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辅
清朝治河名臣
靳辅(1633年—1692年),字紫垣,辽阳市(今辽宁辽阳)人,隶属汉军镶黄旗清代治河名臣。
顺治六年(1649年),靳辅踏入仕途任笔帖式翰林院编修。顺治十五年(1658年)升任内阁中书,此后历任兵部员外郎、通政使司右通政、礼部侍郎等。康熙十年(1671年)六月,靳辅首次出任地方官任安徽巡抚。由于他安徽巡抚任上的优异表现,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升任河道总督。此时黄河淮河泛滥极坏,多处决口,漕运受到极大的影响。靳辅就任后驻堤建减水坝、疏浚河道、改迁运口,治河初见成效。但因康熙十九年(1680年)、二十年(1681年)仍逢水患,靳辅上书请罪被免职,康熙帝命其戴罪督修河务。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在靳辅的治理下,河归故道、漕运通畅,遂于当年十二月官复原职。此后靳辅同于成龙多次在开下河海口一事上发生争论。康熙二十七年(1690年),靳辅遭遇弹劾被革职,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复职。同年十一月十九日,靳辅病逝于任所,终年六十岁,谥号文襄。康熙四十六年(1709年),追赠其为太子太保,并赐予骑都尉世职。雍正五年(1727年),又追赠其工部尚书衔。
学者杨文衡认为靳辅继承了明代潘季驯“坚筑堤防”“束水攻沙”的治河思想,引淮河之水入黄河,以此冲刷黄河积淤的泥沙。靳辅主张黄河和运河分开,开修了中运河,并认为海口段可以适当疏浚。学者宋德宣认为靳辅在潘季驯治河思想的基础上,统筹黄河、淮河、运河,联系运道和河道,从全局出发,建立了正确的治河战略,推进了中国古代治河的认识和实践。同时其治河的功绩,使沿河的局面摆脱了水患的危险,奠定了此后八十多年河靖民安的基础,为康乾盛世的出现创造了有利条件。靳辅著有《治河方略》《靳文襄公奏疏》等,是研究清前期治河思想与实践的重要著作。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靳辅生于后金天聪七年(1633年),其祖先原为山东省济南人,明朝初年,其始祖靳清以百户职务从军戍守辽阳市并在此落户,靳清战死后得到世袭千户的封赏。传承数代后,清军占领辽阳,辽阳划入旗籍,靳氏家族自此成为汉军八旗镶黄旗人。靳辅之父靳应选曾官至清代通政使司右参议,生于官宦之家的靳辅聪明且喜爱读书,自幼便受到良好的教育。九岁时,因为母亲去世,靳辅为人处世更加成熟得体。
顺治六年(1649年),靳辅踏入仕途,初为笔帖式,两年后进入翰林院编修。此后靳辅的官职在平稳中升迁,顺治十五年(1658年)升任内阁中书,不久后升为兵部员外郎。康熙帝元年(1662年),又升为兵部职方司郎中。康熙七年(1668年)开始的三年里,其官职一年一迁,首先出任通政使司右通政,次年,晋为国史院学士,充当撰修《清世祖实录》的副总裁官,康熙九年(1670年)十月,改任武英殿大学士礼部侍郎。靳辅办事勤恳、认真,在每一任职期内显示了良好的素质和才能。
安徽巡抚
康熙十年(1671年)六月,靳辅被任命为安徽巡抚,这是靳辅第一次出任地方官。靳辅到任后极为关注民生,因为当时安徽地区连年干旱,流民四散,靳辅尽力号召流民回到生产岗位,经靳辅召复的流民有数千户。次年,靳辅查出临淮、临壁两县有虚报的开垦田地四千六百余顷,于是他立刻上奏要求免除这份多余的农业税。靳辅还号召在安徽地区召募流民开垦荒地,制定了开荒的优惠政策,给予流民开荒的本钱,且开荒六年后才开始收取赋税。
后来靳辅还准备在安徽实施沟田法,发展农业生产。康熙十二年(1673年),“三藩之乱”爆发,靳辅的计划还没开始施行,便被康熙帝委以新的任务。吴三桂吴三桂、靖南王耿精忠的部队进攻江西省,江西饶州绿营兵趁机作乱,危及到相邻的安徽。在靳辅的防守下,平定了安徽内部的小股叛乱,保证了安徽的稳定。
