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
2016年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案件
快播案是指2016年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件。2015年2月6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快播公司及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等四名快播公司高管提起公诉。次年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指控内容为深圳快播公司及其主管人员王欣等四名被告人,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16年9月13日,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宣判,公司被罚一千万元,王欣被判刑3年6个月,罚款一百万。其余三名被告人张克东、吴铭、牛文举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8年2月7日,王欣出狱。2023年5月30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企业经营状态由吊销未注销变更为注销,宣告破产。
案件背景
快播公司研发的“快播播放器”,可以让用户搜索、播放淫秽色情视频。播放淫秽色情视频。2012年,快播公司因涉黄及盗版问题受到指责,当时快播公司并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处理。次年11月,合一集团搜狐腾讯控股等国内互联网企业联合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对快播公司的盗版行为提出3亿元的赔偿要求。当年年底,国家版权局对快播公司开出25万元罚单,并责令“快播”停止侵权行为。2014年4月时,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协调公安部、工信部和北京市公安局等多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内容,联合对快播公司进行查处,经公安机关鉴定,快播公司托管的服务器里有21251个视频属于淫秽视频。
案件经过
接到报案后,警方对案件进行处理,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欣4月底外逃。根据调查情况,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王欣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2014年8月7日,王欣从境外入境某国时,被该国有关部门截获。8月8日,中国公安部门将王欣押解回国。
2015年2月6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快播公司及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等四名快播公司高管提起公诉。次年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指控内容是被告单位深圳快播公司及其主管人员王欣等四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其发布的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及快播播放器,被网络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予以放任,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庭审时,对于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指控,快播公司诉讼代理人和四名被告人均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强调快播是播放软件,不具备传播属性,拒不认罪。
案件结果
9个月后,新证据出现,2016年9月9日,第二次开庭时王欣等人认罪。2016年9月13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深圳快播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CEO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00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张克东吴铭牛文举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吴铭不服,提出上诉。同年的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法庭裁定驳回上诉人吴铭的上诉,维持原判。但鉴于吴铭参与时间较短,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2018年2月,快播创始人王欣出狱。2023年5月30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企业经营状态由吊销未注销变更为注销,宣告破产。
目录
概述
案件背景
案件经过
案件结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