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
三国时期割据北方地区的政权
曹魏(公元220年12月11日——公元266年2月4日),即魏国,三国时期割据政权之一,后世史家多称曹魏,由于之后的被称作“”,故曹魏也称为“前魏”或者“先魏”,是三国之中最强大的国家。
黄巾军起义、天下大乱,在镇压起义、军阀混战中势力逐渐增强,为曹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220年,正式取代了汉王朝,建立了曹魏政权,并定都。曹魏建立后,其与之间的争斗一直持续着。曹魏在内政方面,加强对官员的选拔和考核,推行均田制,减轻赋税负担,加强官营经济,重视文化教育,提倡儒学,加强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和发展;在外交方面,同鲜卑、倭国、西域等地政权保持友好关系,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加强对边境地区的防御和建设;经济方面,逐渐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也有所恢复和发展;文化方面,重视文学艺术的发展,倡导创作,形成了一个以父子为首的文士集团;社会方面,实行士家制度,将人口分为民户和士家,让他们分别向国家承担不同的义务。此外,曹魏在疆域上继承了在西域的统治,设立了西域长史府进行管理,并将北部的领土并入了版图,使其国土面积约达四百万平方千米。为其后的三家归晋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政治基础,最终在二年十二月(266年),曹魏政权的末代皇帝正式将皇位禅让给,一如曹代汉室之举,曹魏政权覆灭,长46年。
曹魏政权结束了的混乱局面,建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秩序,期间产生的九品中正制建安文学、太学系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文化影响;其推行的均田制、加强官营经济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并一直影响了两晋南北朝。曹魏从官制、货币、、文学等多个方面都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国号
元代为《》作的注指出:“操破,得,遂居于邺。邺,汉之治所。魏,大名也。遂封为。有谶云:‘代汉者当涂高。’当涂高者,魏也。文帝受汉禅,国遂号魏。”可见,称“魏”一方面是因为他发家的根据地是邺城遗址,这里属于汉之魏郡,所以称魏王;另一方面,“魏,阙名也”,古代有“魏阙”一词,指宫门上巍然高出的门阙,“当涂高”可解释为当道而高大者,与魏阙之意相通,即“圣人取类而言耳”。由此,曹操以“魏”为封号,其子也将“魏”作为代汉后所建政权的国号
历史
武帝时期
曹魏政权的发展之始,起于黄巾军起义。曹操在镇压起义后,逐渐拥有兵马,成为一方军阀。
初平元年(190年),十八路诸侯共同起兵讨伐,后因诸路诸侯心怀测而告破,曹操独自率军追击董卓,却遭遇惨败。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曹操重振旗鼓,在中击败了,平定了徐州。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接,“奉天子以令不臣”。三年(198年),曹操擒杀吕布于,建安四年(199年),曹操击溃、逐,至此开启了统一天下的征程。
建安十三年(208年),回到邺城遗址,开凿玄武池用来训练水军,同时玄武池作为西山和邺城之间建立了一个安全警戒带,敌人不能在西山出其不意攻击邺城。同年,汉王室废除了朝廷的三公官职,设置,并以曹操为为丞相。曹操在中败于、刘备联军,损失惨重,不得不退守北方。但曹操仍然控制了北方和中原的大部分地区,在战败后能够及时收拾残局,安抚军民,重整旗鼓。
十八年(213年)五月,打破了所订的白马之盟,派御史大夫符节策书封为魏公兼领牧,加九锡。次年三月,又使曹操位至诸侯王之上,授金玺、赤、远游冠。此时,曹操名义虽非天子,但实际已经有天子之实,奏事不称臣,受诏不拜,以天子冕、车服、旌旗、礼乐郊祀天地,出入得称警,宗庙、祖、腊皆如汉制。的封土包括了“冀州之河东、河内、、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首都为邺城,一如汉室朝廷,将相俱全,之子皆为列侯。
二十一年(216年)五月,晋封曹操爵位为魏王,册封曹操女儿为公主;次年十月,以五官为魏国的太子。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二十三日,曹操病逝于,终年六十六岁,其子曹丕继承之位,曹丕即位后改当年为元年;十月,曹丕称帝,国号魏,都洛阳,建元。曹操被尊为
文帝时期
黄初元年(220年),曹丕称帝后,改为洛阳,定为首都;将汉献帝封为;追尊为太皇帝、为武皇帝;并沿革了汉朝的历法和礼仪。两人为了争夺世子之位,展开多年的明争暗斗。曹丕帝后,仍对曹植耿耿于怀,担心曹植会威胁到皇位。曹丕虽然没有除掉曹植,但是对曹植处处打压限制。
黄初二年(221年),势力占领,因惧怕报复而向曹魏政权称臣,曹丕派为大将军,封吴王,加九锡。同年,先主刘备亲自率军伐吴。
三年(222年),孙权给上书说要出兵迎敌,曹丕致信鼓励孙吴攻蜀。孙权在击败刘备后,在遣长子孙登入魏为质一事上拖延再三。同年十月,孙权复叛。曹丕从南征,击败,大破,火烧,各路大捷,几乎攻下江陵。遇到疫疾,加之固守江陵,遣使纳贡,双方言和,曹丕退兵。曹丕命令镇西将军率领各个将领和州郡士兵讨伐打败叛乱的胡人、封赏等,平定河西。次年,曹魏重臣去世。
五年(224年),建立太学,制定五经课试之法,设春秋谷梁博士。
黄初六年(225年),曹丕派使者询问百姓疾苦,助贫困;太原市击败鲜卑;八月,再次发动十万人攻吴广陵,结果江面结冰无法撤退,撤退途中又被吴将击败;回军途中自谯过梁,曹丕派使者以太牢礼祭祀
黄初七年(226年),曹丕病重,遗诏陈群、辅佐其子,后宫妃子归家。五月十七日,去世,享年四十岁,谥号文皇帝,庙号高祖。遵遗嘱,采用不树不坟葬礼,将其安葬于。其子曹继位。
曹丕在位时期的曹魏政权吸取了的教训,压制藩王,严禁后宫干政,平定胡人叛乱,重新恢复与匈奴的关系,巩固了魏国的统治。同时减轻军事压力,推行屯田制度,实行谷帛易市,减轻关税,提倡节俭、薄葬等措施,使北方地区重新安定繁荣起来。曹丕还设立了中书省,由士人担任官员,通过掌握大权——这导致了之后曹魏宗室力量的衰落,渐被司马氏夺权的伏笔。
明帝时期
继承了的政策,在其即位后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对发动了战争。
太和元年(227年),派遣将军郝邵、鹿磐率兵平定了麴英的叛乱,并斩杀了麴英。此外,他在邺城遗址下令修建了。十月四日,他在东郊操练军队。来自西域的焉耆国王特送其儿子来到曹叡身边侍奉。
太和二年(228年),曹叡又派遣攻打新城孟达。司马懿攻破新城,斩杀了孟达,并将首级送往京都洛阳。为了纪念这场胜利,将原属新城的上庸、武陵、巫县等地新设为,同时将锡县改设为锡郡。同年,魏蜀之间展开了。此战对于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如果失守,蜀汉的粮道就会被截断,从而对造成重大影响。然而,违背的作战部署,不据守城池,反而舍水上山,想以此切断魏军的粮道。然而,魏军却绕山而行,成功占据了水源,然后对马谡的军队发起了反击,大破蜀军。这场战役的失败导致了诸葛亮第一次北伐的失败。
