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出生率(Fertility Rate;Population Birth Rate)是某段时间(通常为一年)某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口数(或期中人数)之比,通常用千分率(‰)表示。人口出生率一般由各国、地区、国际组织的相关统计部门公布。17世纪时,
统计学的政治算术学派创始人之一约翰·格朗特(John Graunt)最早统计了人口出生率。
人口出生率受人口政策、经济因素、育龄妇女人数、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水平、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女性生育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国家可以根据人口出生率反映的数据,结合国家战略,在鼓励生育或者限制生育等方面的政策上进行调整;跟踪统计人口出生率可以在特定区域内对学校、医院等设施进行更有效的规划和资源分配;在持续统计人口出生率一段时间后,人口出生率水平较低的国家就有可能采取鼓励外来人口移民的措施,鼓励世界各地的人汇聚到这个国家,在文化和理念上相互融合。2022年世界人口出生率为16.8‰、中国人口出生率为6.77‰。
历史
国际
英国
统计学的政治算术学派创始人之一约翰·格朗特(John Graunt)是最早统计人口出生率的人。17世纪时,他在代表作《对死亡率公报的自然观察和政治观察》(Natural and Political Observations Made upon the Bills of Mortality)中对当时伦敦市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性别比例等进行分类计算,根据发现的数量关系对人口发展趋势进行推算和预测。
第一次工业革命(18世纪60年代~19世纪50年代)最先出现在英国,初期科学技术水平较低,
资本家在原始资本积累中,为了增加产出获得更多的
剩余价值,在生产效率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只能寄托于劳动力数量的累计增长,以实现扩大生产和增加利润的目的。劳动力成为一种商品,是
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生产行业的集中化造成社会需求大量劳动力,社会的需求使劳动力作为商品刺激了人口的增长。同时,大量的劳动力以商品形式引入,又造成了单位劳动力价值的降低,造成劳动力数量的相对过剩,资本家对于劳动力市场有更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以榨取更多剩余价值,
无产阶级的贫困,却进一步造成了人口出生率的上升。
德国
第二次工业革命(19世纪60年代末~1945年)的标志是德国的
维尔纳·冯·西门子(Ernst Werner von
西门子股份公司)发明了
发电机,至1900年德国的综合国力在当时排名升至世界第二。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都市及卫星城相继出现,形成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交通锁链、城市布局,以及
社会化大生产,更多的更廉价的商品为人口出生率提高奠定了物质基础。因此,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
人口自然增长率大幅度攀升,人口数量也急剧升高。随着人口数量的升高,相关的社会资源问题、自然环境问题、社会稳定问题,也因
人口问题的出现变得错综复杂。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第二次妇女运动在德、法、美等西方国家全面兴起。20世纪70年代前期,在西德严格执行限制堕胎甚至禁止堕胎的政策环境之下,地下堕胎逐渐盛行。随着成千上万的女性在非法堕胎后留下后遗症甚至死亡,女权主义者要求废除刑法对堕胎的严格限制,为争取妇女合法堕胎权展开了激烈斗争。1976年,
德国联邦议会通过对《刑法》第218条堕胎非法的修订,允许妇女在怀孕第12周之前堕胎,这使安全合法的堕胎在现实中成为可能。妇女运动的推进与女性意识的觉醒还使德国女性大规模进入劳动力市场,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成为女性面临的现实挑战。
20世纪80年代前后,德国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育儿女性提供福利保障。1979年,德国《
产假法》出台并实施,规定就业女性可以享受最长达6个月的产假,禁止雇主在女性雇员休产假期间解雇她们。女性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津贴,其中,产后8周的津贴水平为产前3个月
平均工资的100%,从第9周开始津贴水平为每月750马克。这一政策是基于当时执政的社民党的工作伦理(即就业是公民权的关键)而制定的,女性应当在生完孩子之后尽快返回职场。因此,这一政策的受益群体为参加社会劳动的妇女,生产之前未工作的女性则无法获得津贴。自1986年起,照顾子女者无论其在子女出生前是否就业,都可以在子女出生后领取最长达10个月的育儿津贴。女性在领取育儿津贴时可以从事非全职工作,但每周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19个小时。育儿津贴待遇为定额给付,在子女出生后的前6个月内,育儿津贴待遇为每月600马克,从第7个月开始,当父母收入超过一定的限度,津贴数额就会相应地减少。同样在1986年,德国还实施了育儿养老金补贴制度,在家照顾子女者可以按照全国平均工资的75%获得
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最初,该制度规定,在子女出生后的第一年,母亲最多可获得0.75个养老金薪酬点数,之后补贴期限从1年延长至3年。直到1999年之前,这一待遇都是与就业相抵消的,如果母亲从事有偿就业的收入超过平均工资的75%,就不能再获得育儿养老金补贴。这些政策在待遇机制的设计上更加鼓励女性以母亲角色替代就业者角色,而非帮助育儿妇女实现工作与家庭的平衡,结果在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的同时导致德国人口出生率大幅下降,1994年德国的生育率一度降至1.24,为德国历史上的最低水平。
日本
