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宏
天山生物原董事、副总经理
陈德宏,曾任天山生物董事、副总经理。
人物事件
听证会
2018年5月,天山生物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大象广告法定代表人陈德宏将其所持约1350.98万股天山生物股票分三笔质押给九江银行。2022年9月,天山生物收到广东省天河区人民法院函,函称九江银行广州广园支行申请执行陈德宏质押的约1350.98万股天山生物股票。
对此,天山生物向法院复函说明陈德宏质押股票违反其向公司承诺和公告等相关情况,并向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等资料,请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陈德宏质押的天山生物股票,并终止对上述股票的执行拍卖行为。围绕上述异议,2023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向天山生物下达听证通知书称,将在6月7日举行听证,通知天山生物按时出庭。
起诉事件
因发现公司被诱骗收购大象广告,天山生物起诉大象广告和陈德宏等人,并免去陈德宏副总经理一职。2023年4月,天山生物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大象广告及陈德宏等在天山生物并购大象广告一事中,涉嫌虚增银行存款、营业成本虚减、虚构应收账款、隐瞒担保及负债等行为,犯合同诈骗罪。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大象广告罚金1000万元;陈德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陈德宏名下以及大象广告35名股东与天山生物签订购买资产协议取得的合计近1.16亿股返还给天山生物。
目录
概述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