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任省政府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处长,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流通政法处处长、秘书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等职务,浙江省国资委主任。
第十三届、十四届
浙江省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22年1月15日,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补选冯波声为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有效。
2022年1月18日,经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冯波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2年3月18日,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冯波声为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