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Wuhan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是经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家教育部备案,
湖北省司法厅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政法类、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湖北省警官学校、湖北省司法学校、湖北省法制报社等单位合并组建。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为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先后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学校、湖北省警官学校等,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国教育部备案设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3年湖北省司法学校、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湖北法制报社、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校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2009年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2015年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成为一体的办学实体。
截至202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294705.9平方米,设有25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司法类国家控制专业(警察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10个;现有教师19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64人,硕士以上93人,双师型108人;全日制在校生7592人(截至2023年8月)。
1981年4月,
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成立。1984年1月,经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学校。1985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警察学校。1993年2月,经湖北省劳改工作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1996年2月,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湖北省警官学校。1981年2月,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
1984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1987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司法学校。2002年4月,经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警官学校升格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3年12月,湖北法制报社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2月,经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
2011年,被选定为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2012年,被选定为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2015年,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成为一体的办学实体,同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2021年10月25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度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在列,为由
湖北省主管的在汉本科院校。
截至202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25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司法类国家控制专业(警察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10个。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与
中兴通讯合作,建有司法信息化ICT实训基地、司法鉴定、
脱氧核糖核酸鉴定、纹痕检鉴定、视频行为分析鉴定等实验室,还建有
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光接入实训室、4G/5G通讯实训室、痕迹检验实验室、
心理测验技术实训室等100多个实验室,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个
信息化平台的全智能教室、多功能警体技能训练场及湖北大学生驾驶员培训学校暨武汉市第三考场。学院有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5个,
湖北省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警官教育论坛》是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主办的省级期刊,创刊于2005年,报刊主要有研究报告、
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栏目,被
中国学术期刊网、
中国知网收录。
截至2023年6月,学院全年发布各类科研项目招标信息20余项,协助教职工完成了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全年教科研论文、课题、专利、教材、著作等成果90余项,参与186人次,成果数和参与数均比上年提升50%以上。
校徽外形为正圆,由外至内,双圆组成;外圆上下分别为中英文校名标;内圆以盾牌图案为主体,中间嵌入长城图案和“人”字校门造型,既突出警官教育特点,又彰显忠于国家、育人立人的办学理念;两侧以橄榄枝点缀,寓意追求和平、维护和平的信念;校徽由红白或蓝白二色构成,简洁明快;红色代表忠诚,蓝色代表博大,白色代表纯洁,与“忠毅博雅”的校训精神和谐统一。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位于
湖北省武汉市,截至2024年5月,学校占地面积294705.9平方米,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东西湖校区);古田三路4号(汉口校区);
洪山区雄楚大道538号(武昌校区);
江夏区天环路10号(汤逊湖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