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of Urban Residents)是指城镇居民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
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包括
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可以表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常住人口数,其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
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
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于
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抽样调查,首先采用科学方法抽选调查户,然后请调查户把家庭日常收支逐笔进行登记,最后根据分户基础数据加权汇总生成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用来衡量城镇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购买力,为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2021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
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一的国家是
美国,按照2021年中美平均汇率换算,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2148元,其次是
卢森堡(332026元)、
澳大利亚(290092元)。2024年上半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3元,比2023年同期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
发展历程
分开统计
2013年以前,中国城乡分别进行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农村住户调查;对城镇居民按
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按纯收入统计。
统一指标
为改变分开统计现状,国家统计局与
加拿大统计局合作,于2012年经批准,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按常住地区分的城乡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2月24日,国家统计局在《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首次发布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后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并同时发布了按原方法统计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3%,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
基本概念
定义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
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包括
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应用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是衡量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统计指标。为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具体来说其应用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看一个居民、一个家庭有多大的购买力需要考虑
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来说,该指标增长快,表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快。考虑到价格因素即
通货膨胀水平,如果该指标的增长幅度高于价格的上涨程度,那么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是提高的;反之,则说明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是下降的。
二是为制定收入分配等政策和开展有关研究提供参考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作为制定劳动工资标准、
个人所得税政策、
最低工资标准、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参考依据,可以为贫困问题研究、收入分配研究提供基础资料,为判断住房、教育、医疗等主要消费服务价格的合理性提供依据。用于编制
国民经济核算中住户部门总资金流量表。
局限性
从指标本身的局限性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以下局限性:
一是将城镇居民收入高低差异抽象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这样的
平均数虽然反映了样本总体的整体状况,但是将总体某一数量标志(如收入)在总体各个单位之间的差异抽象化,即将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家庭规模等群体间的收入差异抽象化。
二是无法直观显示城镇居民间的收入差距。在样本收入服从标准的
正态分布情况下,平均数可以全面、准确的反映样本的中间状况。但由于居民收入数据一般都不是标准的正态分布,而是一种右向的
偏态分布,即在整个样本中多数人处于平均数之下,这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法直观显示城镇居民间的收入差距。
三是易受极端值的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
平均数,易受极端数据的影响。当组内某个体数据出现极大值或者极小值时,就会拉高或降低平均收入数据。
计算方式
其中:
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
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
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个人所得税,指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调整征税机关与
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也有较大影响。
个人社会保障支出,指公民为了能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向国家缴纳的保险支出。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记账补贴,指个人因承担记账工作从统计部门、工作单位和其他途径所得到的现金和实物折价收入。
家庭总收入=
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根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经营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 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 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包括第一、二、三 产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
金融资产、住房等
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报销医疗费、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转移性收入不包括住户之间的实物馈赠。
转移性支出,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惠农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报销医疗费、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以及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计算案例
一个城镇居民家庭有5个常住人口。户主李雷,是某小学的老师。5月份
应发工资为4000元,奖金为1500元,加班费1000元,每月个人支付“四金”960元,交纳
个人所得税460元。韩梅是李雷的妻子,自己开一家书店作老板,5月份得到经营净收入5600元,交纳个人所得税280元。李雷的父母均为退休人员。5月份退休金收入共为4500元。李雷的女儿目前在读小学,5月份收到外婆给的零花钱500元。另外,5月份李雷家共收到出租房收入2500元;李雷家作为被抽中的调查户,每月获得的
记帐补贴为60元。
相关公式分析:李雷家5月份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是家庭全部收入减去个人缴纳的所得税、
社会保障支出及记账补贴,然后再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
家庭总收入=
工资性收入【4000(李雷收入)+1500(奖金)+1000(加班费)】+经营净收入【5600(书店经营)】+财产净收入【2500(房租收入)】+转移净收入【500(女儿从外婆那里的零花)+4500(爷爷奶奶推退休金)+60(记账补贴)】= 19960
缴纳所得税 = 工资
个人所得税(460)+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280)=740
社会保障支出 = 四金(960)
记账补贴 = 60
其中:
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19960)-交纳个人所得税(740)-
社会保障支出(960)-记账补贴(60)=17900
根据公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17900)÷常住人口数 (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80
数据分析
调查范围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城乡住户调查对全国16万户居民家庭的直接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调查的调查单位为居住在城镇区域范围内的常住户,调查对象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非农业户,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非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农业户。城镇包括根据《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确定的城区和
镇区。其中,城区是指
市辖区、不
设区的市和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都被视为镇区。
调查方法
第一步,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和随机等距
抽样相结合的科学方法抽选调查户,各市(县)级调查队向抽中的调查户发放日记账本。该调查在全国 31 个省(区、市)抽选了 1800 多个调查县(市、区)、16 万调查户。
第二步,调查户逐笔登记家庭日常收支。登记的收入内容包括
家庭成员的
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和
转移性收入。所有收入都要逐笔记录。因为记账工作较为复杂,从事住户调查的基层统计人员会定时对调查户进行培训,指导如何记账。调查人员经常入户或通过电话了解记账情况、解答有关问题、辅导帮助调查户记账;按月度收集数据,对记账情况进行检查询问;按季度上门访问填答问卷。
第三步,为账本收取与审核。在每月规定的收账日,调查员会收集负责的记账户的账本,并向记账户提供新的账本。每季度末,调查人员对调查户的信息、记账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编码、录入、审核。首先是初审,内容包括核对指标填报的准确性、
计量单位的存在与编码的正确性。如对记账户填写的账目有疑问,调查员会再次与其核实,并在报表说明中进行标注。初审完成后,调查员将严格按照账本中的数据进行录入。然后按照指标分类,对数据进行逻辑审核,根据具体的审核界限和审核关系。若有数据未通过审核,将进行核实修正并记录。
第四步,数据的上报。市(县)级调查队报送调查户原始数据资料至本省国家调查总队。在已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及
县级市,由县级国家调查队负责,在未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及县级市,由县级统计局(地方调查队)负责;在
地级市的
市辖区,分省样本由市级国家调查队负责,市县级国家调查队和县级统计局按照住户调查制度的时限要求,将审核完成的原始数据,通过安全途径直接上报调查总队。各国家调查总队确认数据无误后,将全部记账户原始资料上报
国家统计局。
第五步,数据汇总。国家统计局根据分户基础数据加权汇总生成全国居民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家统计局定期在全国随机抽选 6000 个调查户直接进行电话回访,核实重要收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相关数据
2021年世界主要国家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
中国情况
2017-2021年分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单位:元/人
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比上年增长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位数45123元,增长3.7%,中位数是
平均数的91.6%。按收入来源分,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
工资性收入20590元,增长4.9%,占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8%;人均经营净收入6175元,增长4.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人均财产净收入3227元,增长4.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6892元,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7%。
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位数43504元,增长7.7%,中位数是
