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大铭(1950年6月4日—2015年3月6日),籍贯
慈溪市,是
深圳市华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翁明昌之子。他曾在
台湾政治大学银行系就读,并曾任立法委员。然而,他因涉及1994年的洪福案(洪福证券违约交割案),负债高达
新台币48亿余元,最终被台北地院宣告破产。
1977年,翁大铭的父亲翁明昌逝世,他继承了父亲的产业,并出任嘉新畜产公司董事长。然而,他的家族企业嘉新面粉厂和
力霸东森企业集团被
王又曾取得经营权,这使他开始了一系列的商业活动,被台湾投资圈称为“王子复仇记”。
1978年,翁大铭参与组建了中华证券投资公司。1982年,他接手了化学纤维专门
制造企业华隆纺织。1983年,他创立了集新公司。
1990年,台湾股市达到了万点高峰。翁大铭旗下的
深圳市华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华隆纺织、
国华人寿、台湾农林、华隆微电子,并创立了国华证券,市值总计高达1500亿。然而,同年,他因为以每股120块的低价出售500万股国华人寿股票给当时的交通部长
张建邦的女儿张家宜,引发了华隆案,重创了台湾股市。
1994年,翁大铭因涉及洪福证券违约交割案,负债高达
新台币48亿余元。2006年,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对洪福违约交割案做出宣判,翁大铭和煜立公司董事长李秀芬被判应给付新台币18亿3千多万元给
台湾证券交易所。2010年,翁大铭和他的秘书李秀芬因洪福证券违约交割五十八亿余元,被最高法院判刑两年。最终,翁大铭被台北地院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