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国旗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国旗
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国旗呈长方形,旗地青色,中央有金色的放出光芒的太阳图案,太阳下方为金色的展翅雄鹰图案,旗杆侧有金色花纹竖条图案。太阳、雄鹰以及青色所代表的苍天,都是中亚游牧民族的传统崇拜对象;竖带花纹取自传统哈萨克服饰。哈萨克斯坦脱离苏联独立后举行了国旗征集活动,艺术家夏肯·尼亚兹贝科夫(哈萨克语:Шәкен Оңласынұлы Ниязбеков)的方案获选,于1992年6月4日正式启用。
历史
1936年,苏联设立加盟共和国——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其旗帜为红地,有黄色锤子镰刀图案及哈萨克语、俄语国名。1940年,哈萨克文字从拉丁字母改为西里尔字母,旗帜也随之改变。1953年,哈萨克启用新旗帜,在苏联国旗的基础上增加一条蓝色横带,宽度为旗帜宽度的2/9,距离底边1/9。当时各加盟共和国的旗帜都统一为在苏联国旗基础上进行微调。
1991年,哈萨克脱离苏联独立,建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1992年1月,举行了面向全国公民和全球哈萨克族的国家象征——国旗、国徽、国歌——征集活动。在453份草图和142份文字方案中,艺术家夏肯·尼亚兹贝科夫的设计脱颖而出。旗帜背景的青色代表苍天,源于腾格里信仰;太阳和雄鹰是中亚游牧民族的传统崇拜对象;竖带花纹取自传统哈萨克服饰。新国旗于1992年6月4日与新国徽、新国歌一起正式启用,至1994年元旦完全替代旧国旗。花纹竖带最初公布时为红色,旋即在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Нұрсұлтан Назарбаев)的建议下改为金色,跟太阳与鹰的颜色统一。
2007年6月4日,即国旗、国徽、国歌启用25周年,宪制性法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国家象征》通过。政府根据该法,将每年6月4日定为国家象征日。
形制
哈萨克斯坦国旗的长宽比为2:1。设若旗帜长2000,宽1000,则:
旗帜的颜色原先无规定,在现实中出现大量不同的青蓝色。按照尼亚兹贝科夫的意见,《国旗通用技术规定》确定旗地的蓝色为彩通3125 C或3125 U,金色为彩通810 C或810 U。
象征
根据哈萨克斯坦总统网站的说法,国旗的青色“象征着澄澈的天空、和平、繁荣,纯色背景象征着我们国家的团结”,太阳图案表明哈萨克斯坦“重申其对普世价值的承诺,也表明这个年轻的新国家充满了肯定生命的能量,向所有国家开放合作”,金鹰图案代表哈萨克斯坦“对世界文明高度的渴望”,花纹竖条代表着“哈萨克斯坦人民的艺术和文化传统”。
使用规范
主条目:国旗
在一些正式场合,哈萨克斯坦国旗会使用特制的旗杆头,带有尖端和两只翅膀。
目录
概述
历史
形制
象征
使用规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