康熙十五年(1676年),因为平定“三藩”导致军费大增,户部、兵部准备削减驿站经费。但靳辅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与其削减经费,不如对驿站进行改革,节省浪费的经费,为此靳辅提出了一些列措施,如让外地诸大臣非紧要事情,不必专门派人传送奏疏,其余各事集中到一起,满三件后集中发送,并禁止所差人员对驿管横加勒索等。这样既节省费用补充军饷,又减轻了驿站的负担,提高了办事的效率。采取靳辅之策后,该年仅安徽一地就节省驿站银二十四万两,为此靳辅得到康熙帝的大力赞赏,为其加授兵部尚书职衔。
就任河督
由于靳辅在安徽巡抚任上的优异表现,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他升任河道总督。靳辅上任河道总督时,正是黄河淮河泛滥极坏之时,归仁堤、王家营、邢家口、古沟、翟家坝等处相继堤防崩溃洪水泛滥,高家堰决口三十余处,黄河之水倒灌入至清水潭,黄河自安徽山到下梢海口的南北两岸决口数十处,下河七州县成为一片汪洋,而清口运河变为陆地,漕运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四月六日,靳辅到宿迁(当时河道总督驻地在山东济宁)上任后,便开始视察河道。经过数月的调查、研究,七月十九日,靳辅连上八道奏疏,即为“经理河工八疏”,陈述了自己的治河方案,以及治河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清廷对其奏疏做了商议,但平定“三藩”已征用了大量兵员、民夫,若再大举兴河工,每日需动用民夫十二万余人,会过度扰乱民生,建议先选择重要的几项先行动工。于是康熙帝下令让靳辅修改其治河方案,靳辅在修改了其中的一些方案,如把运土的民夫改为车运等等。
靳辅方案得到批准后,他开始主持治河工程。由于清口是黄河淮河交汇的地方,云梯关又是淮河、黄河的人海必经之路。靳辅先在清河开四条引河疏浚清江浦区至云梯关的河道,又在清口至云梯关创筑束水堤一万八千余丈。为了防止黄河上流决口,靳辅又在萧、砀、宿迁市泗阳县、清河等县河南北两岸,共建筑了十三座减水坝。
另外因为黄河水内灌,导致运河自清口至清水潭段河底淤高,不仅水患严重,漕运也被阻截。为了治河保运,康熙帝十七年(1678年)三月开始,靳辅组织民夫疏浚这段运河,一年之内完工。又堵塞清水潭、大潭湾决口六及翟家坝至武家墩一带决口,对清口也进行了深浚。同年,靳辅到现场指挥筑江都漕堤,塞清水潭决口,由于清水潭靠近高邮湖,他在湖中离决口五六十丈的地方筑偃月形河堤(即永安堤),又开绕西越河(即永安河)一条。原本工部对该工程的预算为五十七万两白银,但靳辅仅花费九万就完成,次年竣工,受到康熙帝的表彰。
移建运口
康熙帝十八年(1679年)一月至四月间,靳辅开新河两条,一条从新庄闸西南至太平坝,一条从文华寺永济河头经七里闸至至太平坝,然后将南运口设于烂泥浅之上,这个运口距黄河淮河交会之处仅十里,保证了运河的通畅。同年,翟家坝的九道大河相继堵塞合龙,靳辅勘验工程结果后上奏,下河的淮安市宝应县高邮市扬州市等四个州县的积水诸湖逐渐干涸,于是有了大片田地可供耕种,靳辅还提出广招农民开垦,这样既可以让大批无地的农民有地可中,又能增加赋税。康熙帝十九年(1680年),大修方案已完成大半,但从北运口至骆马湖地段仍是阻碍漕运的一大障碍。于是靳辅主持在湖旁开浚一条皂河,长四十里,上接泇河,下达黄河,漕运从此不再受阻。
靳辅的治河工程逐渐取得进展,但在康熙十九年(1680年)、二十年(1681年)又遭逢大水,一边修治,一边仍遭遇水患,引发了一些争议,康熙帝曾询问大学士们的意见,但都没有解决的良策,只说靳辅当初立下三年治河的期限,如今期限未到让靳辅继续督修。康熙二十年(1681年)五月,三年期限到,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靳辅上疏自请处分,康熙帝给予靳辅革职处分,但仍命他戴罪督修。同年七月,黄河突发洪水,黄河水倒灌入新修的皂河中,河道中又塞满泥沙,舟船不能通行。朝廷决定仍由骆马湖通运,但靳辅坚决不同意,他亲自督工组织人员挑掘淤塞的河口,使河道恢复通行。但此次黄河水倒灌的教训,让靳辅决定移建北运口。于是他关闭皂河口,在皂河口以东至张家庄(又称张庄,今江苏宿迁境内)的地段上,挑挖了一条长三千余丈的支河,让地势较高的皂河清水流入新河,至张家庄流入黄河,免除黄河倒灌的危险,这便是张庄运口。
