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鹗(1190-1273),字百一,曹州东明(今
山东省东明县,位菏泽县西)人。
完颜守绪正大元年(1224)状元,授翰林应奉,任职于归德(今
河南省商丘县,位今商丘市南)、
汝阳县(今河南省
汝南县,位
汝州市西)等地。累迁尚书省郎中。金哀宗
天兴三年(1234)蒙古军攻破
新蔡县(今河南省汝南县,位
驻马店市东),为
张柔所俘。马真后称制三年(1244)
孛儿只斤·忽必烈召见,他进献治国之道。
中统元年(1260)任翰林学士承旨,制度典章多由其裁定。至元五年(1268)致仕。卒,谥
文康。诗文均有时名,有《应物集》四十卷,未见传世。《
全元文》(第八册)录其文二十二篇;《
元诗选癸集》乙集有其诗一首。另著有笔记《
汝南遗事》四卷,以及《论语集义》一卷。生平事迹见《
元史》卷一六○、《
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二、《元诗选·癸集》小传。
科举出身:
完颜守绪正大元年(1224年)状元,授翰林应奉,后任职于归德(今
商丘市)、
汝阳县(今河南省汝阳县)等地。
金朝为官:累迁尚书省郎中,期间曾立教条、正风俗,政绩斐然,但并未受到金廷重用。
元朝重臣:马真后称制三年(1244年)
孛儿只斤·忽必烈召见,王鹗进献治国之道。
中统元年(1260年)任翰林学士承旨,负责制度典章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