太和五年(231年),又派遣率兵十万,与大将在石亭进行会战。在这场战役中,曹休采用了的计策,成功击败了东吴军队,获得了胜利。
太和六年(232年),曹叡派遣率兵北征,成功打败了的数万骑兵。此外,他还派遣了大将军前往平定的叛乱。在这场战役中,司马懿成功击败了公孙渊的军队,成功稳定了曹魏在辽东的局势。
曹叡时期是曹魏政权在政治方面,曹叡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并加强对官员的选拔和考核。在经济方面,推行了均田制,减轻了赋税负担,并加强了官营经济。在军事方面,任用大将、司马懿等人,成功防御了吴、蜀的多次攻伐,并且平定鲜卑之乱,攻灭公孙渊。在文化方面,重视文化教育,提倡儒学,并加强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和发展,巩固了曹魏在中原的霸权。但又在大兴土木,致使土地无人耕种,农田荒芜。临终前将齐王托孤予懿,成为曹魏王室政权到司马专权的重要转折。
司马干政
三年(239年)正月初一曹芳被立为太子,当天曹叡病死,曹芳即位,年仅8岁。在此期间,政权主要由代表的曹魏宗室势力掌控,展开曹爽和的权力之争,改易朝典,并排斥以司马懿为代表的世家。司马懿富于谋略,屡有军功。景初二年(238),他率军平定,使归入版图。
正始十年(249年),乘曹爽奉齐王芳出的机会发动政变,逼迫曹爽屈服,并处死曹爽及其党羽,独揽朝政,史称高平陵事件。清洗了手握重权的曹魏宗室势力,导致曹魏军政大权落入司马氏手中,进一步巩固了司马氏家族的地位。此后,以谋反罪名对曹爽家族及亲信党羽屠灭三族,为日后司马氏篡夺曹魏政权,建立立下基础。嘉平三年(251年)司马懿去世。
嘉平六年(254年),嘉平之变等人密谋,试图诛杀,但计划泄露,司马师联合公卿中朝大臣上奏,逼迫曹芳退位,黜为齐王,曹芳时年23岁。史称“遣芳归藩于齐,以避皇位”。直接即皇帝位,当年改元正元。
正元二年(255年)司马师亲自率兵平定之乱。甘露二年(257年)五月,在淮南起兵反叛,率兵平乱,于次年二月平定,并夷灭诸葛诞三族,其麾下数百人全部拒绝投降而被杀。
甘露五年(260年)五月初六夜里,曹髦与侍中、尚书等商议讨伐司马昭一事,被王沈、王业背弃。曹髦随即拔出剑登,率领殿中宿卫和奴仆们以讨司马昭,遭遇中护军,贾充指使将曹髦弑杀于车下。后司马昭以“教唆皇帝”“离间重臣”等借口杀死了的心腹王经并诛杀了成济三族。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朱子彦认为,司马昭弑君标志曹魏政权的衰落,并领司马昭成功地巩固了自己的政治地位,成为司马氏家族代魏计划重要的一环。
曹髦死后,于同年六月拥立之孙、燕王曹宇之子为帝,奉之祀,当年改元时年15岁。同年六月初四日,曹奂下诏封,封为晋公,食邑增加两个郡,总共达十个郡,并加九锡之礼。另外,对司马家族的子弟,尚未有爵位者皆封亭侯,赐钱千万,帛万匹。司马昭极力推辞才作罢。
景元四年(263年)五月,等大举进攻,至十一月,后主出降,。该年末,曹魏宣布废除屯田官,以均政役。十一月,蜀汉灭亡。该年末,曹魏宣布废除屯田官,以均政役。
五年(264年)三月,再次下诏拜,封为晋王,加九锡。当年五月,司马昭恢复五等爵制,同时将当年改元
禅让而终
咸熙二年(265年)司马昭去世,其子继任、晋王之位。司马炎篡夺政权,建立,史称,魏国自此灭亡。十二月,晋武帝封为陈留王,享有使用天子旌旗,行曹魏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如魏旧,上书不称臣,受诏不拜的特权。
元年(302年),封国去世,享年五十八岁,朝廷为他上谥号元皇帝,后人称为“”。曹奂的统治时期继续执行司马氏家族的政策。
疆域
领土变迁
初平元年(190年),山东州郡起兵以讨,“州郡沸腾”,军阀都以获取一州作为实行割据的目标。在尽有之地,“九年(204年)……平,自领冀州牧。”建安十八年(213年)春正月,曹操以诏书的名义,“诏书并十四州,复为九州”。据注引《》记载:“时省幽州太原市,以其郡国并冀州。”将幽州、并州合并于冀州,曹操以领冀州牧,扩大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称帝后,继承了曹操魏国的司、豫、、青、徐、雍、凉、冀、幽、并十州区域,北部诸郡,及汉王朝的西域地方(西域长史府)。同时,表面上“遣使奉章”与魏修好,曹丕顺势加以笼络,“三年五月,以荆、扬、江表地区八郡为荆州,以孙权为荆州牧,”而将“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在“黄初三年冬十月,孙权复叛”之后,曹魏随即复郢州为荆州。南方的荆、扬、江表八郡在短暂归属曹魏政权疆域后独立为政权。
四年(263年)曹魏伐蜀,十一月“蜀主诣(邓)艾降,巴蜀皆平。”为有效地统治故地,十二月“分为梁州”,益州被一分为二,归入曹魏政权疆域。
行政区划
制度
曹魏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州设。郡设,京师所在处则称;又设王国,置相,与郡同等。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又有公、侯、伯、子、男等县国之封,相当于县。
即位后,分境内为十二州:司隶、豫、冀、兖、徐、青、荆、扬、雍、凉、并、幽。于西域设西域长史府(治海头,今新疆罗布泊西)和戊己(治)。后期蜀地,分北境立梁州,魏末乃有14州。
地方划分
人口
三国时期,曹魏政权统治着中国北方地区及淮南的一部分,这一地区在两汉时期约有人口4000多万,经过的大战乱,和接连发生的饥荒、瘟疫,人口遭到了巨大的损失,致使在《》中描写:“魏奄有十州之地,而承丧乱之弊,计其户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削平北方诸侯之后,就开始恢复发展北方地区的生产,使曹魏统治区的社会进一步安定,外逃农民逐渐回到了家乡,人口有了一定的提高。虽然不久就大兴土木,先于(今河南许昌)修官殿,后又于重建被毁官殿,并且应对吴、蜀的常备军约50万人,但国内社会一直比较安定,经济得到了较好的恢复,多数人可以勉强维持最低生活,因而曹魏统治区的人口也得到了一定的增长。
中国人口学专家路遇、滕泽之通过《》《》等文献中乌桓民回归故里等史实推算,曹魏政权初期,其统治下的、徐州、兖州、豫州、司州、并州、、幽州等地区总人口当在800万以上;以《晋书·地理志》所记二年户数为支点推算,曹魏末年人口约为1129万,以及曹魏政权所覆盖的少数民族人口约200万至240万,整个曹魏统治区的实际人口当在1300万以上。
内政
官僚制度
中央行政制度
曹魏政权承袭了官制,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在一职被设立,由担任,负责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丞相府内分曹治事,同时曹操设秘书令掌管政令的颁发。
称帝后,为了加强君主专制,他设立了三公,并将尚书台移至外朝,分为五曹治事,由主持其日常政务。同时,中书省被成立,设二官,代替了秘书令。此外,承袭时期的侍中寺,以侍中为其长官,常在皇帝左右,并侍候皇帝的起居生活。
