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钻祥自幼练习武功,年轻时是清朝的一名武秀才。因家境贫寒,四个哥哥均到南洋谋生,他独自留在家乡做酿酒、卖豆腐等小生意来维持生计,并偶尔作为“
水客”,在南洋和雁洋之间传递消息和物品。叶钻祥与妻子陈秀云共生育8个子女,其中只有4个存活下来,分别为儿子叶剑英、叶道英和女儿叶才英、叶顺英。
叶钻祥出生于1871年,亦有记载为1870年或1872年,是
广东省梅县雁洋下虎形村村民,自幼练习武功,年轻时是
清代的一名武秀才。因家境贫寒,四个哥哥均到南洋谋生,他独自留在家乡。叶钻祥因为人耿直,看不惯当时清朝政府一些贪官的所为,所以很不得志,只得摆摊经营做些酿酒、卖豆腐之类的小生意来维持全家的生活,此外,还帮人杀猪、打鱼,有时兼做“
水客”,往来于南洋与雁洋之间,为乡亲传信捎物。
1891年左右,出生于梅县
松口镇梅教乡
田背村的陈秀云嫁给叶钻祥。婚后,
陈秀云负责操持家务并打短工补贴家用,夫妻感情很好。叶钻祥不论肩挑叫卖还是街头摊售,总是小本营利,生计维艰。家中常缺钱买米,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叶钻祥和陈秀云共生育了8个子女,其中4个未及成年即病逝。叶剑英为二人次子,在存活下来的4个孩子中居长。
叶钻祥的父亲叫叶福智(1828年—1893年),生有五子,依次为铭祥、钦祥、鉴祥、锡祥、钻祥。他在家中排行老五。因家庭贫苦,他的四个哥哥都先后到南洋谋生。五兄弟分家时,叶钻祥只分得一间半房子,家中只有3分2厘旱地。
在叶钻祥童年的时候,他父亲曾为五个儿子收养了五个
童养媳,等他们长大成婚。童养媳是
客家地区盲婚习俗,当儿子出世后,以较少的钱物换取他人的女孩收养,长大后配给儿子做妻子。钻祥的童养媳
陈秀云是2岁时卖到叶家的。叶钻祥19岁那年,与陈秀云姑娘结为夫妇。
叶钻祥的妻子陈秀云,比叶钻祥小3岁,生于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是梅县
松口镇梅教乡田背村人。自幼参加家务劳动,没有读过书,是典型的客家妇女,25岁时生下次子叶剑英。叶钻祥很喜欢儿子这个儿子,按照叶氏族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叶宜伟。 后来叶宜伟为了表示投笔从戎的决心,特意把自己的名字“宜伟”改为“剑英”,立志做“民之利剑”,为国为民,英勇奋战。
叶钻祥和妻子共生有8个子女,叶剑英排行第二,但只活下来4个,叶剑英在叶钻祥夫妇存活下来的孩子中居长。叶剑英有一个弟弟叫叶宜导(叶道英)和两个送给别人家做
童养媳的妹妹,即叶才英和叶顺英。
叶家门前有一个莲塘,叶剑英每天都跑到这里来玩耍。有一次他在莲塘里学大人划船,当船离岸越远时,他害怕了。此时叶剑英的小伙伴急忙喊来他的父亲,叶钻祥得知此事后飞跑过来,跳进塘中,抓住木板将儿子拖到了岸上。叶钻祥是一位严厉的父亲,对儿子的要求比较严,不过却极少打骂。这一次险情令他比较生气,于是打了叶剑英两巴掌并训诫叶剑英以后不准再这样。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
中原地区人民的生活更加困苦不堪。叶钻祥作为当时的一名武秀才,只要肯为政府做事,马上就可以改变当时家庭的困境。然而,叶钻祥没有这样做,他宁肯带着一家人吃苦受累,也不违心地去为已经腐败了的清朝政府做事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