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于1992年注册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受
成都市司法局指导和监督,依法对成都市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调解执业纠纷,查处律师违规行为;承担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对会员进行
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讨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编辑出版《律师协会简讯》,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同境内外律师团体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上级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1980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
成都市律师事业重现生机和光明,特别是1993年成都律师率先在全国推进律师改革以来,成都律师事业得到飞速发展:律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全市现有124家
律师事务所,2200多名注册律师中有中共党员326名,女律师280名,硕士57名,博士3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占85%。具有证券、招投标、产权法律事务所等资格的律师近300人,并拥有一批“四懂”的复合型人才,广大律师顾全大局,服务中心,积极参政议政,律师中现有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4名,市政府参事1名,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名;协会机构日趋健全,行业自律职能不断增强;
律师事务所办公条件全面改善,舒适的办公环境,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已成为律师事务所必备的工作条件,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固定资产已达亿元以上,出现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除承办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行政诉讼外,已涉及到政府法律顾问、证券期货、国际贸易、招商引资、金融保险、
知识产权、房地产的非诉讼
法律事务;对外交流日益增多,与国内外同行建立了广泛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关系。
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女律师自己的组织。成立宗旨:团结、联系全市女律师,维护女律师的合法权益,提升女律师应有的社会地位,促进女律师身心健康,发挥广大女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工作职责:1、开展研究女律师工作;2、组织促进女律师身心健康的活动;3、参与维护女律师合法权益的工作。
成都市律师协会维权执纪委员会是市律协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对律师违规行为实行纪律处分的权力机构,它在协会常务理事和会长领导下展开工作,并对常务理事会、会长负责。它的主要职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维护律师权益,发挥律师协会管理职能,加强行业自律,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解决、处理、协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遭遇的侵权行为,依法维护律师正当执业权利,协调处理律师之间在执业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执行纪律。负责引导和监督本市律师的执业行为,对律师在执业中违反《律师法》以及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组织对全市律师的刑事业务培训,组织律师对刑事立法和
刑事案件进行研讨,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刑事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完成市律协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市律协交办的任务,组织全市律师进行培训,为全市的执业律师在民商法领域提供律师业务上的帮助、指导、总结交流律师业务在民商法领域中的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律师执业在民商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民商法领域内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