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明1933年生,山东寿光人。1958年毕业于寿光中师。历任
寿光市文化馆创作组组长、文艺辅导股股长。馆员。中国曲艺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
潍坊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
从50年代起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文艺作品。先后有近百件作品在市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刊载或录用。其中
小品《不打自招》、《仙丹妙药》、《因为不会喝酒》,山东快书《白姑娘与黑小伙》等30多件作品在省市获奖。1988年12月和1989年1月分别受到文化部、国家民委、全国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
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民委、山东省文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