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
重庆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以前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于1993年7月经政协重庆市第十届委员会(直辖前)第二次常委会决定设立,经2013年1月重庆市编办批准,1月30日四届市政协第一次常委会决定,设立重庆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以及重庆市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团结联系广大委员及各界人士,就全市的人口资源、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移民迁建、交通旅游等领域的大政方针,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切实履行政协职能,推动
重庆市的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明政和履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