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表演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舞蹈表演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一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主要研究表演学、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接受舞蹈、形体相关的训练,毕业后可进行伴舞、编舞、舞蹈表演、舞蹈教学等工作。
专业发展
2020年2月21日,教育部关于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舞蹈表演为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130204,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四年。截至2023年5月,中国共有138所高校设置此专业。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舞蹈表演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知识要求
舞蹈表演学生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拉丁舞等不同专业方向,主要学习与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学生应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舞台表演的身体技能;具有规定专业方向相关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和舞蹈编创的基本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较强的审美感受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课程体系
舞蹈表演以舞台表演活动为教学中心,舞蹈学专业以舞蹈艺术的总体实践为研究对象,舞蹈编导专业以人类社会活动为创作研究对象,课程设置应在专业教学的基础上,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并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课程体系中与专业教育相关的课程主要涉及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所占比例应不低于60%。在保证专业特色的前提下,应兼顾学生全面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各高校可建设发展内容丰富多样、反映学科前沿、具有院校特色的通识类课程和选修课程。为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还应开展相应的实践教学活动(非课堂教学),并给予一定的学分认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制订并实施国内(外)学生交换计划、各类形式和层次的联合培养计划。
课程设置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舞蹈表演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包括排练、表演、采风、田野调查、写作、教学等实践活动以及相关的实习实训,并给予适当的学分认定。相关实践教学应与课堂教学、自主学习有机融合,形成强调创新创业的教育体系,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建立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各类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毕业写作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在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范围的限定性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以本专业内容为核心,可以涉及一定的边缘性、交叉性学科内容或进行跨专业的比较研究。内容的准确性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应建立在对本专业的学习内容有较为全面的了解的基础之上,选题应注意结合学生自己的实践经历与基础。操作的可行性包括选题时应综合考虑本科生的表演实践与学术水平,以及收集资料、调查访等方面的时间和条件上的可能性。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应有导师检查进展情况,并进行写作指导。导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必须是具体的、有阶段性的,并帮助解决困难。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可选择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舞蹈方向深造。
就业方向
舞蹈表演专业毕业后可以往文艺团体方向,舞蹈表演、剧目排练、演出伴舞、舞蹈编排。艺术教育类机构方向,舞蹈教学、形体教学。
师资队伍
舞蹈表演的师资队伍,应根据专业的学科地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授课时数等需要确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生师比应保持在11:1的国家合格要求范围内。考虑到舞蹈表演和编导教学的特点,建议各高校应努力使舞蹈表演专业的生师比降低到8:1,舞蹈编导专业的生师比降低到6:1。舞蹈表演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年龄结构合理,30~55岁的专任教师不少于总数的2/3。重点综合性院校应略高于此比例。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可根据需要引进特殊表演或编导人才,通过审核程序后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师。
教学条件
有满足舞蹈艺术教育需求、各项设施完善的校园环境,积极乐观、鼓励创新的具有艺术开放氛围的学习环境,运转有效、体系完善的行政管理环境。
基本教学设施
舞蹈专业教室需要教室数量与学生数量相适应,每间教室具有足够面积与层高(面积应不小于120平方米、层高不低于3.5米、生均面积应不小于4平方米);舞蹈专用地板、地胶;专用把杆和镜子;多媒体基本设备;舞蹈伴奏用钢琴;适合舞蹈训练的恒温设施。文化课教室需要具有多媒体视频设备并且满足文化课教学需求的教室。具备基本的教学办公场所和设备,能满足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特殊教学设施
应有满足学生舞台实践基本需求的展示空间(剧场、黑匣子、展演教室等);应加强专业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实践中心等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应有一定数量的舞蹈类图书、期刊、专题文献、音像资料等,覆盖专业知识体系所含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
实践基地建设
与舞蹈专业剧团、院校、剧场以及文化馆、普通学校、社区等公共空间建立艺术实践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建立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有利条件。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应满足人才培养需求,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除了日常教学经费,需要将艺术实践的经费,如演出、创作、采风等经费纳入预算,并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鼓励各高校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专业发展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知识要求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
实践教学
毕业写作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就业方向
师资队伍
教学条件
基本教学设施
特殊教学设施
实践基地建设
教学经费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