引发争议
康熙帝二十一年(1682年)三月,黄河又相继在徐家湾、萧家渡决口。四月,曾在河南省浙江省等地任职的官员崔维雅,参与过治河且颇有成效,他向康熙帝进献了自己的两本著作《河防议》《两河治略》,并上奏否定靳辅的治水方案,建议取消靳辅建减水坝的方法,他主张顺应水性,疏导和筑堤两项并行。五月,康熙帝命崔维雅随户部尚书伊桑阿等勘察河工,到现场与靳辅商议治河方案。一行人考察各项工程后,到徐州市,让崔、靳两人进行讨论。靳辅认为他的治河方案已接近完工,萧家渡虽然决口,但如今海口大阔,下流已疏通,腹心之害已除,绝不应改变计划,破坏已取得的成功,酿成后患。争议上报后,在十月的一次廷议上,工部尚书萨木哈曾提出让靳辅自己出钱赔修萧家渡,但康熙帝没有同意这个意见,因为修河所需的钱财,靳辅不可能赔的起,而且即使能赔修,恐怕也会耽误漕运。康熙帝对崔、靳两人的方法也一时拿不定主意,犹豫不决,为了慎重起见,他决定诏靳辅进京商议。
十一月二十三日,清廷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官员组织会议,讨论靳辅的治河方案,靳辅本人与会。会上,康熙帝命令靳辅陈述自己的意见。靳辅说他一直尽心尽力整治河工,期待有一日能大功告成,萧家渡明年正月便可竣工,其余河堤预计还需一百二十万两白银便可逐步修好。但康熙帝却对靳辅能够成功产生了怀疑,说靳辅此前堵塞的决口,杨家庄修完又有徐家湾决口,徐家湾完工,又是萧家渡决口。萧家渡修完之后,能保证没有别的决口吗,让靳辅通盘考虑、全面打算,不能只凭自己一个人的意见。靳辅听完康熙帝的指责,只能转移话题,认为人事问题比自然灾害更关键。康熙帝便让靳辅对崔维雅意见发表看法,靳辅针对两点大加反驳,一反对崔维雅计划每天用民夫四十万挑浚的主张,因各省民夫远道而来,非常不便;二反对崔维雅提出建河堤“以十二丈为率”,指出修建河堤应该因势利导,有的应十五丈,有的七八丈,不能统一规定丈尺。康熙帝听完靳辅的陈述,当场表示崔维雅的方案没有可行性,仍按靳辅的计划督修河务。
大修告成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四月,靳辅上报萧家渡合龙,河归故道。同时他还指出清口附近的七里沟等四十余处出现险情,天妃坝、王公堤及运河闸座,均应修筑,另外他还上疏要求河南巡抚修筑开封市、归德两府境内河堤,防止上流堵塞。康熙帝同意了他的所有提议。七月,康熙再次向户部尚书伊桑阿、学士胡简敬等询问河道情况,也得到了河归故道、来往船只通行无阻的消息,康熙帝大为欣喜,当年十二月,康熙帝下旨恢复了靳辅的河道总督职务。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十月,康熙帝南巡,靳辅随其视察了黄河淮河、运河的水势、灾情及治河工程进展情况。康熙帝对靳辅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达了对靳辅的理解与支持,并对以后采取的措施提出了一些意见,要防止减水坝成为决口的问题。靳辅此时仍主张再修一些减水坝,但同时也向康熙帝说明,在解决掉迫切的水患问题后,可逐步塞住减水坝。
纷争迭起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正月,靳辅上奏请求在毛城铺、王家山诸处增建减水坝,但康熙帝认为减水坝有利于治河,但无益于百姓,需要多加考虑,派人与靳辅商议,若减水坝分水不致淹没太多农田,才可施工。同年秋,靳辅以河南省地处上游,若有不甚将会导致江南淤塞积淀,请求在考城仪封镇封丘县、荥泽等地筑堤,但康熙帝令大臣们研究讨论。同时康熙帝看到高邮市宝应县等州县湖水泛滥,使广大民田被淹,提出要把这些地方经减水坝排泄的水引到海里,他任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主持其事。在此事上靳辅与于成龙发生了分歧,于成龙主张疏浚下河海口排泄积水,而靳辅认为下河海口高出内地五尺,疏浚海口会导致潮水内浸,危害更大,因此他建议从高邮东车逻镇筑堤,让积水经过兴化白驹场引入海中,这样堤内积水排空后,干涸的土地可以还给百姓,多余的土地则可招收流民开垦,收取租金,以补充修河的费用。但康熙帝担心百姓会负担不起租金,此议没有被立即批准。
