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黑龙江省
讷河市破获了一起特大杀人、抢劫、强奸案,贾文革是此案件的主犯。贾文革与徐丽霞等五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连续一年多作案,先后杀害42人。1992年1月24日,贾文革被执行枪决。
受害者徐丽霞,当天和老公吵架,心情不好在火车站附近散心。贾文革趁虚而入,将徐丽霞骗至家中,并发生关系。用同样的手段将其掐死,扔进了家中的地窖。实际
徐丽霞并未死亡,从地窖中爬出,被贾文革看到,出于求生的本能,徐丽霞便成了贾文革的帮凶。她外出勾引嫖客,领到贾文革的家中,贾文革将嫖客杀害,洗劫其财物。
1991年10月,贾文革、徐丽霞和李秀华三人组成的团伙到达杭州火车站时,刚好遇到了警方的临时检查。他们所携带的物品引起了警方的怀疑。搜查人员发现了几张外地身份证以及口服麻醉剂等可疑物品。在带回警局审理的过程当中,徐丽霞首先露出马脚,她选择把他们所犯下的罪行揭露出来。
1991年11月,黑龙江省
讷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杀人、抢劫、强奸案予以宣判,判处以贾文革、徐丽霞等五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死刑,并于1992年1月24日,在讷河市执行枪决。1992年1月24日,贾文革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