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士藻,字去华,
婺源县人。
万历十一年
进士。授
温州市推官。
御史,巡视北城。
慈宁宫近侍侯进忠、牛承忠私出禁城,妇女。逻者执之,为所殴,诉于士藻。私牒司礼监治之。帝曰:“东厂何事?乃自外庭发。”杖两阉,毙其一。鲸方掌东厂,怒。会火灾修省,士藻言:“今天下之患,莫大于君臣之意不通。宜仿祖制,及近时平台暖阁召对故事,面议所当施罢。撤大工以俟丰岁,织造、烧造以昭俭德,免金花额外征以佐军食。且时召讲读诸臣,问以经史。对贤人君子之时多,自能以敬易肆,以义夺欲。修省之实,无过于此。”鲸乃激帝怒,
广东省布政司
照磨。科道交章论救,不听。寻擢
南京市吏部主事。再迁尚宝卿,卒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