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的格局确立,已经具备了“三省制”的雏形。尚书台的分支机构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五曹。尚书台的主官为尚书令,《三国职官表》云:“尚书令总典纲纪,无所不统。”属官有、列曹尚书、尚书左右丞和尚书郎等。
此外,曹魏开始采用品级制度区别官阶的高低。秦汉以来的“石”表示官位被取消,实行九品中正制,将官阶分为九品。一品最高,多是大将军、王公、等官。九品最低,一般是县长、县令、关卡边塞之尉等。曹魏开创的九品分阶制为封建社会职官分级制度奠定了基础。在封爵方面,曹魏将封爵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其中关内侯为虚爵,仅是名义上的尊称,不享有实际的封邑。
地方行政制度
十八年(213年)春正月,诏书的名义,“诏书并十四州,复为九州”;至称帝前后,又恢复了建安十八年前的原样,并对于州、郡、县、乡之官职制度作了一下规定:
州制度方面,曹魏司隶地区设司隶,辖三河、三魏及等诸郡,属官有参军、都官从事、功曹从事、诸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督军从事、、门下书佐、省事、记室书佐、诸曹书佐等。州刺史的属官有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郡国从事、文学从事、武猛从事、、主簿、帐下督、门亭长、书佐、计吏等。另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评人物,以定其高下。
郡制度方面,曹魏首都所在之郡置,为第三品,俱体职掌与郡太守相同。郡置一人,为第五品。边郡太守往往加将军号以领军。郡以郡丞为副长官(边郡称),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为本郡军事主官,第五品,内郡置一人,边郡、大郡置二人并增置一人第八品。太守属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计掾、门下掾、文学掾、文学、主记、门下书佐、纲纪、循行等。都尉属官与太守同。
县制度方面,县按所辖人口多寡分三等。高者置县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县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县长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县的属吏有各类掾史祭酒。
乡制度方面,县之下置乡,乡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较小的乡置啬夫一人,第九品。
九品中正制
黄巾军起义以后,政权分崩离析,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度已经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基础。为此先后下求贤三令,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称帝后,三国鼎立的局面已经完全确立,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逐渐趋于稳定,其政权内士族地主阶层的比重很大,曹丕为了拉拢士族群体和恢复传统的封建政治秩序,在士族代表人物陈群的建议下,实行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九品之制”等,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一》《资治通鉴·魏纪一》记载,黄初元年(220年),曹丕采纳了陈群的建议,建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选官制度,即九品中正制。其制度将官吏品级分为九品,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保留了乡闾评定的遗风,在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均设立中正官,委派中央政府的官员兼任本地中正官,负责本地的人物评议;此外,又将传统上掌握在地方世家大族手中的选举权利转移到政府任命的中正身上。九品中正制本身给予了世家门阀一定的特权,对其获取自身利益做出了让步,也让立下汗马功劳的寒门后代也有成为豪族的可能。所以九品中正制度的设立可以说是曹魏中央政权与士族群体互相妥协的产物。
九品选人的标准有三条,即簿伐(家世)、状(德行、才能)、品(综合门第德才定品)。吏部授官,依据中正评定的等级,并要求中正官提供候选人的门第和父祖两代的官爵。但至时期,曹魏政权内部相当一批官僚已经将“道德”高于“才能”作为选人授官的第一标准。即位后,由联合辅政,朝廷内部随之分裂为对应的两大政治集团,并围绕着九品中正制,产生了一系列的分歧和矛盾。在此期间,时任中护军的就曾对太傅司马懿提出:中正权利过大,损害了中央王朝的利益和权威,而且中正仅仅借助“闾阎之仪”,道听途说,评价人才具有随意性。但司马懿认为“九品中正制”由来已久,不应随便更改。至之后,曹爽势力被根除,司马懿集团完全控制了曹魏的中央大权,司马氏为了维护世家大族特权,将九品中正制彻底作为自身在内的世家大族垄断政治的工具。二年(265年),称帝,并对九品中正制进行了进一步改革,中正官员彻底被世族集团垄断,出生寒素的有志之士更难进入仕途。但九品中正制对优化选拔标准、德才并重,并注重对德性的追踪考察等方面还是对后世的用人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直至科举制的产生才消失于政治舞台。
封国制度
咸熙元年(246年),奏复五等,并还命“议五等之制”,从而制定了封国制度。《》中记载、晋王上奏建议创建五等爵位制度如下:
一、公爵地方七十里,邑一千八百户,设置相一人,负责掌管祠典、书契、保卫、典礼等事务各一人,侧室六人,十人,旅贲四十人。
二、侯爵地方七十里,邑一千六百户,官员与公爵同。侧室五人,车前司马八人,旅贲三十六人。
三、伯爵地方六十里,邑一千二百户,侧室四人,车前司马八人,旅贲二十八人。
四、子爵地方五十里,邑八百户,相一人,负责掌管祠典的令、书契的丞、保卫的丞各一人,侧室三人,车前司马四人,旅贲二十人。
五、男爵地方三十五里,邑四百户,相一人,负责掌管祠典的长、书契的丞各一人,侧室二人,车前二人,旅贲十二人。另外,次国之男爵地方二十五里,邑二百户。
全面恢复了五等爵制,规定了封户、官吏、等制度,不再是徒有名号的虚封,从表面看,俨然是诸侯之国了,如是之
法律制度
相较于三国时期的法制和法制,曹魏法制才是汉代法制最的继承者,并且其法制成为之后两晋六朝的直接渊源,同时曹魏政权在中国古代立法史、法典法形成史、法律分类史、法律形式变迁史等问题上是重构变革的关键时期,其条文、篇名来源、篇名下所包括的法律等都直接来自秦汉的立法积累。