根据日本统计局的推算,日本人口以1871年的3427万人为起点顺利增长,1891年,日本人口达到4000万,1911年,日本人口突破5000万。到了1936年,人口总量达到7000万人。这一阶段,人口出生率基本在30‰以上。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国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死亡率在波动中保持稳定,总体呈下降趋势。194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人口政策确立要纲》,目标是通过增加出生和减少死亡来促进人口增长,并给予多项
经济政策予以支持,由于国民观念倾向于“多生贵子”,因此,这一时期人口出生率持续上升,人口不断增加,1945年,日本总人口达到7199万人。此后日本人口迅速增长,出现了第一个生育高峰,尤其是1947~1949年,出生率达到33‰,接近历史最高水平,每年新生人口约270万人。面对这一时期的人口剧增,日本政府制定了
优生保护法,采取了节制生育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节制生育政策的实施,日本生育率迅速下降,出生率从1947年的34.3‰降到了1960年的17.4‰。1967年,日本人口总量超过1亿。
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进入“少子老龄化”社会。日本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力图促进生育率的上升,但生育率下降的趋势没有扭转。与此同时,老龄化状况更加严重,老龄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少儿人口的减少速度。
美国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美国人口学家汤普森(W.S.Thompson)根据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状况将世界各国划分为三个类型的地区。第一类型代表人口发展的第一阶段,主要包括
亚洲、非洲和
南美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这类地区的出生率和死亡率都保持在很高水平,很少受到控制,一旦死亡率开始下降可能会出现人口剧增的现象。第二类型代表人口发展的第二阶段,主要包括
意大利、
西班牙及中欧各国。这类地区的出生率和死亡率都开始下降,
人口自然增长率先升后降。第三类型代表人口发展的第三阶段,主要包括西欧各国。这类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得到人为控制,处于很低的水平,人口发展处于低增长或稳定状态,甚至出现负增长状态。
1945年美国人口学家诺特斯坦(F.W.Notstein)在《人口——长远观点》一文中提出了他的三类型、三阶段模型,系统地论述了人口转变的条件及原因。随后,诺特斯坦对自己的人口转变理论模型进行了修正,形成了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相关联的人口转变四阶段模型。第一阶段为工业化以前的阶段,人口呈现典型的“高出生、高死亡、低自然增长率”模式。第二阶段是工业化初期,此时人口出生率基本维持在高水平,而死亡率开始大幅下降,致使人口自然增长率大幅上升。第三阶段是工业化深化阶段,此时死亡率在原有基础上继续迅速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峰值。第二、三阶段的人口发展符合“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率”模式。第四阶段是工业化完成后的阶段,此时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出生率和死亡率都下降到很低的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很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增长,即典型的“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率”模式。
中国
中国的人口政策经历了4次重大调整,即鼓励生育、节制生育、限制生育和鼓励生育。从1949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5.4亿人口上升至1970年的8.3亿,在22年时间里,新增人口数量超过2.9亿,人口增长幅度达到了53.7%。在1962~1975年期间,中国人口出生率还出现了激增,并引发第二轮
婴儿潮。如果中国人口政策仍然依靠民众自发性的节育措施,对控制人口出生率的作用微乎其微,更严重的是随着人口基数进一步扩大,仅仅控制出生率并不能达到控制人口增速的预期效果。同时,庞大的新增人口,对粮食、教育、医疗、民生及自然环境已经由早期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压力,过渡为超过了当时社会资源所能承受的能力。随着
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以及生育观念的逐渐转变,中国人口生育率持续降低,这使得在人口转变过程中的新增劳动人口数量不断下降,整体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不高。
自1987年开始,中国人口出生率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至2004年已由23.33降至12.29。2002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双独二胎"政策由此在全国推开。至2011年11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了表决,河南成为最后一个开始实行双独二孩政策的省份,表明中国全面放开了双独二孩政策。
