者:“去年,我遭遇浦东新区执法局的钓鱼执法,迫使我断指洗冤,使我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在全国媒体的强势关注下,我才得以洗冤,取回了被非法扣押的金杯车,可经过这么长时间,浦东新区执法局只同意赔偿我2000多元的误工补助,这让我感到很寒心,我要通过法律渠道要求赔偿,并让执法局通过中国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向我公开赔礼道歉。”上午10时许,孙中界和哥哥及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起,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赔偿起诉状》,法院已收下了这份起诉状。起诉状称:2009年11月19日,原告(孙中界)向被告(浦东新区执法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被告后作出浦城管赔决(2010)第1号行政赔偿决定,仅赔偿原告18天误工补助,原告对此不服。原告认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被告作出的浦城管赔决(2010)第1号行政赔偿决定,虽然承认其行政行为违法,同意赔偿,但是其决定无视客观事实,其提出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不能填补原告的实际损害,被告被迫承认钓鱼执法错误后,仍对赔偿敷衍了事,毫无诚意。为此,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前列请求事项,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孙中界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执法局需要支付原告下列赔偿:医疗费3617.6元,误工费5700元,护理费2100元,营养费7500元,伤残赔偿金58458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以上各项合计:127375.6元。孙中界的哥哥孙中记说,得知他要起诉的消息后,浦东新区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找到他协商,许诺若撤诉,将会增加赔偿金额,他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孙中记说:“我担心因为我(帮弟弟)告状会连累公司,在递交起诉状的前一天,就向我所在的公司递交了辞职书,可公司领导却很大度,不同意我辞职。”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执法局一张姓工作人员,他说:“孙中界的赔偿问题目前正在处理中,我还不清楚他向法院起诉的事。”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相关事件
事件背景
事件经过
事件争议
调查回应
事件结果
事件后续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