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俊,1430年出生,字士彦,广西宜州人。明代天顺四年举
进士,历任刑部浙江司
主事,
福建省、湖广按察副使,都察院右列
都御史,
巡抚四川省。为人秉性刚毅,执法不畏权势,为官清廉。
正统二年(1437年),他奉旨往
广东省审理案狱,处理数百起冤案错案。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新会刘铭谋杀案。当时,广东海康人吴金童携妻女逃难到
新会区,新会豪强刘铭诱奸吴妻未遂,贿赂奸徒诱杀吴金童并弃尸河中。吴妻被迫负幼女投河抱夫尸而后死。凶手刘铭逍遥法外。冯俊一经查访核实后,即逮捕刘铭等人处以极刑。
成化十一年(1475年),冯俊赴
福建省任按察副使,一到任,百姓即纷纷控诉建宁卫指挥杨的罪行。杨晔是当地一霸,侵吞军费,盘剥百姓,蓄“货巨万”,残忍成性,肆意杀人。曾有一人为避其害而躲入棺材之中,杨晔令人放火焚棺,把人活活烧死在其中。
建宁府一带为杨晔所惨杀者数十人,但因杨晔是官历
永乐、
洪熙、
宣德、
正统四朝的东阳
大学士杨荣之孙,权势极重,为福建的地方大吏所
庇护,负冤者无所申诉。冯俊对控诉杨晔的状子一律受理,每案必亲自审理,不到半月,全部查实,即下令逮捕杨晔。杨晔潜逃京城,冯俊即上书
李纯皇帝,在京师捕获杨晔,处以死刑。
弘治八年(1495年),冯俊
巡抚四川省。马湖(今
屏山县)府世袭土官
知府安,对各族百姓敲骨吸髓,每岁收入银万两,奸淫妇女不可胜数,用宗教巫术残杀不满其统治的各族百姓。安鳌甚至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迫走长官王大庆,并杀害王的胞弟。四川历任督抚惧怕安鳌势力,不敢惩治,安鳌横行二十几年。冯俊入川不到半年,即授计智擒安鳌,将其投狱判罪,“明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