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路街道是长沙市天心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
天心区人民政府授权,在本辖区内行使党务、政务、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政府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天心区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负责辖区基层党组织、社区党组织、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管理、党员服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工会工作;负责协调并监督检查公安、工商、税务、环境卫生、绿化、司法、房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的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努力发展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教育。
三、负责指导辖区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帮助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困难、问题,向上级政府反映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
四、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宣传普及全民健康教育,组织社会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负责常住人口与动人口的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社会救济、
社会保障及群众文化、科普工作。
八、负责辖区农转非、失业、下岗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指导就业。
十、负责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普法教育;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区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管理、防火、防震、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二、负责人大、政协地区联络组工作,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各项活动。
十三、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内设机构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内设:党政办、经贸办、综合办、城管爱卫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协税办、计生办、社保站、低保站等十个部门。
党政办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人大、政协、群众教育、文化、体育、统战、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老干、文秘信访、党报党刊征订、保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取)工作。
经贸办
负责经济工作(含招商引资、护税协税)、统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清欠工作。
综治办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普法宣教,治安巡防、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及
地方武装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
城管爱卫办
负责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防汛、人防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
负责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管理、民政优抚、社会公益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残联和其他社会服务。
财政所
负责街道财政
财务收支核算、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人事劳资、审计工作并对社区(居委会)级财务监督。
计生办
负责街机关和辖区育龄妇女
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社保站
负责辖区失业职工和待业职工档案管理和社会救灾救济工作。
低保站
负责辖区低保人员档案管理及低保人员救济工作。
住房保障站
负责辖区住房保障相关工作。
协税办
负责辖缴税单位的信息清查、资料登录,协助税务所开展税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