2004~2006年间中国组织了300多位专家学者开展了规格高、规模比较大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随后逐步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到2008年,当时的人口计生委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生育政策调整“三步走”的思路,第一步就是已经开始逐步实行的“双独”两孩,第二步是单独两孩,第三步是全面两孩。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单独二孩政策,即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均可生育二孩。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允许普遍二孩即一对夫妻可以生两个孩子。从中国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看,2012年~2021年0至14岁少儿人口占比提高,由于政策调整原因中国累计多出生二孩1000多万,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政策调整前的30%左右上升到50%左右。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修改人口与
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基本信息
基本概念
人口出生率为某段时间(通常为一年)某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口数(或期中人数)之比。通常用千分率(‰)表示。人口出生率是从新生儿视角反应出生人口与总人口的比例关系,未考虑到性别结构和育龄妇女比重,因此与生育率有一定差别,是最简单最常用的人口统计指标。
计算公式
其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
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联合国人口司与
世界银行等机构采用粗出生率(Crude Birth Rate,简称
代可可脂)来代替人口出生率,其计算方式是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1年内)平均每千人中出生人数的比率。
影响因素
人口政策
人口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与之密切相关的人口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所确立的涉及人口再生产的调控政策,它通过影响人口再生产过程对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和人口质量发挥决定性作用。
新中国初期中国的人口生有很大程度是国家生育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共同影响的结果,为了更好地制订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总人口数5.81亿,1949-1952年中国人口出生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而同期食总产量仅1691.3万吨,同人口增长过快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1970年以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 提出并实行了“晚、稀、少”的人口生育政策。
经济因素
尽管人口政策对人口出生率起着决定性作用,但经济因素也存在一定影响。人口出生率的决定性变量是人口出生数量,经济因素通过影响该变量而发挥作用。经济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不是一成不变的,从经济发展进程而言,呈现出动态交互式影响,同时在城市、农村等不同场景中影响情况也存在差异。以中国为例,由于经济发展的起点和所处阶段不一样,中国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在贫困地区落后的农业
生产方式下,生产生活主要依赖于强体力型的劳动力和劳动数量。广大贫困地区以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为主的落后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农业耕作方式,决定了贫困人口的高出生率和高增长率。
日本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恢复时期(1946—1955)人口出生率较高,经济实现复苏。这一阶段日本出现第一次生育高峰,即1946—1949年间,这期间人口出生率达到33‰—34.3‰。经济高速增长期(1956—1973):第一次人口红利兑现,经济高速增长。这一时期日本人口增长经历先高后低的局面,1956—1966年
人口增长率低于10‰,1967—1973年人口增长率则连续达到10‰。
育龄妇女人数
生育行为以其生理特点与人口的性别结构与年龄结构相关,其中育龄妇女的人数是决定人口出生率的基本因素。人口数并不全都与出生人数之间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人口中少年儿童与生育无关,50 岁以上妇女也与生育无关。出生事件只能发生在妇女身上特别是只能发生在 15 ~49岁的妇女身上。因此不同年龄育龄妇女生育率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生育政策和经济因素的变化趋势。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是基于育龄妇女与家庭的主观意愿而进行的,其中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和
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会影响生育意愿。当在生育政策约束下无法选择孩子数量的上限时,孩子数量和孩子的质量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对于特定家庭来说,培育孩子动机将强于生育孩子的动机。因此,社会保障预期对出生率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导致生育政策的适度放松并不必然引致出生率的明显提高。