康熙帝下令诏靳辅及于成龙到京师,参与廷议讨论。在会议上,靳辅与于成龙各执一词,靳辅主张开黄河,建立高达一丈五尺的长堤,能够束水一丈抵挡海潮,于成龙仍坚持原来的意见。大多数官员认为认为于成龙没有涉足过河务,而靳辅治水已久且已见成效,同意他的意见。但通政使参议成其范、给事中王又旦御史钱等支持于成龙,认为他的意见更有道理。康熙帝看到这种情况,也难以决断,便传下河七州县的现任京官询问。以侍读乔莱等官员认为,按照于成龙的做法,简单易行,且对百姓有利无害,而按照靳辅的方案,工程难度高,而且会损毁民田、民房、坟墓等,且堤坝过高,水流会比房屋还高,待到入秋之时,一旦溃决,会对下河百姓造成巨大的危害。当初举荐靳辅为河道总督大学士明珠认为,虽然士绅们反对靳辅的意见,但不知普通百姓的意见,不如派遣官员调查一番。于是康熙帝便选派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前往淮安市高邮市等地,与漕运总督徐旭龄巡抚汤斌详细了解地方情况。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萨穆哈、穆称额还朝,汇报说那里的百姓认为开浚下河海口市无益。但康熙帝此时更为倾向于成龙的意见,但面对调查结果便暂停了讨论。四月,汤斌升任礼部尚书,重提此事,并大力宣扬开浚海口的好处,还提出了具体方法,即以本地民力、财力,开本地的海口。经他提议后,朝中赞同开浚海口的人逐渐多起来,康熙帝又以萨穆哈、穆称额没有如实奏报为由,将二人革职。随后,经过反复讨论后,清廷决定开浚海口,并令礼部侍郎孙在丰主持此事。
同年,靳辅根据康熙帝防止减水坝淹民的指示,下令在宿迁市泗阳县、清河三县黄河北岸堤内开了一条新河,称为中河,又在清河西仲家庄建闸,将栏马河减水坝所泄的水引入中河。这条河,上接张庄口及骆马湖清水,下历桃、清、山、安,入平旺河达海。同年年底,孙在丰提出,他主持的开浚下河工程在水势稍缓时候需要关闭减水坝。康熙帝知道此议必会与靳辅产生矛盾,于是便让两人商议。经过几次讨论后,靳辅虽提出了几个小问题,但也无意与孙在丰为难,于是清廷在该年暂时堵塞了高邮州、高家堰诸闸,次年又堵塞了黄河以南诸堤坝。
康熙二十六年(1689年)七月,靳辅再次上书重提修提之事,并提出了他和师爷陈潢设计的办法,即自翟家坝起,历唐埂、古沟、周桥闸、高良涧镇、高家堰等地,筑起重堤一道,便可使东堰堤排减之水向北流出清口,洪泽湖之水不再淹下河,下河十余万顷之地可变为良田,高宝诸湖干涸也能得到良田数千顷,再召人垦荒,可充实府库,而且此堤还可以保护高堰,并使行驶于堤内的河上商民得到便利。康熙帝将其奏疏交给已升任直隶巡抚的于成龙观看,但于成龙坚持不宜筑堤。十月十七日,康熙帝命户部尚书佛伦等与两江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但此二人也持反对意见。十二月时,康熙帝又令在廷议上讨论此事,但恰逢太皇太后逝世,此事便搁置下来。
跌宕岁月
康熙二十七年(1690年)正月起,靳辅及其师爷陈潢连遭御史郭琇、陆祖修、给事中刘楷弹劾,称他们治河多年浪费钱粮、用人不当、侵占民田等。靳辅不服于是上书自辨,历数自己治河的功绩,且自己治河花费不及预先估算的一半,并称攻击自己的诸人为别有用心,实际是因为他们都有田产在下河流域,因为自己的提案侵占了他们的利益,从而公报私仇。三月八日,康熙帝召集一众官员及靳辅、于成龙等当面对质,会上双方都有支持者,靳辅与于成龙也各抒己见,坚持自己的主张。次日,双方仍然争论不休,但康熙帝看出于成龙确实不通河务,但靳辅固执己见,大多数人都不赞同其意见,且康熙帝本人也不太赞同靳辅的主张,于是决定将靳辅革职,让福建省总督王新取代他担任河道总督
