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2023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二是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
2024年10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宣布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发布背景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2019年8月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定价方式
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利率期限
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利率重定价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相关政策
2023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二是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调整方式上,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通知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024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如有),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引导首套、二套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水平附近,减轻存量房贷借款人利息负担。
2024年10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计划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这次除贷款在北京、上海市深圳市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都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这三个城市的二套及以上房贷利率将调整为当地政策下限。此次调整只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商铺等商用房贷款。同时,可纳入批量调整的贷款须为浮动利率房贷,也就是以LPR加减点定价、而且利率高于LPR-30BP的房贷。对于固定利率房贷,需要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此外,对于利率已经低于LPR-30BP的存量房贷,这次也不会调整。这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涉及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也会进行调整。
2024年10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宣布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另外,对于此前不少贷款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情况,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也可以保持为一年。
地方政策
2024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公布,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三市政府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5月28日,广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宣布调整天津市住房信贷政策。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同日,据“沈阳市发布”消息,沈阳在全区域解除限购、限售的基础上,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并对贷款购买沈阳市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沈阳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截至2024年5月29日,广东省、湖北、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北省珠海市安徽省天津市等十余地已陆续宣布,取消辖内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同时将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25%。5月31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了四川的房贷新政。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本政策执行。四、各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6月1日,江苏省徐州、常州、镇江市三市取消了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由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经营和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继10个设区市取消首套、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后,江苏省已全面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限。10月10日,济南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再区分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15%,纯商业贷款利率3.35%,组合贷不变。
发展现状
2024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3月末,中国343个城市(地级及以上)中,75个下调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64个取消了下限。3月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69%,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以湖南省为例,截至2024年5月,湖南已有4地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自4月1日起,湖南省阶段性取消岳阳市常德市湘潭市3地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针对越来越多的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问题,业内认为主要是部分城市新房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下行,触发了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政策要求。
2024年8月,广州市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已经可以做到2.89%,该利率水平已经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2.85%相差无几。
参考资料
河北三地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公众号.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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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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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地方政策
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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