医疗卫生水平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进步对出生率有着直接的影响。恶劣的医疗环境和低水平的妇幼保健水平致使高婴儿死亡率。为确保足够的子女数人们大多会选择多生育,这相应地提高人口出生率。另一方面,优越的医疗卫生条件使得婴儿死亡率降低,婴儿死亡率降低使得妇女生育率降低。
宗教信仰因素
不同国家的人口出生率差异很大,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之间的人口出生率也有差异,这会对各国的国内政治,以及国际政治格局带来深远的影响。截止至2018年,美欧和日本等东亚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增长都在下降,未来人口增长最快的是南亚、非洲这些相对落后的地区。
教育程度的因素
众多事实表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国家其生育水平通常都不高。一方面,由于育龄人群受教育年限延长,尤其是女性受教育年限延长,使得适婚人群的
婚龄不断向后推移,
生育年龄相应延后,生育期缩短,生育子女数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育龄人群对孩子的
素质教育也更加看重,更愿意选择减少生育数量,高质量地培养已生育的子女。
女性生育意愿因素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女性就业程度升高,西方
发达国家率先经历了这一变化。由于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以及不断增进个人财富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职场,成为就业劳动力。这些就业女性绝大多数处于育龄期,女性的就业程度越高,意味着管理家务、照料子女的时间和精力越少,从而导致育龄女性生育意愿下降。
其他因素
人口死亡率、人口迁移和育龄妇女生育率是决定人口出生率的三大因素。一般而言,一国或一地区如果有较高的人口死亡率则会采取刺激生育的举措,从而引起出生率的提高;考虑到人口迁移一般多涉及青壮年,因此会使迁出地出生率降低,迁入地出生率提高;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强弱、生育率高低对人口出生率也有着显著影响。
意义
对国家的意义
国家可以根据人口出生率反映的数据,结合国家战略,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当人口出生率低于国家预期时,国家可能会提供税收减免或生育激励的政策。这种直接的政策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通常比较显著。还有一些像
产假、陪产假这样的法律法规,其颁布时可能并不是主要针对提高人口出生率,但是通过增加或减少产假或陪产假有可能也会对人口出生率产生影响。例如,为了提高人口出生率,
法国政府提供了儿童保育补贴(child care subsidies),并对至少有三个孩子的个人实行奖励制度;
瑞典为妇女制定了更灵活的工作时间表,确保高质量的儿童保育,并允许更灵活的育儿假。
对社会的意义
跟踪统计人口出生率可以在特定区域内进行更有效的规划和资源分配。当一个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出现了明显的上升或下降时,就需要对学校、医院、各种其它配套设施的设立存废、地域分布、层级类别、规模大小等做出相应的调适与整合。例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美国出现了
婴儿潮,这一时期出生的儿童数量出现了异常增长,使社会措手不及。
对国际交往融合的意义
在持续统计人口出生率一段时间后,人口出生率水平较低的国家就有可能采取鼓励外来人口移民的措施,世界各地的人汇聚到这个国家,在文化和理念上相互融合。例如
意大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人口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7年意大利的人口出生率出现回升,当时意大利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是由于外来移民中妇女的生育率高,外来移民妇女生育的人口数量几乎是意大利本土妇女生育人口数量的两倍。
人口出生率数据
中国人口出生率数据
数据来源:
世界人口出生率数据
变化情况
中国
中国的人口出生率与生育政策密切相关,基于政策变动情况从新中国建立至今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新中国成立的鼓励生育到节制生育。在长期战争导致的人口损耗和百废待兴的经济社会局面下政府采取了鼓励生育的人口政策。从深层原因看,在资本匮乏、生产技术落后的条件下,劳动力数量成了决定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在
苏联人口政策与“抗美援朝”等因素的影响下,政府开始鼓励生育,1953年人口普查显示总人数达到5.87亿。次年政府开始就节制生育进行政策推广,1956年
第二个五年计划明确规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必须继续发展卫生医疗事业,进一步开展体育运动,并且适当地提倡节制生育。
第二阶段
节制生育到
计划生育的提出。在人口节制政策的基础上,毛泽东表示“要提倡节育,要有计划地生育”,对
马寅初《
新人口论》中控制人口的主张也表示赞赏,认为“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政府应该设机关,还要有一些办法”。 1957年8月 20日陈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中国人多,必须提倡节制生育。1970年后,中国面临的国际局势有所缓和,恢复联合国合法权利和
尼克松访华等变化为计划生育的提出提供必要的条件,直到197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明确规定了计划生育相关内容 。中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1970年的33.43‰和25.83‰下降到了1979年的17.83‰和11.61‰,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51人下降到1979年的2.74人。
第三阶段