靳辅被革职后不久,当初他下令开凿的中河竣工。康熙派学士开音布、侍卫马武去查勘,得到汇报说中河之上来往商人、船只络绎不绝。康熙帝感念靳辅治河之功,遂指示已建闸坝及引河,应按照靳辅以往制定的章程,不必修改。
靳辅赋闲后又多次以治河专家的身份接受临时性的任务,并给予朝廷一些治河的建议。康熙二十七年(1692年)十一月,靳辅随工部尚书苏赫等查看通州区运河,他提出在沙河建闸蓄水、通州下流筑堤束水的建议都被采纳。康熙二十八年(1691年)正月,康熙帝南巡时召靳辅随其检阅河务,问及靳辅开中河的思路,靳辅回答他是按照康熙帝提出的怜悯百姓的指示想出来的,这条河开通后不仅可以解决水淹民田之事,还让漕运更加便利。康熙帝听了靳辅这番话后,指示河督王新继续完成中河善后事情,并要优先修遥堤及减水坝。三月,康熙帝因为亲眼目睹了靳辅治河的功绩,亲身感受到靳辅治河给江淮百姓、船夫带来的好处,听闻了靳辅在百姓中的好名声,觉的当初将靳辅革职的处罚太重,便决定其名誉,并恢复了靳辅之前的衔级。康熙二十九年(1692年)三月,漕运总督董讷提出,因北运河水浅,准备将南旺镇河水北引入河,仓场侍郎凯音布也上奏请求疏浚北运河,康熙帝召靳辅咨询,靳辅提出可从北运河两旁束水,不必将南旺河水北引。康熙帝三十年(1693年)九月,靳辅又奉命与户部侍郎博际、兵部侍郎李光地等阅视黄河险工。
逝于任所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王新被告发勒取库银,康熙帝开始重新考虑河道总督的人选。最终决定罢免王新,重新启用靳辅。靳辅以其年老体衰为由辞让,但康熙帝不允,命顺天府丞徐廷玺为协理来辅助他,靳辅只能就任。他上任不久,陕西西安、凤翔地区遭灾,靳辅亲自督运江北二十万石漕粮运至蒲州(今山西永济县北)。此后,靳辅又多次上疏对继续修治黄河、淮河及运河提出意见。七月二十六日以后,靳辅发烧不止,请求退休被批准。十一月十九日,靳辅病逝于任所,终年六十岁,谥号文襄,清廷按例给予祭葬。康熙帝四十六年(1709年),追赠其为太子太保,并赐予拜骑都尉世职。雍正五年(1727年),又追赠工部尚书衔。
人物作品
靳辅著有《治河方略》《靳文襄公奏疏》《庭训》。《治河方略》一书写成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原名《治河书》,当时未见刊本,乾隆三十二年(1761年)崔应阶重编,改名为《靳文襄公治河方略》,世称《治河方略》,该书与其好友陈潢《河防述言》相辅相成,是研究清前期治河思想与实践的重要著作。《靳文襄公奏疏》,共八卷,是靳辅任河道总督期间有关治河奏疏的汇编,是对《治河方略》的详细注释,有四库全书直隶总督采进本。《庭训》一卷,又名《靳河台庭训》,该书共十八则,内容涉及治家、待人、为官、交友、教子等方面,无单行本传世,收录在石金成《传家宝》中。
思想与措施
治河思想
靳辅的治河思想有不少来源于其幕客陈潢,他们的治河思想以明代潘季驯“坚筑堤防”“束水攻沙”的理论为基础,认为运道败坏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往的治河着重于保障漕运,坚持治运大于治河的方针。对运道有阻碍的决口全力封堵,对其他的决口则拖延处理。但黄河水多沙,决口分水导致水流变缓,河道中淤积泥沙则越来越多,长此以往,运道便越来越梗塞。因此靳辅在潘季驯的治河思想上又做了发挥,一方面他学习潘季驯引淮河之水入黄河,以此冲刷黄河积淤的泥沙。同时在高家堰增筑减水坝,减缓淮河的洪峰,而在黄河南岸所修的减水坝,既能削减黄河洪峰,又可让减排的水在沿途澄清,清水在汇入洪泽湖时还能冲刷积淤。靳辅在对待入海口积沙问题则与潘季驯任由河水自行冲刷的态度不同,他坚持治水应自下而上,“下流疏通,则上流自不饱涨。”
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杨文衡认为,靳辅的治河思想和工程也有不足之处,首先是没有考虑减少黄河泥沙来源问题,不够重视对于徐州市以上河南省黄河修防的问题,也没能解决好淮河出路问题,使下河地区成为实际上的分蓄洪区,常年遭受内涝。
