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豁子离婚
河南曲剧《李豁子离婚》
《李豁子离婚》是河南曲剧大调曲子短篇剧目,由万道同编剧。该剧取材于当地的真实事件,由万家班首演,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由汝南县抗日宣传队王忠献重新编排演出。
作品讲述了如花似玉的孙氏女被嫁给一个嘴豁腿瘸的丑陋男子李豁子,孙氏极不满意,去县衙告状喊冤,最后知县依法公断离婚的故事。作品控诉了传统的封建婚姻,倡导婚姻自由,批判了旧社会要求妇女“从一而终”的陈旧道德观。和同类题材的传统戏相比,此剧的创作思想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和进步意义。
《李豁子离婚》有着浓厚的生活气息和强烈的时代感,语言充满生活情趣、生动幽默,在豫南、豫中、豫西经久不衰。剧本在民国十七年、民国二十三年刊登在《汝南戏曲大全》(石印本)。
创作背景
社会背景
自从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的思想变革者不断地进行宣传实践,加上西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思想以及西方家庭制度的影响,中国的婚姻制度也在法律领域进行了规范和变革。1915年,司法部附设的法律编查会在制订的民法草案中明确规定:禁止“早婚”、“重婚”,允许“离婚”等改革婚姻陋俗的内容,如“男子未满十六岁,女子未满十五岁,不得成婚的’;“有配偶的,不得重婚”;“夫妇不相合谐而两愿离婚的,得离婚”等。1926年,北洋政府颁布了第二部民法草案,两部草案均有所进步,但也都保留了传统婚姻中须经父母同意等守旧内容。1926年1月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中提出,结婚离婚都要从法律和行政两方面入手来确保男女双方均自由的原则。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民法典提出了男女平等原则。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亲编)》规定婚约由男女当事人自己定夺;有配偶者不得重婚,否定了传统的腾妾制。
日益增多的女性开始觉醒,如:长沙市女青年赵五贞因反抗父母包办婚姻而选择自杀;另一常姓女青年反抗母亲包办婚姻,直接跑入心爱男子家中与其成婚,后警署判决婚姻生效;更有女青年李欣淑反对包办婚姻离家出走,他在大公报上表明立场:“我于今决计尊重我个人的人格,积极地同环境奋斗,向光明的人生大道前进!”天津市上海市等南北方大城市离婚情况均较普遍,这些案件多是女方发起诉讼,以胜利告终为多。并且,女性还争取再婚权利。由此可见,在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女性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当时,虽然女性逐渐觉醒、力量逐渐壮大、地位有所提升,但受多种因素限制和阻挠,仍未有实质改变,女性在很大程度上仍是男性附庸,难以自主决定婚后的命运。新旧婚礼并行,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旧式婚礼仍然居于主导地位。此时期的女性地位提升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和萌芽时期。
题材原型
该作品题材原型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民国初年,汝南县有一个叫李豁子的男子,体型高大、皮肤黝黑,外貌上唯一的缺点就是豁嘴,看上去仿佛没有上嘴唇一般。李豁子夫妻感情不和,女人不愿跟他过日子。李豁子这人脾气不好,女人闹得狠了他会对她拳打脚踢。李家在本村杨坟的一块农田种瓜,有一天中午女人去给李豁子送饭,竟然离奇死亡,据说是被“小鬼”捂死了。后来村民议论说,可能是李家怕女人离婚,让李家颜面扫地,所以李氏宗族才让女人“被鬼捂死”了。另一种说法是,汝南城东李村,有一男子名唤杨峥,虽秃头、麻脸、豁嘴,但家有几十亩地,十分富裕。民国十八年,他娶一位年轻貌美的孙姓女子为妻,女子厌其丑陋,终日以泪洗面,不愿与他一起生活。但女子娘家坚持封建礼教,告诫女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子悲愤不已,走投无路,最后悬梁自尽。
剧情简介
民国初年,孙氏年方十八,年轻漂亮,因为父母图李家有钱,所以包办婚姻把她嫁给李豁子,全然不顾孙氏的心愿。李豁子已经四十五岁了,而且天生有残疾,相貌极其丑陋。孙氏不愿跟李豁子一起生活,终日哭泣。后来,孙氏从接受了新思想的堂姐那里了解到了新婚姻制度,即,不仅父母不能包办婚姻,而且如果夫妻感情不和还能离婚,于是孙氏到县政府申请离婚。当县长询问李豁子时,一直接受旧思想旧婚姻观的他竟然不觉得自己的婚姻不合理,反而认为自己尽能力满足了孙氏的衣食住行,孙氏就不应该离婚。县长晓之以理,劝说其利害关系,最后判决两人离婚。
