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市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历史沿革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始源于
新中国成立以前。1948年9月,人民解放军解放菏泽城,现
菏泽市辖区分属冀鲁豫区行署第二、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第二、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各县政府设立司法科,从事司法工作,属冀鲁豫人民法院辖区。1949年8月,
平原省建立,同年9月,设立平原省人民法院菏泽分院,由包括院长、副院长在内的6人组成,辖
菏泽市、
东明县、
曹县、
郓城县、
定陶区、
鄄城县、
梁山县、
南旺县八县,同时设立平原省人民法院湖西分院,辖
单县、
巨野县、
复程县、
金乡县、
嘉祥县、
鱼台县七县,从事现菏泽辖区内的人民司法工作,是为起源。
1950年1月,为紧缩全省编制,平原省人民法院湖西分院并归菏泽分院。1951年4月,平原省人民政府决定恢复菏泽、湖西建制,菏泽分院与湖西分院分设。1952年11月,中央决定撤销
平原省建制,菏泽、湖西两个专区划归山东省,平原省人民法院菏泽分院改称山东省人民法院菏泽分院。1953年7月,
湖西专区撤销,原平原省人民法院湖西分院所辖
单县、
巨野县、
成武县、
复程县四个县法院转归山东省人民法院菏泽分院管辖。1955年4月,山东省人民法院菏泽分院改称山东省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8年11月,菏泽、
济宁市两个专区合并为济宁专署,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建制被撤销。1959年6月,
菏泽专区恢复,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随之恢复。1966年9月至1968年2月,菏泽地区各级人民法院受“文化大革命”影响,由内部群众掌权,停止正常工作。1968年2月,菏泽“公检法”实行“军管”,成立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实际被取消。1973年4月,菏泽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撤销,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办公,同时设立党的核心小组。1977年10月,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的核心小组改为党组。1984年,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级配备由正处级升格为副厅级。2001年2月,菏泽撤“地”设“市”,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审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开展对外司法交流活动。
(十二)对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
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县区党委搞好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四)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五)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六)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十七)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八)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所获荣誉
菏泽中院被授予全省“双百”先锋基层党组织、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称号。
2020年1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3年8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十佳微博账号”“全省法院优秀客户端账号”“全省法院十佳新媒体视频作品”“全省法院十佳新媒体小编”“优秀组织奖”。
2023年12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现任领导
孙淑芳,女,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王思华,男,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顿文英,女,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助理
程相锋,男,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杜永宏,男,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权金牛,男,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员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月23日官网显示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
(三)立案第一庭
(四)立案第二庭
(五)刑事审判第一庭
(六)刑事审判第二庭
(七)少年审判庭
(八)民事审判第一庭
(九)民事审判第二庭
(十)民事审判第三庭
(十一)民事审判第四庭
(十二)环境资源审判庭
(十三)商事审判第一庭
(十四)商事审判第二庭
(十五)行政审判庭(加挂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十六)审判监督庭
(十七)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十八)研究室
(十九)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十)技术室
(二十一)法警支队
(二十二)行政装备管理处
(二十三)离退休干部处
(二十四)机关党委
(二十五)督察室
(二十六)信息通信处
直属事业单位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辖区法院
曹县人民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东明县人民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城县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
基本情况.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1-23
领导介绍.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1-23
内设机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1-23
辖区法院.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1-23