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凤
前星辉公司首席财务、周星驰前女友
于文凤,1962年6月22日出生于中国香港,毕业于拔萃女书院,香港富商于镜波的小女儿,演员周星驰前女友。
于文凤原在其兄于树权的金融投资公司任职,并与朋友在铜锣湾开设多家餐厅。1997年,于文凤从粉丝升级为周星驰的恋人。热恋期间,于文凤打理周星驰的投资事业,为周星驰赚了不少钱。之后,于文凤在与周星驰相恋13年后于2010年3月分手。2012年3月周星驰按协议支付于文凤8000万元佣金,支付1000万元港元后还有7000万未支付。2012年9月4日,于文凤向周星驰及其旗下星扬海外公司,追讨8000万元港币佣金,递交诉讼至高等法院。2020年12月23日,法院裁定于文凤败诉。同年9月7日,于文凤方提出上诉,三位法官讨论后驳回了于文凤的上诉。
2021年2月于文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65岁的富豪领证结婚。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是香港富商于镜波的小女儿。于镜波其他子女分别是大女儿于文瑛、二儿子于树权、三儿子戴维。于文凤原在其兄于树权的金融投资公司任职,并与朋友在铜锣湾开设多家餐厅。她曾以1.26亿元港元购入“先建广场第铺”,放置两年,再以1.8亿港币脱手,赚了5000多万港币。之后她又砸12.6亿元港币买下香港山顶普乐道十号超级豪宅“天比高”地皮。为周星驰大赚了一笔,这也是之前传出周星驰有意出售的房产。
粉丝成恋人
于文凤酷爱周星驰电影。1997年,于文凤从粉丝升级为周星驰的恋人。1998年12月于文凤和周星驰被媒体在香港铜锣湾拍下在一起的照片后,于文凤“正牌女友”的身份逐渐浮出水面,此后周星驰与女星的绯闻也开始减少。于文凤周星驰两人相恋13年,至2010年3月分手,是周星驰历任女友中时间最长的一位。但在这13年中,于文凤始终未有名分,星辉经理人公司都是由周星驰与姐姐持有,于文凤只是挂名董事。
2012年3月周星驰同意按协议就12号屋支付于文凤8000万元佣金。同年9月4日,于文凤向周星驰及其旗下星扬海外公司,追讨8000万元港元(约6544万人民币)佣金,递交诉讼至高等法院。在此之前,2012年3月周星驰曾已支付1000万元港币但还有7000万未支付,故入于文凤两次入禀追讨,但均已失败告终。
领证结婚
2021年2月于文凤已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65岁的富豪领证结婚了,廖骏伦(又名廖尧城)身世显赫,家财万贯,并且还是某银行的第三代后人,与于文凤已经同居了很久。
人物生活
周星驰与于文凤于1997年成为情侣,之后于文凤代为管理周星驰的个人物业和投资产品,两人的恋情于2010年告终。这13年中,于文凤始终未有名分,于文凤也始终得不到周星驰母亲的喜爱。于文凤和周星驰母亲凌宝儿不但平时少有联络,而原本和周星驰同住的凌宝儿,为了避免见到于文凤,甚至离家出走搬到女儿家住。这可能是两人最终不能走到一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人物事件
事件背景
周星驰与于文凤恋爱的前四年,曾制作两部电影,包括1999年上映的《喜剧之王》及2001年上映的《少林足球》,为了这两部电影,周星驰长时间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几乎是用了所有时间制作电影,而地产方面的投资则交给于文凤打理。2004年周星驰采纳她的建议,以3.2亿元投得山顶普乐道十号物业。于文凤又引入菱电与周星驰合作发展“天比高”项目,2007年在地皮上建成四座独立房,其中16号及18号已于2009年出售,周星驰为此向于文凤支付佣金超过1494万元。菱电后来出售10号屋,余下12号屋的注册业主为星扬海外有限公司,于文凤指出周星驰是星扬的实际利益拥有人,12号屋的净值达8亿元,周星驰同意按协议就12号屋支付于文凤8000万元佣金。已支付了1000万元,还有7000万元未支付。于文凤以公司名义为周星驰投资了多个项目,当时周星驰口头说给她10%的获利,也就是说她认为给前男友赚了7个亿,自己应该拿到这7000万的分成。
事件过程
2012年3月周星驰曾支付1000万元港元,但剩余7000万一直未支付,故入于文凤入禀追讨。2020年11月25日,周星驰低调出庭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获利分成案。而两天前,即11月23日,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已现身法院,向法庭举证了自己的分成要求。
事件结果
2020年12月23日,法院裁定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一案,于文凤败诉。2021年9月7日,于文凤方认为原审法官法律上出错,坚持周星驰需根据其具法律效力的口头协议,支付10%的投资分红,三位法官讨论片刻后,当场驳回于文凤的上诉。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粉丝成恋人
领证结婚
人物生活
人物事件
事件背景
事件过程
事件结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