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水灾
八七水灾
八七水灾,是指1959年8月7日至8月9日在台湾中南部发生的严重水灾。受台风艾伦影响,山洪爆发、河川水位高涨,导致河川决堤。八七水灾是战后台湾影响区域及受灾人数仅次于1999年9月21日921大地震和2009年8月8日八八水灾的重大灾难。受灾范围广,涉及13个县市,受灾面积达1365平方公里,受灾居民达30余万人。受损的农田达13余万公顷,总损失约新台币37亿元。
基本情况
1959年8月6日艾伦台风过境台湾,因为暴雨及旺盛西南气流所引起的豪雨,导致于连续三日台湾中南部的降雨量高达800至1,200公厘,特别是1959年8月7日当天的降雨量已高达500至1,000公厘,接近其平均全年降雨量。由于地面积水难以消退,再加上山洪暴发,导致河川水位高涨决堤,造成空前的大水灾,受灾范围包括台湾所有的农业区域。侵袭台湾所带来打破台湾气象史诸多降雨纪录的雨势,造成中南部地区发生水患及土石流,为台湾八七水灾以降最严重的水患。
产生影响
八七水灾灾区范围广及13个县市,其中以苗栗县台中市南投县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县及台中市受灾最为严重;实际受灾面积达1,365平方公里,受灾居民达30余万人,死亡人数667人,失踪者近千人,受伤者数千人,房屋全毁者2万3215户,半毁者1万8754户,灾区的交通通讯几乎全部中断,受损的农田13余万公顷,总损失估计在新台币37亿元,占前一年地区生产总值约12%。
参考资料
八七水灾.www.lssdjt.com.20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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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基本情况
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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