曹魏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律令、法律罪名、司法机制以及相关的政教机制等内容。律令是曹魏法制的主要法律形式,曹魏法制将部分儒家思想直接制度化,将儒家经典中的八议制度以律令的形式加以规定。曹魏法制还开创了法律编新模式,系统整理汇编令典,法典编撰技术的体系化可以说是曹魏法制的最大特色。曹魏法制的司法机制包括审判、刑罚、监狱等方面,相关的政教机制包括礼制、礼乐等方面。
经中国学者、梁健等人考证,曹魏的法律制度》所定制篇目包括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兴律、、劫掠(略)、诈伪、毁亡、告劾、系讯、断狱、请、惊事、偿赃、兴擅、乏留、免坐、刑名等十八篇。
军事制度
军事领导体制
统帅、、州郡官三级制。统帅层,经历了相府掌兵()至皇帝掌兵()、再至相府掌兵(司马氏)的演变历程;区域都督制首立于魏时,曹丕之际有四都督区,都督区可自募士兵和设私人部曲;州郡方面,其主要受地方等领导。对外军事方面,主要由大将军统、外军主要由都督诸州军事统。
掌兵制
掌兵制分为皇帝掌兵及相府掌兵。曹丕代汉以后,其府摇身变为朝廷,相府掌兵之制转化为皇帝掌兵之制。为了保证兵权不旁落,,设置最高武官、大将军,以太尉主管全国日常军务,以后两者掌征伐。因此前期,兵权在皇帝曹丕手中。
相府掌兵的第一阶段,是汉末一方面通过架空,使他成为毫无兵权的政治傀儡,一方面先后以行车骑将军、丞相名义,执掌兵权,担任政府实际上的最高统帅。与此制相适应的,是等群雄,在“奉汉”的旗号下,以将军开府的名义,“合法”地掌握各自的最高兵权;第二阶段,在经历、曹叡两位皇帝后,司马氏逐渐当权,遂攫取兵权,恢复相府掌兵制。第一步,由不常设改为常设,并由、昭世袭。第二步,故技,设置,由自己出任,以相国名义,独揽兵权,成为实际上的最高统帅。次年司马昭死,其子嗣相国,随即进行了转移魏祚、建立晋王朝。
都督制
都督制,是划分辖区、指定主将统一领导辖区军事的制度,是三国军事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曹操时期,其军队大量来源于群雄和豪强,是其部曲的联合。这些部曲,内部依附性极强,难以进行改编,彼此间又互不统属。曹占区扩大以后,不可能处处亲临各地,去统一指挥各支部队,由此成为了都督制成立的背景。都督制正式确立于元年(220年)。曹丕称帝后,为稳定地方、军备敌国而常设,以四镇、四征将军或杂号将军出任都督,其对军事将帅控制甚严,建立都督制后,按制都督得听命于皇帝,没有诏命,都督均不能擅自出兵。虽贵为督军陇右,也不敢违抗远在诏命。
都督制推行前期,由于都是以本官为将军的武官兼领,都督职一职的等级划分并不明显。在之后逐渐推行的过程中,任职者的等级地位逐渐有了差别,据《晋书·职官志》记载,曹魏政权后期,分为都督诸军、监诸军、督诸军三个等级,且晋承魏制;同时,根据《宋书 ·百官志上》记载,曹魏时期都督与并置,任都督者与任刺史者绝大多数同时各用人,兼任刺史的州都督,不仅掌管军事,具有都督区内的军事权还负责当州政务,具有行政权 ,并一直被两晋所承袭 。
募兵制
两汉主要实行的是征兵制,服役有固定期限,至光武帝废除军事训练制度后,征兵制便失去了基础,至了东汉末年,募兵已经成为了主要的集兵方式。在群雄并起之时,便以散家财的方式到招募,从而组建了自己的军队,如“阴结少年,得千余人,周旋淮泗之间,遂从太祖为别部司马,行厉锋校尉”,“就温募兵,得庐江上甲二千人,东到丹阳复得数千人,与太祖会龙亢”,曹绍“募徒众从太祖周旋”以及乐进“遣还本郡募兵,得千余人,还为军假司马,陷阵都尉。”
募兵制的普遍实行导致了将领拥有私兵、部曲,士兵以当兵为职业,服役期限无限延长,也促成了曹魏士家这种世兵制的产生。
士家制度
以后,已无力在短时间内统一全国,南北对峙的局面日益明显。为了恢复、发展生产,从而为以后的统一战争做准备,曹操将国家控制下的人口分为民户和士家,让他们分别向国家承担不同的义务。在这种人口管理制度下,民户从事农业生产,缴纳一定数额的地租,并承担较为繁重的徭役;士家则专门承担国家兵役,执干戈以卫社稷。曹魏政权建立后,统治者对士家制度进行了系统改进,将民户分籍管理,士家单独立籍。如《》记载,嘉平六年(公元254年)时,上书请求朝廷嘉勉、郑像两士兵,朝廷批准,诏曰:“今追赐整、像关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袭爵,如部曲将死事科。”此时已经出现专门记载兵籍的“士名”,同时也体现了在特殊情况下,兵户会被“除士名”,赐予爵位,而时期,营士窦礼无端被人杀害,朝廷查明真相以后,“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解除窦礼之妻盈及其子的兵籍,变兵户为民户。此外,曹魏政权还对世兵制所产生的士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加以约束及犒赏,如错役制,将士兵家属集中居住在某地为人质,士兵本人在外地服役;分休制,让士兵轮番休息,以使职业兵恢复体力和发展兵户经济;士亡法,士兵逃亡,对士兵家属实行连坐;另外又实行兵户内部婚配和士兵与士兵家属屯田制度。
财政制度
禁榷制
禁制度起源于时期,是指国家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发展而运用政权的力量对某些商品实行垄断经营。曾长期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后被废止,在掌握政权之时就认识到“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并在曹魏政权统治时期长期实行。据《通典》记载,曹魏时期的盐官除谒者仆射外,还有司盐、司盐监丞,并在各产盐地列置盐官,主持的生产和销售,将制盐业都置于官府的控制之下,垄断了盐业的生产和批发销售,禁止私人经营;冶铁的官员有司金、司金都尉和监冶谒者,主管冶铁和铸造铁器,实行官府专营,但也允许私人购买加工。
曹魏政权对盐铁的禁榷,既满足了当时社会的需求,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至建立以后依旧沿用其制。
市场制度
曹魏时期的市场设置、市场管理基本上沿用了东汉的体制,以为例,其“金市”在城内西南角,主要是供应达官贵人、豪门大族购买奢侈品的市场;马市在城东,又称东市,据《》记载:“出建春门外一里余至东石桥,桥南有时马市,刑之所也。”可见东市在城外,它既是以马匹交易为主的市场,又是犯人行刑的场所;此外还有羊市及诸多小市。同时,据《三国会要》记载,曹魏时期的设有专职市场制度的官职,“主京都,有丞及牺令丞。市长及丞吏七百人,有五官掾、功曹史。”这表明市令长是河南尹的属下,在市长之下还设有市丞、市吏等共同管理市场的治安、商品的交易以及收取市税。晋人曾在《洛阳记》中写道:“洛阳旧有三市,一曰金市,在宫西大城内;二曰马市,在城东;三曰羊市,在城南。”可见时期依然沿用着曹魏政权所设立的市场制度。
屯田制
曹魏屯田的开端,一般认为是在建安元年(196年),认为“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也,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在建安元年主持许下屯田之后,曹魏各州郡内遂列置田官,其后数十年间,屯田生产在曹魏管辖区域内推广开来。据《》、《晋书》等史籍文献的有关记载,曹魏政权所辖区域共计为十二个州,各州内大抵均有不同规模屯田,涵盖了数十个郡县。除了这些外,屯田区域分布与各州郡土地产量、水利条件密切相联,这既提高了农业产出,也适应于粮食运输的要求。曹魏的屯田规模和数目,是汉代屯田所不能企及的,这也反映出曹魏政权所控制的国有土地要比汉代明显增多,致使其州郡“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曹魏政权以屯田方式恢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并限制了士族豪强过度土地兼并,保证国家租税收入,这为实行占田制提供了借鉴。
