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一良(1580-1630),字象儒,号有怀,是明朝政治人物,出生于
澄城县西观村。他的父亲韩时家教极严,韩一良24岁中举,因不肯拜托人,会试五次,方中
进士。又三年,经过廷试,选授
陈留郡知县。在任期间,他兴办学堂,推行教化。后来,他担任官户科给事中。
崇祯元年(1628年)十一月,韩一良上《劝廉惩贪疏》说官场贪污之风甚盛。虽然
大学士刘鸿训认为疏中“有交际”、“有纳贿”两事不实,但崇祯帝认为韩一良的疏文忠鲠可嘉,当破格用,于是任命他为右
佥都御史、吏部尚书。然而,韩一良在五日内未能解释清楚“纳贿”事,于是被革职为民,回到家乡澄城,在西观村“凿土窑居之”。
韩一良,韩逄时之子,家教甚严。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
进士,授
陈留郡(今在
河南省开封市陈留镇)知县,任内兴办学堂,推行教化。官户科给事中。
崇祯元年(年)十一月,韩一良上《劝廉惩贪疏》说官场贪污之风甚盛。
大学士刘鸿训却认为疏中“有交际”、“有纳贿”两事不实。崇祯帝说:“朕阅一良所奏,大破情面,忠鲠可嘉,当破格擢用,可加右
佥都御史、吏部尚书。”接着命令韩一良在五日内把“纳贿”事解释清楚。五日后,韩一良参劾
周应秋、
阎鸣泰、张翼初等“受赠金五百”。崇祯问五百金为何人所赠,韩不肯回答。被革职为民,回
澄城县,在西观村“凿土窑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