平均数的91.8%。按收入来源分,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629元,增长9.6%,占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9%;人均经营净收入5893元,增长11.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8%;人均财产净收入3076元,增长10.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8%;人均转移净收入6531元,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6%。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增长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是
平均数的92.1%。按收入来源分,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7元,增长4.3%,占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7%;人均经营净收入5307元,增长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5%;人均财产净收入2791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6173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2%。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比上年增长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位数39244元,增长7.8%,是
平均数的92.6%。按收入来源分,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186元,增长8.6%,占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9%;人均经营净收入5247元,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1%;人均财产净收入2619元,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5%;人均转移净收入5680元,增长9.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5%。
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比上年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位数36413元,增长7.6%,是
平均数的92.8%。按收入来源分,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829元,比上年增长8.3%,占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1%;人均经营净收入4852元,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人均财产净收入2379元,增长12.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4%;人均转移净收入5168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3%。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位数33834元,增长7.2%,是
平均数的93.0%。按收入来源分,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620元,增长8.7%,占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3%;人均经营净收入4502元,增长6.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3%;人均财产净收入2107元,增长11.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1%;人均转移净收入4744元,增长11.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3%。
1978-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
上图显示了1978年至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动情况。从图中可以明显看出,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元,而到了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增长到15781元,相较于1978年增长了45.0倍。在扣除同期价格变动因素后,实际增长为7.2倍,平均每年递增7.2%。这一增长为城镇居民迈向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9年至1991年。
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从1984年起,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心转向城市,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措施,调整了一些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改变了价格补贴的方式。这使得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较改革开放前和初期有了显著提高,
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4元增长到1991年的1700.6元,增长了4.0倍。在扣除价格因素后,平均年增长率为6.0%。
第二个阶段是1992年至2000年。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进入了整体配套、重点突破和全面攻坚的新阶段。在此期间,全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支持非
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私营个体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为就业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机会。城镇居民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1年的1700.6元增长到2000年的6280.0元,平均年增长率为6.8%。
第三个阶段是2001年至2008年。进入21世纪,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各级政府切实实施增收措施,促使效益良好的企业增加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工资制度改革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明显提高,从而推动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1年的6859.6元增长到2008年的15780.8元,平均年增长率高达9.9%。
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三省市分析
2022年
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34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605元,同比名义增长1.9%;2021年上海市城镇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82429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长5.8%,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1494元;人均经营净收入2024元;人均财产净收入11204元;人均转移净收入17707元。2022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023元,同比增长3.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1295元,同比增长4.4%;人均经营净收入756元,同比下降4.9%;人均财产净收入13791元,同比下降0.6%;人均转移净收入18181元,同比增长2.7%。2022年
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71268元。比上年增加2781元,增长4.1%。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39718元,增长3.4%;人均经营净收入10233元,增长5.8%;人均财产净收入10397元,增长6.5%;人均转移净收入10919元,增长2.6%。
2024年上半年
2024年上半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3元,比2023年同期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6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农村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11272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上半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位数17358元,增长5.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403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9539元,增长6.9%。
相关概念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统计指标除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包括全国居民按收入五等份分组的收入、居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居民
恩格尔系数。
全国居民按收入五等份分组的收入
全国居民收入五等份分组,是将所有被调查家庭按照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然后平均分为五份。每组代表的人口约3亿。处于最高20%的家庭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2022年,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
人均可支配收入8601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930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8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739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0116元。
居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
居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是指居民在家消费的所有粮、油、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食品。居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能反映居民生活质量和居民饮食结构的变化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481元,增长4.2%,占
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5%;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365元,下降3.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6%;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882元,增长4.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0%;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432元,增长0.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195元,增长1.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469元,下降5.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1%;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120元,增长0.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6%;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95元,增长4.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
居民恩格尔系数
19世纪
德国统计学家
恩斯特·恩格尔根据统计资料,对消费结构的变化得出一个规律: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的比例就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则会下降。推而广之,一个国家越穷,每个国民的平均收入中(或平均支出中)用于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比例就越大,随着国家的富裕,这个比例呈下降趋势,这个规律被称为
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份额即食品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被称为
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采用恩格尔系数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进行科学评价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一定的参考价值。2022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5%,其中城镇为29.5%,农村为33.0%。
参考资料
统计分析.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