租调制
在曹魏占据邺城遗址之前,在曹魏的管辖区域中已施行过按户征收绢绵的办法,但租调制法令的正式颁行,一般认为始于九年(204年),在打败袁绍后即执行了新的租调制:“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
其中田租部分为不论亩产多少,一律每亩征收四升的田租,如果农户勤于耕作,自己收入的粮食就多,充分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与汉代说粮食亩产越高征收越多的“三十而税一”相比明显减轻了农户的压力;同时废除了汉代的口赋和算赋制度,按户征收绢、绵,其缴纳绢、绵都是家庭自己生产的手工业产品,既方便了农户,又便于征收,此为户调。此外,租调制还免除了汉代以来的“稿附加税”“调租米”“调盐铁”“调役”“调马”“调赋钱”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解除了农户“兼赋”之苦。对促进生产、促进人口增殖有一定积极作用,及之后的曹魏政权都坚持了这一政策,直至延续到唐代前期,在中国税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其他税收
关津税
关津税为对商品流通性的税收。它一般是在商品流通所经过的交通要道设立关卡,征收税赋。针对当时的关津税过高,不利于商品流通的情况,曹丕下令减轻关津税:“关津所以通用商旅,池苑所以御灾荒,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也;其除池御之禁,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将关津税改为商品价值的十分之一收取,减轻了商品流通的税赋,有利于商业经济的发展。
商品税
商品税是对用来交易的不同商品所收的税赋。不同的商品所收的税率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这项税赋是比较高的。执政时期大修宫殿,“而经用,更每不足,牛肉小赋,前后相继”。财政紧张,便增加税赋收入,其中“牛肉小赋”就是牛肉税;“遇荒乱,家贫卖鱼,会官税鱼,鱼贵数倍”是鱼税,可见当时商品税是很高的。
货币制度
曹魏时期货币分为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两种形式。实物货币即谷和帛,谷物便于长期保存,曹魏的租调制规定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丝织品,一般家庭都要从事丝织活动,因此,在商品经济衰落时期,谷和帛作为实物货币,方便用于商品交换。金属货币为两汉以来通行的五铢钱
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的流通情况在曹魏出现过几次变化。挟帝时,“悉椎破铜人、钟,及坏五铢钱,更铸小钱”。至为相时,五铢钱的流通得以部分恢复。称帝后,于黄初二年“初复五铢钱”,但同年十月因粮食短缺,谷价上涨,货币数量不足,规定“以谷帛为市”,罢五铢钱。直至执政时期,因实物货币弄虚作假之事渐多,又通过屯田和积谷稳定了经济,曹叡下令铸造五铢钱推广使用,金属货币得以重新流通,并影响到之后的两晋。
教育制度
曹魏时期的社会教育,基本上一仍汉制,在中央由时改为大常)等职主管国家教育行政工作。但由于战事繁多,此职也常用于非教育性事务,如军事等。地方则设有学官,具体负责学校教育工作。这种制度虽然能基本保证战争时期的社会教育工作,但战争对学校的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无论官学抑或私学,各地兴废不定,发展殊异,成就也高下不等。
中央官学
中央官学即“太学”。汉代太学中,平民子弟和贵族子弟基本上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后因战乱而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五年(224年),重新在“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此后但由于曹魏诸帝对太学的重视,其间虽然政局极不稳定,但太学仍得以延续下来。据曹丕的诏令“申告州郡,有欲学者,皆遣诣太学”来看,太学教育在曹魏时期依旧是平民子弟和贵族子弟一视同仁的,学生入学后,只是按年龄大小排定秩序,而与家世背景无关,“公卿大夫子弟在学者,以年齿长幼相次,不得以父兄位也”,基本继承了“唯才是举”“量才叙用”的思想。
曹魏承之制,太学学官为博士,学生十五岁入太学,教学内容基本沿袭了汉代太学以经学“六艺”为主的特点,即《诗》《礼》《乐》《书》《易》《春秋》,此外《》《》等重要典籍也是必修课程。一些帝王论著也会纳入学习,如·论文》。
曹魏时期的太学也有许多弊病,如学制太长,学成也未必能有出路,而当时的九品中正制已成为士家大族操纵的、按门第选用官员的制度,“高门子弟耻非其伦”,士家大族子弟不愿同平民子弟一起在太学学习,而平民子弟反以太学作为逃避赋役的场所,结果发展到魏末,太学规模冗余,诸生已多达三千人。在在位期间,大臣刘靖针对种种弊端,上疏要求改革太学,实行贵族教育,并“明制黜陟”,对太学生给予明确的出路,但并未得到实行。
此外,曹魏时期的太学生还积极参加政治斗争,如四年(263年)入狱之后,“太学生数千人请之,于时豪俊皆随康入狱”,至嵇康临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上书,请以为师”。还保持着汉代太学生参加政治活动的遗风。
地方官学
曹魏建立地方系统学校始于八年(203年)七月,曹操统一北方后,便把恢复地方学校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其令为:“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益天下。”的这一作法在历史上很受推崇,被认为是在战争时期举办教育的典型。即位后,继续推行曹操关于建立郡县学校的命令,在曹魏控制的北方地区,官办教育缓慢恢复。当时不少地方官员都开办了地方学校,如刺史、济阴太守等,地方学校的教师,州有文学从事,郡有文学掾、文学,县则设置校官。
当时有的地方学校规模较大,不仅招收本地的学生,远方还有慕名而至者,如上学时,“黄上有远方及国内诸生四百余人”,可见当时的地方学校还是有一定影响的。除了各级正规学校外,青龙四年(236年)还设置了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可以看作后世文学专科学校的端绪。
外交
孙吴