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口增长为城镇就业带来巨大压力,为了缓解就业压力等人口原因引发的问题,政府先后开展了“知青上山下乡”等内容。1980 年中国实行严格的
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于 1982 年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列入宪法之中。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从1990 年的 21 06%下降到 2010 年的 11.90%。
第四阶段
计划生育到鼓励生育。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劳动力供求格局发生转变。多年计划生育政策引致的过低人口出生率和
人口老龄化的快速攀升,在综合评判人口发展趋势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从2013 年开始调整人口政策,逐步将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放宽为“单独两孩”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人口均衡发展成为重大国家战略,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中国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人口出生率从2013年的12.08‰,回升到2016 年和2017年的12.95%和12.43%。
中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人口普查与非普查年份人口统计方法不同,“七人普”的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国际
俄罗斯
1993—2009年,俄罗斯人口总数减少了590万人,2009年俄罗斯人口总数为1.427亿,达历史最低点。2006年,人口危机问题终于进入俄罗斯政治家的视野。2006年5月10日,俄罗斯总统
弗拉基米尔·普京在向俄联邦会议提交的总统咨文中,强调了人口政策及对俄罗斯多子女家庭予以支持的重要性。
之后,
俄罗斯联邦政府据此制定和完善了其人口政策,从而形成了现代俄罗斯人口政策体系,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母亲资本”。现代俄罗斯人口政策包括对年轻家庭和妇女进行支持的具体措施以及刺激二胎的具体措施:提高儿童保育补贴。提高入学前教育补贴,提高怀孕和
分娩的优惠标准,对生育二胎的母亲或家庭进行资助,等等。2016年2月,俄罗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宣称,俄罗斯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已由2006的1.3上升至2015年的1.8,从而超过了大多数
欧洲国家的相应指标。
日本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日本人口出生率经历了从一个生育高峰到急剧下降,然后长期稳定,又进一步下降的过程。
日本经济发展经历了恢复、高速增长、放缓、停滞四个阶段,每个阶段人口结构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同的影响。1946~1955年为第一阶段,即经济恢复时期,此时的日本刚刚经历二战,各项事业百废待兴,政府亟待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经济。在这一阶段日本出现第一次生育高峰,人口出生率处于较高水平,但1950年开始,人口出生率有所下降,依然维持高水平,经济在这一时期实现复苏,年均增长率达到9%的水平;
1956~1973年为第二阶段,即经济高速增长期,这一时期日本人口增长呈现先高后低的变化趋势,1972年人口出生率达到历史最高的23.3‰,并且第一次人口红利得以兑现,经济年均增长率接近10%,工业年均增长率则高达13.6%,创造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成为仅次于
美国的世界第二大
世界经济体;
1974~1990年为第三阶段,即经济增速放缓期,这一时期日本人口出生率开始下降,第一次人口红利逐渐减少,人口结构老化问题逐渐加剧,同时出现老龄化时期的第二次口红利,经济增长开始进入低速稳定发展阶段,维持在5%左右,但仍高于其他
发达国家增长水平;
1990年以后为第四阶段,即经济增长停滞期,这一时期日本的劳动力供给规模开始逐渐减少,人口增长的绝对量与相对量均出现下降趋势,少子高龄化程度加深,人口抚养负担加重,经济增长逐渐步入停滞状态,尤其是1997年以后,日本经济甚至出现了自二战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衰退,再加之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日本经济一度呈现负增长情况。
英国
20世纪80年代受前一次生育高峰和外来移民增加的影响,出生率有所回升, 使英国人口增长持续低增长,从5633万人增至5739万人,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2%,其主要原因是出生率仍然偏低,死亡率偏高,出生率在80年代年平均仅为12.9‰,而死亡率则达到11.5‰。
20世纪90年代英国的人口增长与
法国和
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相比相对比较稳定,处于长期低增长的趋势。据调查,由于移民到英国的人口数量日渐增加以及英国人口的平均确寿命不断提高,英国人口在2005年已经超过6000万,2006年上升到6060万,2007年又增至6098万。此外,出生人数的不断上升和死亡人数的下降也是促进英国人口增长的因素之一。
美国
美国2017年的出生率降至30年来最低,根据美国全国卫生统计中心的统计,2017年出生的美国婴儿数量比2016年下降了2%, 只有385万, 也是30年来的最低水平。同时,生育率下降了3%,每1000名15至44岁妇女的生育数据为60.2位。
牛津经济研究院经济学家博斯蒂扬奇表示,大约从2008年开始,工作或寻找工作的美国人的数量每年增长约1%。随着出生率的下降, 这一数字已降至大约0.3%的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