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体操锦标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体操协会主办,每年举办一次,是代表中国艺术体操最高水平的全国性传统赛事。
竞赛项目
成年个人项目:圈、球、棒、带
少年个人项目:圈、球、棒、带
成年集体项目:5圈、3球2绳
少年集体项目:5棒、5绳
竞赛办法
(一)个人项目:进行第一、二、三种比赛。第一种比赛为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是第二种比赛和第三种比赛的资格赛,第二种比赛为全能赛,第三种比赛为单项决赛。
1.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
成年: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4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3套动作,共计12套动作。
少年: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4项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3套动作,共计12套动作。
2.全能赛(第二种比赛)
成年:进行4个项目的比赛。参加第一种比赛的运动员,须参加3-4项比赛,方可获得第二种比赛的资格。取第一种比赛3项最好成绩相加前18名运动员参加全能赛,若第1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赛。
少年:进行4个项目的比赛。参加第一种比赛的运动员,须参加3-4项比赛,方可获得第二种比赛的资格。取第一种比赛4项最好成绩相加前18名运动员参加全能赛,若第1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赛。
根据第一种比赛的名次,第19、20名为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按照被代替运动员的顺序进行比赛。
3.单项决赛(第三种比赛)
成年和少年均取第一种比赛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参加该项决赛,若第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单项决赛。
根据第一种比赛的名次,第9、10名为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按照被代替运动员的顺序进行比赛。
4.个人项目团体总分赛
每队由成年个人2人和少年个人2人参赛,每人一项,成年项目为棒、带,少年个人项目为圈、球,共计4套动作。
(二)集体项目:进行第一、二、三种比赛。第一种比赛为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是第二种比赛和第三种比赛的资格赛,第二种比赛为全能赛,第三种比赛为单项决赛。
1.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
参加比赛的成年和少年每队完成2套不同的动作。
2.全能赛(第二种比赛)
成年和少年均取第一种比赛2套不同动作得分相加前8名的队参加全能赛,若第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全能决赛。参加全能赛的队应完成2套不同动作。
根据第一种比赛的名次,第9、10名为替补队,替补队按照被代替队的顺序进行比赛。
3.单项决赛(第三种比赛)
成年和少年均取第一种比赛各单项前8名的队参加该项决赛,若第8名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单项决赛。
根据第一种比赛的名次,第9、10名为替补队,替补队按照被代替队的顺序进行比赛。
4.集体项目团体总分赛
每队由成年集体和少年集体项目各一套动作参赛。成年为3球2绳,少年为5棒,共计2套不同的动作。
(三)比赛执行
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17-2020艺术体操评分规则》。
录取奖励
(一)团体总分
以第一种比赛中成年和少年个人团体名次分与集体项目成年和少年名次分相加计算成绩。名次分按照第一名15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3分;第四名12分;第五名11分;第六名10分;第七名9分;第八名8分,第九名以后依次类推计算。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
相等,则以团体总分赛中成年集体项目2套成绩之和的名次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成年个人团体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
(二)个人项目团体总分
以成年和少年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三)个人团体
成年:以第一种比赛成年个人运动员12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10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少年:以第一种比赛少年个人运动员12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10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
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四)个人全能
成年:以全能赛中个人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少年:以全能赛中个人4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五)个人单项
成年个人和少年个人均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六)集体项目团体总分
以成年集体和少年集体不同的动作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
相等名次并列,录取前八名。
(七)集体全能
分别将成年集体和少年集体全能赛中2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八)集体单项
成年集体和少年集体均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各录取前八名。
(九)对于本次比赛中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参赛者,可申请授予相应的运动员等级称号,等级标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执行。
(十)设“体育
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设“成套动作编排奖”、“创新奖”、“艺术表现奖”和“表演节目
优胜奖”,评选办法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