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明,男,汉族,祖籍辽宁,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新疆美术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
2017年12月,入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全国“四个一批”文化名家名单。2022年3月28日,被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文联联合授予“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其作品《英雄史诗-玛纳斯》被列入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并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陈列,《立秋》被评为第八届全国美展优秀作品。
2024年1月30日,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郐振明当选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届副主席。
1966年10月,郐振明在辽宁出生,后跟随父辈扎根新疆
喀什市。少年时期,郐振明与喀什街头写生的画家学习交流;中学时期,他用线条画人物速写并为日后美术创作打下基础。1985年,郐振明考取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系。毕业后,郐振明在美术教学、美术出版编辑等领域从事相关行业。
2001年调任新疆文联,先后担任
新疆美术家协会秘书长、副主席兼秘书长、美术家协会主席等多个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