治河措施
靳辅治河具体措施如下:
一,挑浚引河,淤泥筑堤。治河重在疏浚,靳辅在疏浚清江浦以下河身和高家堰至清口一带河道时,都采取开引河的方式来冲刷积淤,因为积淤有新久不同,十年之淤必难以冲刷,在河身两旁近水之处,各挑引水河一道,便可让河水三面夹攻顺流而下,将积淤尽数冲杀,三河便合而为一。在清淤的同时,可将挖出的淤泥建造两岸河堤。
二,修筑坦坡,包土堵决。当淮河下流河道挑浚完成后,河水便会直入黄河冲刷泥沙,但临湖一带多有决口,堤岸残缺,若只堵决口不修残缺堤坝,水便会顺缝隙渗漏,造成决口。靳辅提出了修筑坦坡的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在堤外近湖之处挑土修筑坦坡,每堤高一尺,应筑坦坡五尺,若高一丈堤,则坦坡应宽五丈,有旧存桩木则埋于土内,作为堤骨,一律夯实,以期坚固。若遇堤根被水侵占,还需先于离堤一丈之处密下排桩,用板揽以蒲包包土填出水面,然后用芦柴捆成小埽镶边,内加散土,用力夯杵,筑成坦坡。等到水位下降,堤外之水便可自行退去,水退之后再行挑土帮修。在治理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坦坡进行调整。
三,量水减泄,防守险工。靳辅修筑了大量的减水坝,减水坝可以有效减轻水涨之时对堤岸的损坏,以达到随涨随减,随减随流的效果。虽然康熙帝曾对减水坝持怀疑态度,但减水坝的实际效果表明了它是一项项大于弊的工程。同时靳辅具有较强的防险意识,为了防止往年所下埽料遭水冲刷腐朽,开展岁修,每年加固。同时亲自考察河干,与相关负责人员核实商工程情况,严格把控修缮经费。有些地方没有每年检修工程,他便在河身两岸植树种草,用于稳固泥土。
除以上治河措施外,靳辅还对河官系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为了防止玩忽职守、相互推诿的情况,靳辅提倡一官兼管数府,而非一府兼设数官,如淮安府共有管河同知八人,靳辅认为只需保留三人即可。同时靳辅针对河兵以及监理分管的官员,制定了一系列的奖惩措施,对他们进行制度监督。对于治河经费,靳辅也精打细算,物尽其用,将有限的资源进行了利益最大化使用,同时他还提出了一些筹集修河经费的方法,如在淮扬地区,他请求在洪水退去后征收被淹田亩补纳修河费用。
人物成就
靳辅在治河方面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首先,他在黄河、运河两岸筑堤、造减水坝,使黄河下游的治防工程基本趋于巩固,正确处理了黄河、淮河、运河的关系,使沿河的局面摆脱了水患的危险。从康熙帝二十一年(1682年)至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下流都未发生过重大溃决,与靳辅的治理有直接关系。其次,运河是中原地区古代南北运输的重要方式,原本漕船自淮出清口后,溯黄河而上尚有一百八十里且逆水难行。靳辅开中河后,漕船运粮只需要在黄河行进七里,便可进入北运口,避免了漕运船只漂没沉溺的风险,是为运道去害收利的重大创造。再次,靳辅统筹黄河、淮河、运河,联系运道和河道,从全局出发,建立了正确的治河战略,使中国古代治河初步摆脱了尾随黄患筑堤堵决的被动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防患于未然,从而把中国古代治河的认识和实践向前推进了一步。最后,靳辅的治河理念经过了时间的验证,在其后历代的治河工程中发挥了有益的作用,其治河的功绩推动了康熙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此后八十多年河靖民安的基础,为康乾盛世的出现创造了有利条件。
人物关系
人物轶闻