开始臣服曹魏,黄初二年曹魏册封为吴王。后,孙权在压力下态度渐趋强硬,决心对其进行武力压服。在与曹魏谈判破裂后,孙权失去退路,改元黄武(222年),决心临江拒守。双方的外交斗争升级为军事战争。期间曹丕对其进行了三次征讨,但都无功而返。在曹丕去世后,魏吴关系有所缓和,两国之间进行了一些外交往来。但是,两国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且曹魏政权与吴建交是为吴蜀两国相争,以收渔人之利。
孙吴嘉禾二年(233年)时,孙权遣使辽东,以与公孙渊制衡曹魏。孙吴赤乌二年(246年),曹魏派遣司马懿率领大军征讨辽东,孙吴借机“遣使者羊道郑胄、将军孙怡之辽东,击魏守将张持、高虑等”,抗击曹魏以援助公孙渊。同时与蜀汉遵守中分天下盟约,以与曹魏南北对峙,使得三国鼎立的局面得以延续,直至魏灭蜀之战
蜀汉
221年建立政权,建元,与曹魏、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曹魏与之发生多次战争,如之战、等,互有胜负。汉中之战后,蜀汉取得了胜利,曹魏则损失惨重。其后蜀汉诸葛亮为了完成刘备的遗愿,而多次北伐,曹魏与蜀汉关系再次紧张。在诸葛亮去世后,国力逐渐衰弱,但双方关系趋于缓和,双方没有再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但由于南北方均势打破,形势对曹魏极为有利。
在司马氏对拥曹势力的结束后,开始觊觎建“不世之功”——为帝,企图篡魏,但是论功只有取胜一事,又有弑帝恶名,难孚众望。景元三年(262年)夏,他决心先灭蜀,后灭吴。三年冬,司马昭以为镇西将军,假节都督诸军事,敕令东方青、徐、兖、豫、扬诸州造船,造浮海大船,伪装伐吴,迷惑。景元四年(263年)五月,征调四方兵力18万,下诏大举伐蜀。蜀国最终因此战而亡。
倭国
据《》记载,景初二年(237年)六月,倭女王派遣大夫等人到郡,寻找到天子朝献,刘夏派官吏将送到京都。正始元年(240年),太守派遣建中校尉梯俊等奉诏书印到,拜假倭王,同时携带诏书赐给金帛、锦缎毛织品、刀、镜子、彩物,倭王于是派上表答谢恩典。他的四年,倭王又派臣使献上俘虏、倭锦、青色绢、棉衣、帛布、丹木等。后来,死,继任者又派遣使者到献上男女人口三十人,进献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杂锦二十匹。可见曹魏与东夷倭国保持了长期的商业贸易关系。
西域诸国
曹魏建国不久即与西域开始了商业往来,据《》记载,曹魏政权确立后,西域各国使节虽不能尽至,但、于寘、康居、乌孙、大月氏、车师等较有影响力的西域国家都延续了汉代的规矩,每年向曹魏朝贡
“又常日西域杂胡欲来贡献,而诸豪族多逆断绝;既与贸迁,欺诈侮易,多不得分明。胡常怨望,慈皆劳之。欲诣洛者,为封过所,欲从郡还者,官为平取,辄以府见物与共交市,使吏民护送道路,由是民夷然称其德惠。”这反映了西域胡商十分向往与曹魏进行商业交往,而曹魏政府也希望保持自汉代以来就已形成的丝绸之路的畅通无阻,因此对胡商也采取了保护措施,确保了与西域的商贸往来。
北方地区
景初二年(238年)正月,率兵4万,讨伐。司马懿认为,4000里作战,虽说是企图以奇兵取胜,也需要依靠实力,不应该嫌多用了劳役和军费,并认为:去百天,攻百天,回百天,60 天休息,一年时间足够矣。二月,司马懿大军自出发;六月,司马懿大军从陆路经碣石(今河北昌黎北)到达辽东;八月,攻克辽阳市,共历时7个月,如果计算回军和休整,则历时1年零1个月,同战前的估计相吻合。战后辽东、、玄菟四郡统一于魏,结束了公孙氏在辽东48年的割据,消灭了北方最后一个割据势力。
据《》记载,曹魏政权还与北方的鲜卑族保持着长期的商贸往来。登基以后,鲜卑族部落首领“遣使献马,帝拜为王”“五年,步度根诣阙贡献,厚加赏赐,是后一心守边,不为寇害。”鲜卑族另一部落首领也于初年“遣使献马,文帝亦立比能为附义王。”黄初三年(222年),“比能帅部落大人小子代郡乌丸修武卢等三千馀骑,驱牛马七万馀口交市,遣魏人千馀家居上谷。”双方以以朝贡和赏赐的方式育红北方的大批牛马与丝绸等实用物品相互贸易。
经济
农业
由于魏承汉末衰乱的缘故,两汉时期发展起来的,遭受空前的破坏。北方农业区陷入空前的饥荒:“是时岁旱,虫蝗,少谷,百姓相食。”到了曹魏时期,邺城遗址附近已“水澍,陆莳,黝黝桑,油油麻。均田画畴,蕃庐错列。”由于农村经济的复苏,个体农民经济相应有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北方农业区,土壤以黄土及其冲积土为主。关于重要的作物的品种,历史系教授提出,这一时期应有粱、稻、菽,这“三谷”,甚至更多。
水利方面,主要发展了农田灌溉工程和军事漕运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包括兴立陂塘以遏水灌田和开辟或疏浚水道以扩大水源畅通水流。军事漕运工程包括水漕运、涡水漕运和颖水漕运。这些的建设为曹魏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为后来伐吴提供了强大的军需保证,对三国后期政治格局的变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畜牧业
曹魏时期畜牧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官营牧场的设置和规模上。据《三国志·王凌传》注引《魏略》记载:“初有讹言:‘白马河(今河南滑县东南)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曹魏的动物牧养可能集中在一起,在濮阳市的西邻河南郡境内,以为中心,有范围广大的皇家鹿苑,占地千余里,有鹿十几万头,虎大小六百头,狼有五百头,狐属万头。鹿食生苗,但当时杀禁地鹿者死罪,以致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供皇帝游玩的苑如此之大,于此相邻的与军国关涉的官营牧场恐亦不在小。曹魏官营牧场主要分布在下游两岸,以境内为主,规模较大。此外,曹魏还设置了中厩,作为重要的畜牧基地,规模也较大。这些官营牧场的设置和规模,为曹魏的军事和民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手工业
曹魏统一北方后,在实行屯田恢复农业生产的同时,手工业生产也有所恢复和发展。
盐业
曹魏时期,以池盐为主,除了河东盐,还有、南安的池盐和在位时武威郡刺史,曾“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又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家家丰足,仓库盈溢”;太和四年(230年),“兴天水市、南安盐池,以益军食”。平定以后,也曾建议“留陇右兵二万人,蜀兵二万人,煮盐兴冶,为军农要用”。
冶炼
汉末大乱,百业凋敝,冶铁业也陷于停顿,而当时兵器的补充和农具的需求却有增无减,个体的农户又没有能力从事冶铁业,这就在客观上需要官府恢复冶铁业。在平定后,就设立了官府的冶铁机构,以为司金,主管各地的冶铁业,制造兵器和农具。为监冶谒者时,创造了水排,提高了冶炼效率。“旧时冶,作马排,每一熟石用马百匹,更做人排,又费功夫;暨乃因长流为水排,计其利益,三倍于前。在职七年,器用充实,制书褒叹,就加司金,班亚九卿。”冶炼设备的改进,提高了效益,使得“器用充实”,韩暨因此而得到朝廷的褒奖,被提升为仅亚于九卿的司金都尉,可见曹魏朝廷对冶铁业的重视。
丝织
