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律师协会
淄博市律师协会
淄博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成立,接受淄博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对全市执业律师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法人。
正文
淄博市律师协会,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制定行业规范;指导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律师业务研讨,总结和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积极宣传律师行业,出版律师刊物,树立行业良好形象;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对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受理社会对会员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及会员间的纠纷;对非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处分或建议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受理会员申诉;协调与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关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市司法局或省律协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淄博市律师协会于1993年12月成立。本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系2009年6月19日选举产生,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原淄博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玛律师担任会长。秘书处为淄博市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多年来,淄博市市律师协会在中华全国律协、省律师协会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有力推动淄博律师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75家,公职律师办公室1家,现有执业律师749人,其中社会律师724人,公职律师10人,法律援助律师15人。广大律师积极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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