靳辅的幕客、好友陈潢也是一位治水专家。两人相识于康熙十年(1671年),当时陈潢北上游学至京师,寻找机会,希望能有所成就,但却失望而归。归途中他游历邯郸市黄粱梦吕仙祠时(今河北邯郸市十公里),结识了去安徽就任巡抚的靳辅。两人一见如故,交谈甚欢。当时靳辅正需要一位师爷,在进一步的接触中,靳辅发现陈潢博学多才,便邀请陈潢作其幕宾,陈潢也很欣赏靳辅的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气度,于是欣然接受。到达安徽巡抚任所时,两人已互相引为知己。在陈潢尽心的辅佐下,靳辅在安徽巡抚任上处理政务得心应手。在河道总督任上,靳辅更是在陈潢的帮助下,出色的完成了治河任务,两人互相支持相得益彰,建立了一种非常感人的关系。康熙帝二十六年(1684年),陈潢在靳辅的推荐下,被康熙授予了事道衔。康熙帝二十六年(1685年),靳辅遭遇弹劾,牵连到陈潢,陈潢被革去职衔,并被判入京候监,但还未入狱,陈潢便病逝了。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为陈潢上疏平反,恢复了陈潢职衔。
人物评价
康熙帝曾高度评价靳辅的治河功绩,“靳辅自受事以后,斟酌时宜,相度形势,兴建堤坝,广疏引河,排众议而不挠,竭精勤以自效,于是黄、淮故道次第修复,而漕运大通,其一切经理之法具在,虽嗣后河臣互有损益,而规模措置不能易也。至于创开中河,以避黄河一百八十里波涛之险,因而漕挽安流,商民利济,其有功于运道民生,至远且大。朕每莅河干,遍加咨访,沿淮一路军民感颂靳辅治绩者众口如一,久而不衰。”
清代思想家魏源评价靳辅功绩时说,“承明季溃败决裂之河,八载修复,用帑不过数百万。”清代书法家包世臣更称赞他“河以治安者五十年”。
1955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子恢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中就黄河的治理问题指出,“其中特别突出的如十六世纪后半期的潘季驯,十七世纪后半期的靳辅、陈潢,对于黄河下游的修堤防汛工作,都曾有过重大的贡献”。
水利工作者钱光华认为:“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靳辅提出的黄、淮、运统筹治理,全面规划、源流并治的主张,没有得到彻底实现,受清代推行的‘保漕’总方针的制约,他推行的“杀黄济淮”之策,也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淮河问题。但他的治河方略及其实践在中国古代水利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的治河思想超过了前人,并奠定了清代治河的陈法。在他之后一批重要的治河人物,如张鹏翮齐苏勒嵇曾筠高斌等,都沿用了他的主张。直到今天,靳辅治河的方略及其实践,对水利工作者仍有借鉴和启迪作用。”
后世纪念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批准江南士民的请求,在黄河边为其建造祠堂。雍正七年(1729年),建有三公祠(即四公祠前身),祭祀靳辅、齐苏勒、嵇曾筠三位河道总督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二月,乾隆二次南巡经过青浦江时,传谕将内大臣高斌与以上三人一同祭祀,敕建四公祠,原址在清江浦运河北岸引河(今永宁小学附近),今已损毁。
研究书目
《清史稿·列传六十六》
《清史稿·本纪七·圣祖本纪二》
《清史稿·本纪六·圣祖本纪一》
影视形象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安徽巡抚
就任河督
移建运口
引发争议
大修告成
纷争迭起
跌宕岁月
逝于任所
人物作品
思想与措施
治河思想
治河措施
人物成就
人物关系
人物轶闻
人物评价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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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