曹魏时期,丝织业得到了大力的发展。曹魏的发明家马钧对提花织机进行了革新,将原本的五十综和六十综的绫机,改为了十二籁,是其结构简化,操作更加便捷,生产效率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以这种方式纺织出的提花绸在当时与蜀锦齐名,甚至被誉为“奇文异变”。他的作品深受国内外欢迎。在景初元年,使者来访时,马钧赠送了他们大批精美的纹锦。而在景初二年,日本女王卑弥乎专使前来,带回去的除了大批“绛地交龙锦”外,还有马钧的提花及印染技术,对日本的纺织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陶瓷
曹魏时期,陶瓷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釉陶的流行和制作工艺的进步。釉陶在曹魏时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器形多样,釉色丰富,制作工艺也相对成熟。此外,曹魏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器形,如鸡首壶、唾壶等。
贸易
方面,据《》记载,时期延续着与蜀汉的商贸,甚至交易量有所增大,在其答复的书信中曾言:“获累纸之命,兼美之,他既备善,双钩尤妙。前后之惠,非贤兄之贡,则执事之贻也。来若川流,聚成山积,其充匮负顿府藏者,固已无数矣。”曹丕还曾对大臣们说:“前后每得蜀锦,殊不相似,比适可讶,而鲜卑尚复不爱也。自吾所织如意虎头连璧锦,亦有金薄蜀薄,来至,皆下恶,是为下工之物,比有虚名。”
方面,据《》记载,黄初元年(220年)时,“是岁遣使求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牛角、孔雀、翡翠、斗鸭、长鸣鸡。”“皆具以与之”。三年(235年)“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玳瑁,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耳不听其交易?’”可见,本地不产马匹,所需马匹必须从北方的曹魏购得,而曹魏所需的珠宝珍玩又都产于东吴,两国的商业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并不因两国在军事上的争战而停止贸易。
此外,曹魏与东夷倭国长期保持商业贸易关系,并与西域诸国保持着汉时开始的商贸、朝贡关系。
文化
儒学兴盛
在三国时期,儒学成为官方思想,并被曹魏政权定为官学,作为培养和选拔人材的标准,期间出现了一批著名的儒学家,如王弼等,他们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观点,对儒学进行了新的阐释和发展。儒学在与、佛教的融合中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儒、道、佛三教融合的思想家,如王弼、嵇康等。
在这一时期,经学的发展也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汉末经学衰落后崛起,产生了《中经》大型经学类书,可考的经学著作有128种,曹魏经学在继承中凸显新变。由今文转向文言文经学,由古文转向玄学经学,是魏晋学风演变的核心。从之学形成,到之学衰落,标志着汉末经学的结束; 从经学始盛,到何王新学勃兴,标志着曹魏经学的形成与转变。理论形态上,多元并存,以古文经学为主; 传承方式上,太学衰落,地方之学、私学发达; 发展过程中,互相驳难,因袭与创新并存; 学术版图上,边鄙经学发达,中原经学寥落,呈现出由边鄙向中原辐射的发展态势。
文学渊源
曹魏时期的文学在中国文学史占据了重要的角色,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84-204年),从黄巾农民战争爆发到攻破邺城遗址的建安九年(204年),是为建安文学的形成期;第二阶段(205-217年),攻破邺城后至确立为太子的建安二十二年,是为建安文学繁荣昌盛期;第三阶段(218-240年),曹丕为太子至齐王芳登基的正始元年(240年),是为建安文学的衰落期。建安文学分文体研究——诗歌、小说、散文、辞赋;诗歌有别于汉代诗歌的新特点,建安文学思想论,建安作家论、建安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建安文学传统与传播流传等。
曹魏在北方拥有最大的文化发达区,其文化成就也超过吴、蜀两地。三国时代总计约有551部著述,其中至少有363部的作者在曹魏境内,约占三分之二。此外,三国时期可考者共有36人,其中曹魏博士有29人,蜀、吴仅占7人。以“三曹”“七子”为核心的文学集团在当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曹
严谨,敏感,随性——“”的为人大致如此,其中:曹操是“建安风骨”的莫基者,他的作品慷慨悲凉、简易,既有丰富饱满的人文内涵,又可资循践的现实意义;曹丕是文学自觉时代的标杆,他的文学作品委婉而细腻,显得更具文艺气质;曹植是文坛的魁首,他的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三曹的文学成就主要体现在诗歌创作上,他们的诗歌作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的诗歌以豪放、奔放、雄浑、悲壮著称,代表作品有《观沧海》《短歌行》等;的诗歌以清新、婉约、细腻、含蓄著称,代表作品有《洛神赋》《七哀诗》等;的诗歌以豪放、奔放、雄浑、悲壮著称,代表作品有《白马篇》《七哀诗》等。他们的诗歌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七子
七子是建安时期文学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他们“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 全都具备很高的文学造诣。他们的创作极大地繁荣了建安文坛,而他们各具特色的文学作品也是推动“建安风骨”形成的重要因素,其中:是恃才使气的骈文大师,是才华横溢的宜传达人,是文思泉涌的“七子冠冕”,是大隐于市的彬彬君子,是朴实无华的“唯质论”者,应场是“和而不壮”的名门才子,是赢弱坚贞的琐碎小吏,他们的作品都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宗教流变
在曹魏统治时期,佛教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和信奉,开始加速发展。出现了修寺、建塔、法会、斋僧等宗教活动。从笮融事佛的记载看,当时的佛教活动已有相当规模,可惜古寺、古塔早已荡然无存,史书对当时宗教活动的记载又极不详备,幸有赖僧枯的《出三藏记集》和的《高僧传》对魏地的译经情况稍有记载。
此外,佛教还被统治者信仰和利用,如曾大起佛塔喜读佛教经典,曾作梵呗。这一时期还有魏地译经名僧康居国沙门,译出《无量寿经》二卷,《郁伽长者所问经》一卷,其中的《无量寿经》对弥陀信仰有很大影响,此经后世成为净土三经之一。这一时期不断有天竺、安息、大月氏、康居等国僧人前来传法,也有中原地区僧人出国取经,历史上第一个西行求法者便是在曹魏甘露五年,从凉州出发,通过,经西域南道,横渡流沙,直抵于阗国
