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主要培养学生掌握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全过程,使学生具备使用摄像机、录像机、音响及后期制作设备的基本技能。毕业后可从事新闻采编、电视节目制作等工作。
2015年10月26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被划入新闻传播大类,专业类别为广播影视类,专业代码为660203。
2021年3月12日,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版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保留,原专业代码660203变更为560202。2022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被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学科门类为新闻传播大类。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等知识,具备影像拍摄、数字视音频剪辑与合成、节目包装、现场节目制作等能力,具有
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视音频剪辑与合成、节目包装、影像拍摄、全媒体内容生产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具有熟练使用专业拍摄设备,独立完成拍摄任务的实践能力;具有熟练使用影视后期编辑软件,进行视音频剪辑制作与合成的实践能力。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影视节目拍摄、影视节目剪辑与包装、现场节目制作、新媒体节目制作等实训。在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新媒体网站、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接续高等职业本科专业有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编导,接续普通本科专业有影视摄影与制作、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