图片来源
主要角色
艺术特色
主题思想
《李豁子离婚》之所以经久不衰、广为传播,最重要是它“碰撞到了当代广大中原地区观众一种共同的心里潜藏”——作为道德本源的“仁”和“义”;大众开始自觉评判人格价值,并倾向于对弱势的恻隐之心。人性是艺术的灵魂,是观众最大的关注点。作品没有重蹈大男子主义、恃强凌弱的覆辙,而是公平公正地对待女方,传扬新婚姻规范,同时对男主人公寄予同情。李豁子对妻子殷勤体贴,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满足她,但没得到任何回报。因为妻子心中早有爱人,但被封建包办婚姻毁了幸福。一个不幸的女人,在婚姻生活中施暴虐待一个不幸的男人。县长断案时,对李豁子良言相劝,李豁子最终彻底醒悟:“早知如此,悔不当初。从此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李豁子的醒悟是作品给与他的最后的关怀,虽然他仍然是不幸的。
唱词特点
该曲目的唱词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一种说大俗,另一种说是淳朴自然、妙趣天成。但以目前流行的胡希华先生的版本来看,作品语言鲜活直白,俗到不能再俗,却无半点夸张造作之嫌,令人回味无穷。就算是俗,也是俗到极致、超乎寻常、俗得自然,它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因此深入人心、广泛流传。《李豁子离婚》的语言朴实,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在唱词中会体现河南方言,如孙氏的唱词“人家的孩子咋生恁俊”中的“恁”是十分、非常的意思,“俊”即为漂亮的意思。不仅如此,它的语言还很生动幽默,如描绘李豁子“脸上火麻仁他不分个,外包牙来豁嘴唇。前弓心来后背锅,鸡脖子长个肉瘤七八斤”,几乎都由生活中的日常用语提炼而成,亲切又形象。
角色塑造
《李豁子离婚》剧情虽然简单,人物不多,但人物个性鲜明。李豁子嘴豁腿瘸,性格直爽、朴实,本不愿与孙氏离婚,但在县长晓之以理的情况下,最终同意离婚;孙氏年轻貌美,婚后的不幸导致她郁郁寡欢,刚进官府时十分羞涩,对于离婚态度又很坚决;县长对孙氏非常同情,对李豁子又懂得用方式方法,运用机智的头脑解决了这个案子。各个人物形象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作品影响
价值和影响
《李豁子离婚》通过对孙氏争取婚姻自由、找寻如意郎君的描述,歌颂了她冲破封建枷锁、与封建婚姻制度彻底决裂的斗争精神。此剧题材来源于生活,容易在群众中引起共鸣,当时此剧一出,由于主题切中时弊,获得年轻人的推崇,所以很快风靡豫南,为后来青年男女追求婚姻自由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至今仍有强大的生命力。
所获荣誉
资料来源
衍生作品
曲剧电影
2013年12月29日,曲剧电影《李祥和的婚事》首映专场晚会在河南人民会堂上演,12月30日起,在郑州奥斯卡人民会堂影城持续上映。该电影由河南曲剧《李豁子离婚》改编,编剧王明山,导演卢卫国,主演胡希华、刘艳丽、晋红娟。电影讲述了清末民初,四十五岁嘴豁瘸腿的李豁子由老族长做主娶了年轻貌美的孙玉莲,婚后李豁子得知孙玉莲婚前已有心上人,痛苦思索后决定成全孙玉莲,但遭到宗族的折磨。之后得知可以离婚,于是李豁子让孙玉莲状告自己,经过一番折腾,终于离婚。最后,在县长的主持下,李豁子与王秀娥结为连理。此剧对经典《李豁子离婚》作了再创和提升,更加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情趣和思维方式,受到了观众的喜爱和肯定,也受到评论家、艺术家、剧作家的好评。
电影
2012年10月26日,由河南省经典曲剧《李豁子离婚》改编的唯美纯爱电影《有一种爱叫放手》在全国公映。该片讲述了孙二姐因封建旧俗阴差阳错地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李豁子,在遇见了自己的真爱后,开始与封建旧俗和“交易婚姻”作争斗,最终孙二姐与李豁子离婚。这是一部由河南主创、河南投资的“河南造”电影,导演刘小春和编剧翟宏为都是河南籍著名影人,由陈廷嘉冯雷王今心主演,“希望通过对李豁子形象的重新塑造,发掘他的精神内涵,用他淳朴善良的品格来打动观众”,该片除了普通话版本外,还有河南话版本。
戏曲动漫
2010年,戏曲动漫《李豁子离婚》(曲剧选段)由知名动画人王小东成立的东鼎动画工作室制作,将传统的艺术形式与新兴动漫技术相结合,2012年入围金龙奖优秀动画短片奖。
作品评价
台湾诗人痖弦评价:《李豁子离婚》颠覆了当时农村从一而终的婚姻观,从此人们知道夫妻是可以离婚的。《李豁子离婚》,我百听不厌,也百唱不厌。
目录
概述
创作背景
社会背景
题材原型
剧情简介
主要角色
艺术特色
主题思想
唱词特点
角色塑造
作品影响
价值和影响
所获荣誉
衍生作品
曲剧电影
电影
戏曲动漫
作品评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