佛教的迅速传播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因素不容忽视,即魏晋玄学的发展为中国士人接受佛教哲学准备了思想基础。
组织得到整顿和理论完善。受黄巾军起义影响,将甘始、元放、等一大批社会知名道士“聚而禁之”,顺者加官行赏,逆者格杀勿论,称帝后也多次下令禁“淫祠杂祀”,多数是针对民间道教活动的。在此时期,道教成为上层宗教。据史料记载,曹操曾多次向甘始、左慈等道士学习服饵养生及容成公御妇人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文武百官纷纷与道士结交,学习服食、辟谷、房中等养生术。为后世理论的系统论证提供了一定文化基础。
科学
曹魏时期的科学进展主要体现在马钧的发明创造上。马钧在机械设计方面具有创造性,他革新了织绫机,使生产效率提高了四五倍,织工的劳动强度大大减轻。他还发明了龙骨水车,这是一种灌溉工具,能够“灌水自覆,更人更出”,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此外,马钧还制作了水转百戏,这是一种利用流水为动力,以轮子转动,而后使用了一些基本机械,使木人不断地做出各种动作的表演。
九章算术
曹魏时期,九章算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数学家对九章算术进行了注释和补充,使得九章算术更加完善和系统化。刘徽的注释和补充包括对九章算术中一些概念和算法的解释和证明,以及对一些算法的改进和补充。此外,九章算术在曹魏时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这一时期的数学家们将九章算术应用于天文、历法、水利、建筑、军事等领域,使得九章算术在这些领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同事,九章算术也得到了官方的支持和推广。曹魏时期的官方机构和学者们对九章算术进行了整理和编纂,使得九章算术成为了官方认可的数学教材和参考书
建筑
曹魏营修的都城延续东汉,仍为“九六城”,有12座城门,城门开三道。但宫城变化很大,创建为核心的单一宫城洛阳宫。黄初元年(220年)初营洛阳宫,造北宫陵云台、嘉福殿、崇华殿。三年(235年)大治洛阳宫,修昭阳、太极诸殿,于芳林园起景阳山。曹魏祭天的圜丘设在太极殿南20公里的。曹魏将祭天的圜丘,北对都城正门宣阳门、宫前大街铜驼街、宫城正殿太极殿,都城由此出现了建筑轴线。
曹魏政权的建筑特点和建筑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筑规模宏大,建筑风格独特,建筑技术先进,建筑文化影响深远。如洛阳宫城的规模宏大,建筑风格以“宫城”为主,建筑布局严谨,建筑形式多样,建筑装饰精美。洛阳宫城的建筑技术采用了先进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如砖石砌筑、木构架、斗拱等,如如、铜驼大街等建筑。洛阳宫城的建筑风格和建筑技术对后世的建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唐代的宫殿建筑、宋代的园林建筑等。
社会
抑制浮华
以来实行的九品中正制使得一些贵族子弟不屑于修习儒学的入仕途径,而是广泛交游,攀附权贵,获得赞誉,提高社会知名度,形成了一股浮华相尚的社会风气,其中以太和年间等人为代表。这些贵族子弟大多出身权势之家,他们的清谈交游一方面影响了政府的取士活动;另一方面,也形成了潜在的政治团体,在当时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时人在戒兄子书中曾强调:“人若不笃于至行,而背本逐末,以陷浮华焉,以成朋党焉;浮华则有虚伪之累,朋党则有彼此之患。”浮华交会互为朋党,陟罚臧否,不能不引起封建政府的恐慌。在太和二年(228年),便下诏强调“贡士以经学为先”的原则,至太和四年(230年),曹叡便因上书斥免诸葛诞、等人。
这些“浮华名士”之间的清谈交游实为的延续,是魏晋玄学的先声,其因试图在政治上有所变革,引起了保守势力的恐慌,遂以“浮华”之名打压下去。
倡导创作
曹魏政权的统治者,特别是曹操父子,特别重视文学艺术的发展,据《文心雕龙·时序》记载言:“自播迁,文学蓬转,建安之末,区宇方辑。魏武以之尊,雅爱诗章;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辞赋;陈思以公子之豪,下笔琳琅;并体貌英逸,故俊才云蒸。”都取得了不小的文学成就,当权者、统治者对文学的重视也使得朝臣对文学的推崇蔚然成风,建安七子为之呼应,形成了一个以曹氏父子为首的文士集团。曹丕在《》将文学提到了“经国之,不朽之盛事”的高度。即位后,下诏三公,将曹丕所著《典论》刊刻石经,立于太学及庙门之外,“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
虽然曹魏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因战乱而有所倒退,但文学发展却繁荣一时。唐朝史官魏徵曾在《》中评价:“魏之三祖,更词,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竞聘文华,遂成风俗。”可见曹魏统治者倡导文学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禁止淫祀
东汉时期的下层,主要活动于下层劳动者中间,往往与农民革命相结合,成为革命的组织形式和联络工具,在镇压黄巾军起义的过程中便深有体会。自此,曹魏政权对于道教严加防范和镇压。《后汉书·方术传》以及《三国志·华佗传》裴注引曹植《辨道论》中都有记载,曹魏统治者对待道教的上层人物则加以笼络利用,将他们集中控制,不允许他们接触普通民众。在曹操掌权后又“遂除奸邪鬼神之事,世之淫祀遂绝”。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平定汉中市,对于张鲁分支——五斗米教采取怀柔政策,但是强制其徒众北迁;对道教和淫祀巫祝的控制更为严格,在黄初三年(222年),曹丕在颁布诏令指出,老子只是贤人,对崇拜老子的行为予以讽刺,禁止百姓进行祭祀;黄初五年(224年)十二月,曹丕又下诏,明令除祀典以外的其他祭祀,巫祝活动,都在禁止之列,对民间宗教活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提倡薄葬
汉末至曹魏时期,统治集团上层一改特重丧葬的儒家礼俗,明确提倡薄葬。便曾有《终令》《遗令》等明令薄葬,对自己的死后的丧葬提出了“因高为基,不封不树”“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等要求,并取消了地面上的标记性设施和祭祀性设施、高大的封土,也没有了、祠堂、神道等。此后也有明确的“终制”要求,从而进一步确立起曹魏一代的薄葬政策,推动了当时丧葬礼俗、社会文化的变革。等诸多朝臣也有类似的遗言,等人也要求死后薄葬,并形成了相关制度,延续到两晋。
君王年表
参考资料
..2023-09-19
汉魏洛阳故城遗址.洛阳市文物局.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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