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专业从事光纤激光器及其核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激光器制造商,也是国内首家实现激光器、光无源器件两类核心技术国产化并进行垂直整合的高科技企业。
光纤激光器、光纤放大器、光纤激光打标机、光纤激光切割机、光纤激光焊接机的研发及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激光设备、光电设备、
声学设备、光纤传感、光纤通讯设备、光电及其应用系统元器件、仪器设备、海洋设备、水下设备元器件及仪器设备、生化分析设备的研发及销售(以上均不含医疗器械);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光纤激光器、光纤放大器、光纤激光打标机、光纤激光切割机、光纤激光焊接机的生产。
2019年4月2日,创鑫激光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保荐机构是
海通证券,公司计划在科创板募资7.64亿元。
2019年7月9日,也就是创鑫激光仍在审核问询阶段时,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到了关于该公司涉嫌隐瞒董事长
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爱可为等事项的举报信。
2019年7月11日,上交所就发出举报核查函,明确要求该公司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结合举报核查函所列的具体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并就举报事项是否属实、是否构成发行上市障碍等发表明确意见。
2019年7月16日,中介机构提交首次举报信核查回复,认为举报情况不属实,爱可为并非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的公司。2019年7月18日,创鑫激光公司方及中介机构代表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当面沟通时,
蒋峰也否认实际控制爱可为的事实。
2019年9月17日,中介机构再次提交了举报信核查回复,称在首次核查基础上进一步获取了补充证据材料,相应扩大了核查范围,并于8月27日对蒋峰进行了第二次访谈,蒋峰确认其报告期内通过第三人实际控制爱可为的事实。经进一步核查,中介机构查明爱可为自2015年2月6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注销前系蒋峰通过第三人控制的公司,应将爱可为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创鑫激光与爱可为之间的交易应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2019年9月19日,公司及中介机构代表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当面说明了举报信第二次核查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